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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6 18:58:58瀏覽5402|回應3|推薦41 | |
國務機要費案上訴書共69頁,只好直接放上網址:http://www.tps.moj.gov.tw/public/Data/191616037355.pdf 機密外交案上訴書共8頁,網址:http://www.tps.moj.gov.tw/public/Data/1916161338315.pdf 先來說機密外交案的情形好了,從特偵組寫的上訴書內容,很明顯可以看到,一審的法官張永宏、林孟皇、林晏如果然有鬼,利用祕密開庭,檯面下的運作外界不得而知其內容,故意把審理拖延,98年9月22日同時起訴的陳水扁外交零用金案,都已經三審定讞無罪,沒被社會大眾譴責後,才暗度陳倉,利用社會大眾已經默不關心的時刻,混水摸魚拖了兩年,跟著國務機要費的判決之後判無罪,化解做假被抓的壓力。 看了特偵組寫的上訴新聞稿,果然黑幕幢幢,明明安亞專案只有三期款項以匯款支付,突然冒出第四期還改成用不記名旅行支票,而且還是頭頭邱義仁自己親收,結果負責接洽安亞專案對象的我方代表柯承亨跟OOO都沒有收到這50萬美金的旅支,邱義仁也交代不清這50萬美元旅支交給了誰,這樣也能無罪?邱義仁又不是自己當007,常常要親自付款給機密外交人員,怎麼會一點印象也沒有,法官也接受他的說詞,結果證人肯定的說詞卻不採信。 法官還說因為被告 2人確實有執行交付安亞專案這筆50萬美元,所以沒有矮化我國的WTO國際地位,但實際上卻是我國WTO代表團名稱雖未變更,但會員資料部分,除常任代表(Permanent Representative)及副常任代表(DeputyPermanent Representative)外,其餘團員職銜(如參事、一等秘書、二等秘書及三等秘書)均遭刪除。 而檢方提出的論告說詞,法官連判決不採的理由都沒有寫,可見這三位法官完全是在幫被告做擦屁股的工作,選擇性找對被告有利的說法去採用,被告連個說法都講不出來,用「不知道」也能通過,實在是諂媚權貴到讓人看不下去的地步,這三個法官大名一定要記住:張永宏、林孟皇、林晏如,再也沒比這種更狗腿的狗官了。 法官法要落實進行,麻煩列考核名單時,這三人別忘記寫進去。 ******** 接下來國務機要費,更一審的三個法官:沈宜生、賴邦元、吳炳桂。更是要排在法官法第一批考核名單內。 三個幫被告搞法律文字遊戲的狗腿法官,機密費部分的錢就明明是陳鎮慧在管,可以用未撥給陳鎮慧之前國庫先行存放的「301專帳」來代表專戶,這種說詞也寫得出來,真的是諂媚被告到如此嚴重程度,人格踐踏到這麼低劣的地步也在所不惜。為了幫貪污犯逃避刑責,連國家的法典、公文體制、預算法規、會計制度、道德是非都能隨便扭曲來配合被告,一點身為人類的格調都沒有,狗都還會對主人展現忠誠,三個法官連主人是誰都分不清,去跟貪污國家財產的碩鼠搖尾討好,真是連狗都不如。 為了想出「301專戶」的卸責脫罪說詞,難怪還特別自行傳喚林鈺女去詰問。林鈺女也說的很清楚:301 專戶裡面除了國務機要費帳以外,還有一些費用在那個戶頭,一筆是國務機要費,一筆是其他收支,不是國務機要費專款專用。三個法官卻拿被告馬永成的說法來硬扣是國務機要費專帳,擺明就是要幫被告脫罪。 陳鎮慧明明就是領公家的錢,坐在總統府內辦公的專員,硬不承認她管機密費所做的帳,這三個法官連豬的腦袋都不如,(不過豬還蠻聰明的),不如豬、不如狗,只有一句成語適用:豬狗不如的三隻法官。(連杜正勝的「三隻小豬」成語都不能用) 國家養的法官,不思替民伸張公義,國家花錢養這些碩鼠來幫同類逃避刑責嗎? 法官法條文:法官於就職時應依法宣誓,其誓詞如下:「余誓以至誠,接受國家任命,恪遵憲法及法律之規定,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公正廉明,勤奮謹慎,執行法官職務,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制裁。謹誓。」。 這些不公不正、胡亂執法的法官,光罵他們,還不算是最嚴厲的制裁。 罵完法官,也該給特偵組檢察官一個鼓勵,上訴書寫得實在太好啦,白話清晰易懂,A錢時間差跟扁21項脫罪內容都分析得很清楚,搭配證人的證詞印證,了解得有夠透徹,值得嘉許讚揚。 還有南港案跟洗錢案,都解說清楚,各層面都拿來分析說明,如果還有法官看不懂,真的該辭去職務,回家種田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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