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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贖》讀後
2012/09/18 15:47:35瀏覽934|回應0|推薦7

為愛贖罪                 

          《救贖》讀後

 

    名:救贖   Puhdistus

    者:蘇菲‧奧克莎儂  Sofi  Oksanen

    者:蔡孟真

出 版 者:天下遠見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這本芬蘭作家寫的小說,敘述波羅的海的小國愛沙尼亞,二戰前後在蘇聯、德國的暴政下,女主角為了追求真愛,出於忌妒、背叛、欺騙,連自己的姊姊和姊夫都被犧牲,數十年後蘇聯解體,她收留1個被追殺的女孩,最後發現女孩是姊姊的孫女,為了贖罪,她決定犧牲自己,下手拯救那位女孩,於是數十年的恩怨終於獲得救贖。

本書作者蘇菲‧奧克莎儂,父親是芬蘭人,母親是愛沙尼亞人,這是她的第3本小說,創作於2007年,本來是劇本,在芬蘭國家戲劇院演出,頗獲好評,2008年和劇本同名之小說出版,一砲而紅,獲獎無數,最著名的是獲得北歐理事會文學獎,等於是北歐的諾貝爾文學獎。目前已賣出超過40國之版權,據說即將改拍為電影,她是芬蘭目前最有潛力的年青作家。

本書的故事分為兩線發展,首先是1992年蘇聯剛解體時,深居簡出的老太太愛莉德,發現她的花園中有1位落難的女孩瑟拉,起初出於同情心,愛莉德收留了瑟拉,瑟拉滿口謊言,實際上精明的愛莉德早已看穿她的說詞。

原來瑟拉是住在蘇聯海參威的愛沙尼亞人,為了追求虛榮的物質生活,受到友人的引誘來到德國,結果落入賣春集團,過著出賣皮肉痛苦不堪的生活,後來她主動提議到愛沙尼亞賣春,理由是她會說愛沙尼亞語,可以招攬更多的恩客,賺更多的錢,背後的企圖是:她在愛沙尼亞可能有親戚,比起人生地不熟的德國脫逃較為容易。原來在她離開海参崴前,她的祖母已告知家族的身世,他們是愛沙尼亞人,蘇聯併吞愛沙尼亞之後祖母及母親被流放到西伯利亞的海參威,祖母鼓勵她到德國後,設法回愛沙尼亞的故居看看,故居是祖母的妹妹愛莉德在居住,祖母除提供姐妹倆人年輕時代的照片外,還詳細繪製地圖以供瑟拉尋找。在塔林(愛沙尼亞的首都)的賣春集團,她受不了無休止的凌虐,下手殺了她的老闆,於是她展開驚險的逃亡,終於來到祖母的妹妹愛莉德的家,也就是祖母年輕時的故居。

故事的另一條線是從1936年說起,那時的愛沙尼亞是獨立的國家,生活自由,環境優雅,愛莉德和她姊姊英格正值二八年華,兩人同時愛上英俊蕭灑的漢斯,不過漢斯眼中只有英格,對愛莉德看都不看一眼,英格與漢斯結婚後仍住在英格家中,不久兩人的女兒琳達出生。

後來德國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戰,蘇聯紅軍乘機入侵愛沙尼亞,並成為蘇聯的附庸國,俄國人在愛沙尼亞胡作為非,漢斯加入反抗組織,因而遭到蘇軍的追緝,為了逼問漢斯的下落,愛莉德和英格、甚至還是孩子的琳達都遭到凌辱和刑求。現在愛莉德知道唯一能拯救她和漢斯的人是馬丁─1個全身髒臭舉止粗野的俄國人、共產黨員,嫁給馬丁可以一輩子保護她,免於再被俄國人凌辱。不只如此,當英格和琳達被遣送西伯利亞後,愛莉德主動要求馬丁占住她們的舊居,原來漢斯一直躲在舊居中的密室,現在愛莉德可以真的擁有漢斯了。

於是在馬丁完全不知的情況下,愛莉德為漢斯煮飯、照顧他的生活,馬丁出門時還可以讓他進入屋內透透氣,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愛苗並沒在兩人單獨相處中滋長,漢斯還是日夜思念英格和孩子,愛莉德冒充英格寫信安慰漢斯也沒用,長期的禁閉生活令漢斯失去理智,後來愛莉德甚至設法偷了一本護照,企圖讓漢斯逃到塔林,她再偷偷逃到塔林,達成兩人雙宿雙飛的美夢。

結果還是令愛莉德失望了,漢斯根本不想去塔林,他計劃到森林中找抗蘇的秘密組織的同志。於是萬分失望的愛莉德下藥迷昏漢斯,接著……。

故事的兩條線終於合在一起了,拼圖一塊一塊地將故事拼出原貌。賣春集團的手下似乎有前蘇聯秘密警察的關係,很快查出瑟拉和愛莉德的關係,兩名手下來到愛莉德的家中,告知瑟拉是英格的孫女,雖然愛莉德仍然否認見過瑟拉,也否認有姊姊,但她已下定決心保護瑟拉,即使犧牲性命也在所不惜,因為這是她今生唯一贖罪的機會了。1個風燭殘年、弱不禁風的老婦,手頭又不寬裕,又沒有別人幫忙,她如何面對兩名凶殘的殺手?如何讓瑟拉逃離殺手的追殺?本書有精采的結局。

為了追求真愛,愛莉德即使受盡屈辱和凌虐,也不肯透露漢斯的去處,還要嫁給自己不喜歡的馬丁以求自保,更要冒著生命危險,在家中密室藏匿漢斯,不幸她多年的用心未能獲得漢斯的回報,失望的愛莉德竟然下手殺死漢斯。

幾十年過去了,蘇聯政權垮台了,俄國人走了,愛沙尼亞終於有了一些生機。愛莉德已在偏僻的農莊獨居近四十年,這時,衣衫襤褸狼狽不堪的瑟拉闖進她的花園中,她知道該是贖罪的時候了,幾十年來抱著愧疚而苟活的愛莉德,終於奮力一搏做出精采的決定。面對真愛,追求真愛,愛莉德真的有勇氣、更有魄力。

律師執業過程之中,無可避免地要為被告(加害人)辯護,有時卻是要為被害人或其家屬爭取權益。有的被告財力較佳,或許能夠滿足被害人或其家屬的請求,但面對人命喪亡或終生殘障,再多的賠償亦不能令死者復生,終生殘障有時真是生不如死,亦即縱令獲得賠償,被害人或其家屬亦多所怨懟,心中難免忿恨不平。如果未獲賠償,即令被告被判重刑入監,被害人或其家屬更是怨氣沖天,甚至變成責怪社會不公不義,怪罪法院不能主持公道,而律師就是第一個被責怪的對象!好在近年有汽車強制險,又制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對被害人或其家屬多少有些補償。

10多年來,學者許春金教授自國外介紹「修復式正義」的理念,近年來法務部的被害人保護業務也開始推動「修復式正義」。以往的正義叫做應報式正義,法律只負責將加害人判罪、丟進監牢,被害人也許拿得到賠償,也許分文未得,縱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及汽車強制險,對被害人多少有些具體的補償,但被害人的心靈傷害,能有機會撫平嗎?現在的法律從未考慮被害人的心理傷痛能否平復,這樣僵化的法律,其實還不夠人性化!

而修復式正義則是設法提供機會給犯罪事件之相關人,包括加害人、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討論修補傷害的方法、讓加害人有機會聽取被害人的心聲,給加害人誠摯道歉的機會。修復式正義是一種治療創傷的過程,讓加害人和被害人面對面一起共同處理犯罪的後果及糾正傷害的過程。在修復式程序中,各方當事人要在自願之下參與會談,經由會談推動者(主持人)主持會議,與會加害人和被害人都有社工陪同,在會談之中發展出修補傷害的計畫,因此加害人的誠摯道歉,並盡其所能的支付賠償,讓被害人能體會加害人的誠心,加害人才有被寬恕的機會,更進一步的是要發展出加害人徹底改變以往的錯誤行為和不良習慣(如酒駕或吸毒),此後勿再重蹈覆轍,如此社會的衝突可以化解,化戾氣而致祥和,被害人的傷痛可以平復,加害人也有懺悔改過之機會,這才是真正的正義!這才是真正的救贖!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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