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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8 22:24:49瀏覽1488|回應0|推薦2 | |
引用文章: 幼女遭表姨踹頭虐死 母姨3人重判 幹X娘!板橋地院的爛法官。"法醫研究所報告指出,女童死因是第一節頸椎脫臼,造成腦 "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周鳳珍將琬嬿鬆綁後餵她吃飯,又在和李玉禪共同外出工作時,把她五花大綁關在弟弟房裡;中午返家吃飯時,周鳳珍又痛扁小琬嬿一頓,還活活把她打到頸椎脫臼致死。" 她們這樣把小女孩綁起來,照三餐打著玩,最後活活打到死,這樣還 操你X的,你們這些法官都會有報應。這三個人渣會下十八層地獄,你們這些法官都會下第十九層! 幼女遭表姨踹頭虐死 母姨3人重判 蘆洲女童虐殺案 母親表姨被判重刑 / 饒磐安 蘆洲市四歲李姓女童,去年底遭虐死案,板橋地院昨天依傷害致死及妨害自由等罪,重判凌虐女童的二表姨周鳳珍十二年有期徒刑、大表姨周靜宜三年及李母李玉嬋八年徒刑。 去年十一月十二日晚間,李姓女童遭二表姨虐死,李玉嬋發現女兒死亡卻未報警,只用毯子包裹,用電扇朝屍體及有冰塊的桶子吹,屍體在家藏放四天後,李女才上網問網友「四歲小孩死了該怎麼辦?」,經禮儀業者發現後報案才曝光。 法醫研究所報告指出,女童死因是第一節頸椎脫臼,造成腦幹出血,引發神經性休克死亡,這類死因從受傷到休克死亡的時間很短,顯出女童是在當天遭二表姨周鳳珍施暴而在短時間內死亡;而李玉嬋卻坐視女兒受虐,才與周鳳珍都被判重刑。 判決指出,李玉嬋(廿一歲)去年十月帶四歲的女兒從台南北上,借住大表姊周靜宜住處,但因她常常獨自外出,而把女兒留給大表姊周靜宜(卅一歲)和周鳳珍(卅歲)照顧,致讓兩女不滿,常毆打女童。 李玉嬋縱容兩名表姊虐待女兒,周靜宜等人變本加厲,動輒對女童掌摑毆打,抓頭撞牆、用腳踹頭,或拿木棍及刮痧棒毆打腳底和臀部;周鳳珍甚至抓女童頭往地上摔時,還向在一旁觀看的李玉嬋說女童的「頭好硬」。 周靜宜兩人多次用衣服綑綁女童手、腳,用膠帶封嘴,再塞進置物櫃內,李玉嬋知情卻不理會,聽女兒哭救也不幫女兒鬆綁。 法院審理時,李玉嬋、周靜宜和周鳳珍都認罪並表示悔意,三人並說要多做功德贖罪。 【2010/11/18 聯合報】 媽媽坐視表姨虐死三歲女 皆遭重判 李玉禪(廿一歲)未婚產下一女,由於男友長期暴力相向,九十八年十月帶著女兒投靠住在蘆洲的表姊周靜宜、周鳳珍。李玉禪、小琬嬿和周靜宜同住一房,但小琬嬿常遭大表姨、二表姨毒打。 檢警發現,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周鳳珍將琬嬿鬆綁後餵她吃飯,又在和李玉禪共同外出工作時,把她五花大綁關在弟弟房裡;中午返家吃飯時,周鳳珍又痛扁小琬嬿一頓,還活活把她打到頸椎脫臼致死。 事後李玉禪和兩名表姐意圖毀屍滅跡,李玉禪還匿名在「雅虎奇摩知識+」詢問「四歲小孩過世該怎樣處理?」這宗人倫悲劇才被殯葬業者意外發現。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大表姨周靜宜、二表姨周鳳珍,並求處十六、廿一年;媽媽李玉禪「枉為人母」求處重刑。 板院合議庭引用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認為李琬嬿致死原因是頸椎脫臼、腦幹出血引發神經性休克,在極短時間內即會致死,以表姨無殺人故意,且深具悔悟等由,改依傷害致死、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判處二表姨周鳳珍十二年徒刑。 李玉禪雖在命案現場,卻未出言制止,屬共同正犯,判處八年徒刑;大表姨周靜宜長期對李琬嬿拳腳相向,也遭合議庭依傷害、妨害自由判處三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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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