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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著驢車去新疆》讀後
2013/02/18 11:19:42瀏覽1409|回應0|推薦7

趕驢車的另類旅行           

       《趕著驢車去新疆》讀後

    名:趕著驢車去新疆

    者:鍾振翹

出 版 者: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趕著驢車在新疆旅遊,真是瘋狂的想法!不過瘋狂是必要的,我們通常跟團的旅遊都是走馬看花,要在最短間走最多的行程,看最多的景點,然而我們要問旅遊的目的是什麼?本書作者在書中的摺口上寫道:「我旅行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在短促的人生之中,看看這世界上的其他人是如何生活而已,旅遊景點、遺址對於我來說也是可有可無,但我在旅途上所遇到的人和事,卻是獨一無二,不能輕易複製。」,沒錯,觀覽名山勝景並不是旅遊最重要的事,人的記憶力有限,雖然身履其境,欣賞、讚嘆、留連、回憶……,過個幾年也忘的差不多了,現在回想起來,壯麗山河、千年古蹟真有這麼重要嗎?我看過、走過的景點和旅遊書、和旅遊電視節目又有多大的不同?比起旅途中遭遇到的人和事,才是獨一無二的記憶,才是最珍貴的紀念。

現在年輕人盛行自助旅行,比起跟團旅遊好多了,確實可以深入民間,親近庶民生活,親自策畫行程,自己去摸索,自己去面對行程中的意外、失誤,不過仍然不脫旅行者的身分,仍然是外人、仍然是過客。

而本書的作者更不一樣,他是個傑出的旅人,他決定用驢子作為交通工具,經由旅遊來體驗當地人的生活,驢子是南疆的特產,南疆到處都是驢子,路邊往往見到老漢趕著驢車,車上載著成堆的莊稼,或是45個衣著鮮豔的維吾爾族婦女,道路兩旁是綠葉翻飛的白楊樹,驢車就慢慢地走在路邊,於是作者和他的驢子Pierre走了75天,一共走了1355公里,最遠至新疆最西邊的城市喀什,最後在喀什結束行程,既然不能帶驢子回家,只好依依不捨地與Pierre告別,把牠賣給維吾爾人。

 作者是香港人,約30餘歲,從小在城市長大,曾多次到大陸、印度、巴基斯坦自助旅遊,最近一次是在新疆搭乘順風車,走了三天兩夜,大貨車司機提及新疆盛產毛驢,引起作者突發奇想,竟然決定買頭小毛驢一起徒步新疆,於是作者和他的驢子開始這趟奇異的旅程。

作者是在南疆的庫爾勒買毛驢,花了兩千元,取名為Pierre,接著再買一部鐵製的驢車,賣驢車的老闆還教作者如何照料毛驢,如何趕驢車,原來這些都是學問,光是將驢子套上驢車就要費一番手腳。驢子的蹄子要釘蹄鐵,否則腳掌受傷就不良於行,作者一路上為Pierre換了好幾次蹄鐵;到後來連驢車都狀況不斷,不是爆胎就是輪圈變形,輪圈變形要換掉整組輪胎,連換個內胎都要耗費極大的氣力,不像換腳踏車內胎那麼簡單;新疆夏天的蚊蟲像一群飢餓的野狼,Pierre的腹部被咬得全是傷口,後來在拜城又碰到會咬驢子的蒼蠅(依我在新疆旅遊的經驗,那是牛虻,長得很像蒼蠅,會叮人和牲畜,我被叮過多次,有些刺痛但不會紅腫)

雖然驢子天生就用來拉車,但長途旅遊對驢子來說實在辛苦,每天餐風露宿,一天只走能25公里左右,天快黑就要找宿營地點,通常安排驢子的吃喝之後,作者才簡單地弄些吃食填飽肚子,後段在戈壁灘行走,一路上寸草不生,因此沿途要預先買草料、玉米及胡蘿蔔,還要大量的飲水,裝載於驢車上吃個兩三天,有一次缺水,作者竟然買礦泉水給驢子喝。晚上宿營時,要提防野外的野狼會偷襲毛驢,也要把韁繩釘在地上,以防驢子走失,更重要的是因驢子整天走路體力消耗太多,一天要吃四頓,半夜作者還要起來餵一次飼料。作者每到一個城鎮上會休息幾天,這時會住入旅社清洗和休息,驢子就託付給郊外的農家餵養,驢子已成為作者的好伴侶。

作者出發時是823,對於在新疆長程戶外旅行的季節實在太晚,如果能選擇的話我要提前至7月初。因為新疆天氣多變,有時下雨,有時狂風,甚至加上冰雹,前一刻萬里無雲,接著就是風狂雨驟,走避不及。南疆還好些,只是晴天較多太陽毒辣,但作者是由庫爾勒啟程北上,本來要去烏魯木齊,但有人警告這段路坡度很陡,山區已在下雪,如果一天之內無法翻越達坂(指山口及盤山公路)Pierre就會被凍死,因此決定不去烏魯木齊。不過仍是北上往巴音布魯克草原前進,這段路要翻越天山山脈,走過海拔3000公呎的察漢努爾達坂,抵達巴音布魯克草原,芳美的水草讓Pierre大快朵頤,這裡有天鵝湖及九曲十八彎(開都河曲流)等景點,作者都沒去。接著作者又要往南,再一次翻越天山山脈,這一次幾乎要了作者和Pierre的命!

原來驢子很怕冷怕水,如果晚上沒走出冰雪範圍,毛驢可能會被凍死,而這次要翻越冰天雪地的鐵力買提達坂,海拔將近4000公尺,天寒地凍風雨交加,作者遇到一群修路工人,工人好心收留作者在帳棚裡烤火過夜,到後來連驢子也帶進帳蓬,8個人和一頭驢子擠在一個帳棚度過苦寒的一夜。第二天作者和驢子趕快下山,走了一天才脫離險境,到凌晨1時才找到住宿的蒙古包。

翻越天山山脈後抵達南疆大城庫車,此後就沿著南疆也是大戈壁的北緣行走,這條314號國道直達喀什,除了因考量路況差,曾脫離這條公路而走北線經過拜城,過了拜城又走回314國道,接著是阿克蘇、阿恰、阿圖什,最後終於抵達終點喀什!

一路上碰到好多有趣的人,有的人還說「我碰上你幾次了」,更多人對作者趕著驢車去旅行非常好奇,常圍著驢子問東問西,甚至不敢相信他們真的走了那麼遠的路,不過也有人不以為然,認為是吃飽飯沒事做才會趕著驢車旅行,「花那麼多錢買一輛毛驢車倒不如買電驢子」,什麼是「電驢子」?就是機車!沒錯機車可以騎得飛快,1300多公里只要幾天就完成了,也不要一路伺候驢子吃吃喝喝,擔驚受怕,甚至還要聞牠其臭無比的臭屁,觀察牠的糞便。

但是趕著驢車去旅行,「我所想要的,其實只是過程,而不是結果,……我最關心的是我和Pierre路上的一點一滴,還有我和Pierre間難得的微妙感情」。作者指出:通常人旅遊大多是要求以最少時間和金錢走最遠的路,只有儘可能走過所有預定之行程,才會認為圓滿,於是現代的旅人就是追求圓滿,而匆匆進行浮光掠影、虛浮不實的旅遊。 

其實緩慢的節奏自有其樂趣,作者和驢子走在荒涼的戈壁灘上,「簡直與蝸牛爬行無異,我開始愛上這種遺世獨立的寂靜之美,有些時候我甚至可以聽到耳邊的空氣緩緩流動的聲音,彷彿在跟我竊竊私語」,作者這些話值得喜好旅遊者的深思。

作者書上說:「對知識份子來說,『旅行』是一種冒險,過程會遇到種種不同的磨難,甚至危及生命,在歷練之後,無論身體和心智都會得到成長。」,這是趕驢車另類旅行最大的意義。難忘的旅程終究也有結束的一天,喀什近了,Pierre卻因走太多路而跛行,作者很是不忍,一路陪著牠走不再坐於驢車上,以免增加Pierre的負擔。喀什在望,天氣已經變冷,驢車的輪子又壞了,Pierre加緊趕路奮力奔跑,來到喀什卻是要和Pierre分離,而且不得不把牠賣掉。因為驢子是家畜,把牠放生也不見得能在野外存活,終究還是要靠人類生活,但作者又怕Pierre被漢人買去宰殺,因此特意賣給維吾爾人,因為維吾爾人不吃驢肉,不會把Pierre殺來吃或賣到屠宰廠。

本書相當有趣,附上旅遊沿途的照片,頗為精采,更有精細描繪的插圖,原來是作者的女友畫的,最後在書末的後記中,作者才說出這趟旅程,女友曾陪他走了約1個月,難怪有這麼豐富的照片和插圖。還有,請看以下這些字:「轡、韉、靷、鞧、韅、鞿、鞥」,有誰會讀這些字?誰會了解這些字的意思?原來這些字是驢車上的配件,或控制驢子的某種繩子,作者一一釋明其音義,並以精細的插圖說明之,真是一位負責的作者,值得讚許與推荐。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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