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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8 16:43:25瀏覽1090|回應0|推薦2 | |
日昨拜讀中國時報時論廣場「男女先天差異,非關歧視」一文,作者由近日大學學力測驗英文科閱讀試題的爭議起筆,談到男女姓名中普遍的刻板印象未必與歧視有關,最後由個人親身經驗歸結出「有時候,男女之別仍是必要的」此一結論。據此,筆者有些不同的看法。 基本上,筆者百分百贊同男女在生理與心理上的確有其不同,也認為,真正的性別平等理應站在認知雙方差異的基礎上發展,而非視而不見般齊頭式的假平等;但遺憾的是,兩性的分別在咱的社會裡總是輕易被被扭曲、放大。 以每個人與生俱來的姓名為例,習慣性的命名方式本來該是價值中立的,與性別歧視自然不見得有因果關係;但在日常生活裡,當一個男孩有了一個秀氣的名字,或一個女孩的名字比較陽剛的時候,他們的"名字"往往立即被賦予不當的價值判斷,諸如:這個男孩一定比較陰柔,這個女孩一定是母老虎云云;倘若他們的情況又真是"名符其實",那就更可能遭到旁人的一陣訕笑了。而歧視,於焉而生。 至於教育,也是如此。著重「因材施教」,考量男女生不同的性別特質並予以不同的教導方式本來成就的是美事一樁,但這樣的思考卻在無形中否定了中性學生或跨性别學生的存在事實,結果反倒造成了男女特質的僵化,扼殺了不同樣態的孩子成長的空間。 坦白說,筆者也曾經因為有一個較為中性的名字而不堪其擾,但隨著年歲的增長,才漸漸領悟,問題並非出於名字本身,而是我們的普羅社會如何判斷並看待男女性別特徵及依存其後的性別角色。於是,至今雖偶有陌生人誤稱筆者為「小姐」,我也總能一笑置之的加以解釋。 回到今年學測英文科閱讀測驗的討論,筆者雖不認為該篇文章有明顯的性別歧視意含,但其中的科學研究結果「男女有生物性的差異,老師家長應該體認並運用於教育上」是否應當成為教育施測者的普遍共識,卻是相當值得關注並討論的課題。畢竟,若要談「差異」,個人差異絕對要比兩性差異來得更完全、客觀且符合真實。 雖然,有時候男女之分是必要的,但這樣的二分法,往往是造就歧視與壓迫的根源。 ...................................................................................... 以下為"男文"原文(轉載自中時電子報): 今年大學學力測驗英文科閱讀試題,出現了「研究顯示,男女有生物性的差異,老師家長應該體認並運用在教育上」的內容,引發兩性平等團體的抗議。 坦白說,筆者在讀這段試題時,並未感覺它在兩性教育上有負面影響,反而認為,要真正達到兩性平等,如果不能認識到男女先天的差異,是無法成功的,頂多也只是假平等而已。如果不承認女男有生物性差異,那麼,所有體育競技都該男女混在一起比,網球、田徑、籃球、高爾夫球、游泳…,按理也不應分男女,這樣才叫「平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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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