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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人》讀後
2013/03/22 08:40:48瀏覽2000|回應0|推薦6

死亡天使的審判          

       《罪人》讀後

    名︰罪人  The Guilty One

    者︰莉莎‧芭蘭泰妮  Lisa Ballantyne

    者︰陳岳辰

出 版 者︰春天出版國際文化有限公司

 

這個死亡天使是個11歲的男孩,長得秀氣,聰明伶俐,舉止有禮,他叫瑟貝申,住英國倫敦的伊斯威靈頓市,家境富裕,且是父母親的獨子,本書開始時,瑟貝申以殺人罪嫌被拘禁於警察局,本書主角丹尼爾律師趕赴警局陪訊。11歲的小孩會犯殺人之罪?沒錯,因為他和鄰居8歲的史托克曾在公園遊玩,當天史托克沒回家,家人曾報案,翌日被發現陳屍於公園裡,由於有人曾目擊瑟貝申曾在公園毆打史托克,因此瑟貝申罪嫌重大,被警員拘留並訊問,陪訊的社工要求律師到場,丹尼爾發現瑟貝申極端的冷靜,面對警員咄咄逼人的訊問也毫無懼色,甚至主動詢問驗屍的問題,還揭穿警員的語病,於是瑟貝申被新聞媒體稱為死亡天使,一場精采的少年殺人案件就開始了。

在丹尼爾承辦瑟貝申殺人案件過程,本書還有另一條線同時交替進行,就是描述律師丹尼爾幼年的成長過程。本書開始時同樣是11歲的丹尼爾,被社工帶到寄養家庭敏妮的家,社工告訴敏妮的第1句話就是「他常常跑掉」,從45歲以來,這是第幾個寄養家庭丹尼爾已說不清了,只知已經沒有寄養家庭願意收留丹尼爾了,丹尼爾深深的思念媽媽,唯一可供慰藉的是1條媽媽的項練,上面刻著媽媽名字第1個字母︰S,可是他的媽媽已深陷毒癮無法照顧他,多年來丹尼爾更受到媽媽的男友或繼父不堪的言語和肉體暴力,最常出現在他腦海裡的是男人咒罵他「你這個天生壞胚」。

是個壞胚嗎?丹尼爾剛來到敏妮家,毫無緣由就拿水果刀威嚇敏妮,沒想到敏妮若無其事,原來她當過精神科護理師,此後發現丹尼爾的諸多壞毛病︰說髒話、偷竊、暴力、亂發脾氣,而且隨身都帶著小刀,敏妮不僅安之若素,反而以同情、諒解的心態對待丹尼爾,而且隨時表示她深愛丹尼爾﹗不過敏妮也不是省油的燈,但凡丹尼爾一有不對的行為,敏妮會立即指出來,隨時利用同理心原理要丹尼爾自我省視,例如︰丹尼爾看到喜歡的東西就順手牽羊據為己有,有時甚至偷藏1顆雞蛋,剛到敏妮家看到浴室裡1個陶瓷小蝴蝶,他隨手放進口袋裡,沒想到這是敏妮懷念已逝女兒的紀念品,敏妮要丹尼爾歸回原位,丹尼爾不當一回事,沒想到敏妮卻偷走丹尼爾媽媽的項練,此舉讓丹尼爾暴跳如雷,敏妮對他說︰「我們從這件事情學到什麼了嗎?……現在我們都知道彼此有一些很在乎很寶貴的東西。假如你尊重我,我也會尊重你。」。

 敏妮單身1人住在鄉下,她以經營小小的農場為生,家裡有點髒亂,經濟情況也不好。原來她因駕車肇事,致心愛的女兒不幸去世,丈夫因受不了女兒猝逝而自殺,其實敏妮心事重重,而且特立獨行孤僻自閉,可能是為排遣寂寞,晚上還喜歡喝酒,有時甚至喝醉了,鄰居大人小孩都稱敏妮為巫婆﹗可是這樣的女人竟是優異的寄養家庭,在丹尼爾之前已擔任寄養家庭10年以上了,走投無路沒人要的丹尼爾竟被敏妮收留。

不過丹尼爾仍然深深思念媽媽,他還是個孩子,遇到挫折、被人霸凌就想到城裡去找媽媽,沒想到有毒癮的媽媽已不知去向,連房子都燒掉了,在街頭徘徊無助、被警員送回家的丹尼爾,本以為會有一場難堪的教訓,沒想到敏妮溫和地安慰他,為他洗澡擦藥,當她聽到丹尼爾找不到媽媽,還輕輕地將他擁入懷中安慰他。

兩個孤單的人其實是相濡以沫,丹尼爾的偏差行為在敏妮的關愛中逐漸減少,漸漸地顯露出他聰明的天份,他在校成績很好,敏妮也會適時給他提點,讓他激發出上進的心志,由於他自幼就受到法律的保護,他決定要讀法學院,將來要當律師,孤單的敏妮心靈也有所寄托。但是丹尼爾年紀漸大,依規定不能長期住在寄養家庭,社工一直設法安排丹尼爾出養,但他無法適應新的家庭,還把人家鬧的天翻地覆,丹尼爾實在捨不得離開敏妮,最後她決定收養丹尼爾為養子。經過法庭的准許,丹尼爾如願成為敏妮的養子,丹尼爾也不負敏妮的期望,考上法學院,未來的人生顯然光明在望﹗

本書一面描述丹尼爾跌跌撞撞的成長過程,一面敘述已成為律師的丹尼爾承辦瑟貝申的殺人案,在剛開始辦案時,丹尼爾接到一封母親寫給他的信,母親生病即將不久人世,但似乎久未見面,母親在思念之餘也坦承做過不對的事,請求丹尼爾原諒,信件是在母親離開世間後才寄出,因此收到信時母親已逝世,母親就是敏妮。丹尼爾一面辦案,一面參加母親的喪禮,往事逐漸浮現,本來與母親誓不相往來,現下卻從遺物中開始追查過去。

原來,丹尼爾上大學後仍然思念他的生母,依照英國的法律,年滿18歲就可以追查生父母的下落,可以和被停止親權的生父母連絡。由於敏妮曾在他13歲時告知生母已去世,於是在大二那年他決定著手查詢生母的資料,沒想到一查之下,才知生母是在不久之前才剛去世,他竟然來不及見生母的一面,顯然敏妮在幾年前就欺騙他,他深感痛心,雖然敏妮有她的理由,而且是為他好而為,丹尼爾當然不領情,在大吵一場之後,滿腔怒火的丹尼爾竟揚言從此不再見面﹗

本書後面的3分之1是少年法庭的言詞辯論,長達150頁,英國的少年刑事事件,照樣公開審理,只是媒體不能洩露少年之姓名,同樣有陪審團,同樣有交互詰問。在審理過程交互詰問持續進行,丹尼爾繼續挖掘他與敏妮的往事,漸漸了解到親人的喪生,讓敏妮的行為孤僻而古怪,也許因心靈的空虛,才讓她對丹尼爾付出全部的愛心,也許真的是為丹尼爾好,因此敏妮才騙他說生母已死,丹尼爾漸漸諒解敏妮的作法,更感激敏妮對他的付出。

本書在丹尼爾對敏妮無盡的思念,及審理終結宣判後緩緩落幕,至於瑟貝申有罪、還是無罪,請看本書。

本書作者莉莎‧芭蘭泰妮,英國人,這是她的處女作,不是學法律的人把法庭小說寫得如此生動有趣,對青少年心理的描述尤為精采,這是連專業人員都不一定能做到的,能有這樣的成績真是不同凡響。不過編輯略有疏失︰第234頁與第235頁之間,脫漏一部分情節,實在可惜。另外,本書之中多次將「拘禁(我國之少年事件處理法是收容或羈押)」或「拘留」譯為「拘役」,如第160305306307頁,法律人應知三者是有所不同的。

本書最足以提供法律人參考的,應是英國的少年事件程序,英國法律最奇怪的是︰少年年滿10歲,即可評估身心狀況,決定是否可以接受刑事審判程序,歐洲國家比利時是18歲、北歐是15歲,我國之少年事件處理法是滿14(27條第3),英國律師認為太過浮濫確是有些道理。但是英國的評估程序較為科學,即少年需經精神科醫師評估少年之身心狀況,檢察官及律師各自找不同之醫師或心理師作評鑑,較之我國之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一律強制移送,毫無裁量之餘地,此外始為裁量移送,但也只是根據少年調查官之調查報告,我們的程序顯然較為草率且不夠專業化。

另外,英國的少年刑事程序確有更為人性化之處,例如︰開庭之前一天,會有社工陪同少年先去參觀法庭,並解說開庭之程序,開庭時也有社工在場陪同,照顧他的需要,這樣確實可以緩和對少年的心理之衝擊;同樣的理由,開庭之中法官及律師都不戴假髮,只穿法袍。而在丹尼爾與敏妮的收養程序,是在法官的辦公室裡舉行,法官不穿法袍,但有書記官做紀錄,程序結束後,法官還送丹尼爾一個泰迪熊娃娃﹗

真是人性的法院!其實,心理輔導也是脫離不了人性,1個從小被親人忽略基本需求,失去親情關愛,甚至遭受無情的虐待的孩子,他毫無安全感,他渴望被愛,失望之餘其行為自然發生偏差;要輔導這樣的孩子,唯有給他溫暖的家庭,藉由親情的慰藉,才能矯正偏差行為。其實丹尼爾在敏妮家中,每天除學校活動之外,回家就是照顧動物、拔菜做晚餐,用晚餐、下棋玩牌、聽音樂,「日子就這樣過去,年復一年,知道自己可以預期什麼以後生活也有了規律,丹尼爾終於覺得安全了。」,「他比較想要這種寧靜平和的日子,而不是跟著親生媽媽的混亂失措」,孩子的要求實在不多,只是有些父母親竟然無法做到。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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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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