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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咪與狗
2011/11/19 14:10:53瀏覽495|回應3|推薦16

秋日午後,陽光照進書房,咪咪心滿意足地睡在暖暖秋陽裡,睡了好幾個鐘頭。



 


1


自有記憶以來,家裡就養著貓,媽媽喜歡貓。


幼時住眷村,因為有貓,老鼠只能藏身在天花板之上,有時夜裡能聽到鼠輩匆匆跑過的腳步聲。


貓戀住不戀人,幾次搬家,原本養的貓就與我們分離,不知該說他們遺棄了我們,還是我們遺棄了他們。


1971年,我國小六年級時,家裡同時養了一隻狗與一隻貓。


狗狗名叫「小秀」,(爸爸別出心裁取的名字,)是狐狸狗與土狗的混種,是家裡頭一遭養狗。


小秀來的當天,寒流來襲,晚上睡覺,我帶著小雪球般的她鑽進被窩中。


隔天清晨,她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在床墊上拉了一坨含水頗多的屎!


貓名叫「咪咪」,比小秀晚一個月來我們家,是隻公虎斑貓。


小秀與咪咪一起長大,姊弟情深,常會互相逗著玩,從不曾真打架。


白天,咪咪常愛睡在大同電視機頭上,小秀則習慣窩在沙發椅下。有次咪咪睡醒,垂下頭看到電視上的人影晃動,好奇地伸出爪子摸了摸螢幕。


那個冬天的中午,貓與狗在客廳玩耍,彼此追逐,小秀做勢要咬咪咪,咪咪輕功一跳,跳上茶几,撞翻花瓶,花瓶跌落地上嘩啦粉碎。


在廚房的媽媽聞聲而至,只見咪咪縮著耳朵,踏雪無痕草上飛,飛快地無聲無息地從前門溜走;小秀則是揚起四肢,如奔馬般從後門逃跑。


看著晃動的前門紗與後紗門,再看著地上的花瓶碎片,媽媽啞然失笑,覺得他們還真聰明,知道從不同的方向逃逸。


 


國三時,我們又搬家,永遠離開了眷村,咪咪也離開了我們。


小秀則一直跟著我們。她八歲時,我北上讀大學,放假返家,她總搖著尾巴歡迎。


大學畢業。當兵。離開部隊回台南工作。


回台南工作時小秀14歲,已然老態龍鍾,行動遲緩,應算是「狗瑞」了。見到我,身為狗瑞的她還是會輕輕地搖著尾巴。


1986年農曆除夕,我來到爸爸的診所,沒見到小秀,問媽媽,媽媽難過地說小秀前幾天死了,算是壽終正寢。


於是我想起她初到家裡,在我床上拉了一泡小屎的往事。


咪咪離開之後,家裡不再養貓。小秀死後,家裡不再養狗。


 


2


時光悠悠來到了1998年,我已搬遷至台中4年,忽然毫無緣由地決定養貓。距離上次養貓已有24年之久。


決定養貓,於是到寵物店花一千塊大洋買了隻一個月大的小公貓。因為毛色有黃有白,九歲的兒子取名為「白咖啡」。


白咖啡、白咖啡,實在太拗口,叫了不到一個月,我們還是習慣地呼他「咪咪」(二代咪咪)


太太與兒子不曾養過貓,我則深諳貓性,不時輕輕摳著他的脖子,摸摸他的頭,他便心滿意足,黏我黏到一塌糊塗。沒事蹭著我的腳踝,左蹭右蹭用力頂。


睡醒了,跑到我面前伸懶腰,前腿伸直儘量延展,然後再拉直後腿儘量延展,隨即又是猛蹭我的腳踝。


我寫作時,他常愛嬌叫一聲,跳到我的大腿上,蜷曲成一團,呼嚕呼嚕進入夢鄉。還常常用嘴含著後腳的肉墊,嘖嘖有聲,根本就在吸奶嘴!


有時候他會睡在我的書桌一隅。那回他熟睡時翻身,啪嚃一聲摔落地面,瞇著惺忪睡眼看看我,跳回桌上繼續睡。


餵食咪咪的是太太,清理貓 沙的是 太太,可是咪咪偏偏不怎麼甩她,總是黏著我。太太氣得大呼:沒有天理!


對於咪咪,我是親暱地喚成「咪米」。太太憤憤不平地抱怨,我這個烈性子爆脾氣的人,只有叫咪咪時最溫柔。


 


咪咪長大了,愛往外跑。他挺拔崢嶸,是貓界的帥哥,個性外放不怕生,鄰近幾家店舖,他大搖大擺地進去逛,和店員們打成一片。


他結交了女朋友,一隻短尾貓。女友有時會在我家門口,輕輕喵兩聲,召喚咪咪出遊,花前月下,山盟海誓。


 


有一回,咪咪出遊,一天一夜未回家。早上,我去便利商店買報紙,遠遠見到一身征塵、灰頭土臉的咪咪,大剌剌地站在店門口,望著人來人往。


我走到他面前,喚道:咪米!他抬頭一看是我,興奮地大聲叫「喵~~」,立刻躺地,四腳朝天。我像抱娃娃似地抱著他,回家。


 


二代咪咪養了一年多,某天外出後,再也沒回來。那陣子,感覺好失落。


寫作時,咪咪不在大腿上、不在書桌邊;回家時,沒有咪咪來蹭腳踝、伸懶腰…


真的好失落。


 


3


二代咪失蹤半年後,太太的大妹、兒子的二阿姨,因為搬回台南,不想再養那隻名叫「嘟比」的貓,於是我接手養。


比起二代咪,黑白毛的嘟比實在其貌不揚,在鼻尖與嘴唇之間(人中),長著一小撮黑毛,既像卓別林,又像希特勒,醜不拉嘰。


其貌不揚就罷了,他的智商也較低,會亂撥亂抓。有幾次,在我的手上留下幾道抓痕。


和二代咪一樣,嘟比也會跳到我的大腿上睡覺。我一走動,他必跟前跟後。


因為有二代咪走失的前車之鑑,我不再放嘟比出門。只是這隻未去勢的貓總想出門溜噠,有回終於溜出大門,我要抱他回家,他居然獸性大發,對我雙手又抓又咬,我受傷慘重,兩手傷痕累累、鮮血淋漓。


嘟比掙脫我鮮血淋漓的手,翹家野了三四天。餓得半死,瘦了一圈,安安靜靜地返家。


我傷痕未消,餘悸猶存,不太理會這隻該死的貓。他吃飽喝足之後,若無其事地、彷彿什麼事都不曾發生地來到我的房間,見我半躺在床頭看電視,他輕巧地跳上床,躍到我的肚子上,蜷曲臥睡,酣然入夢。


什麼叫做厚顏無恥不要臉,這就是了。


 


嘟比養了兩年。後來他也是外出遊玩,一去不返,和二代咪一樣。


我決定不再養貓。


 


3


九年前初春的下雨天,那隻秀氣漂亮的虎斑貓躲在岳父的車子下。她應是原有人飼養,後來被遺棄,成了流浪貓。


岳父見她可愛又可憐,拿了盤魚肉給她吃。從此她便睡在岳父的小院子中,不肯離去。


因為岳母不愛貓,岳父希望我們領養這隻貓。


我過去看她,身體花色非常像一代咪,五官細致,面容姣好,在貓類而言,算是非常漂亮的。


以貌取貓,我決定養她。為了省事,我們管她叫「咪咪」,三代咪。


 


她膽小怕生。初來家裡時,總愛躲在旮旯( 讀如「嘎剌」,不受注意的角落 )裡一聲不發,我常常以為她走失了,總得上窮碧落下黃泉,到處尋找,好不容易找到她,她只是靜靜地看著人,依舊不喵一聲。


有陌生人來訪,她立刻躲藏起來,死不露面。


來了兩個月, 那晚 太太把破舊的布偶兔腳綁在筷子上,逗咪咪玩,咪咪好開心,第一次這麼開心,玩了許久。玩到夜深了,太太與兒子回房睡覺,留下興奮的咪咪在客廳自己玩。


我在三樓書房寫作,聽到樓梯傳來喀咑喀咑的聲音,好奇地探頭看,只見咪咪口含兔腳,筷子垂懸,上樓時筷子撞擊台階發出喀咑喀咑聲,她特地跑來書房找我,要跟我一起玩兔腳。


 


漸漸地,咪咪不再那麼謹小慎微小心翼翼,會主動地蹭我,會跳上我的床舖睡覺,睡熟了會肚腩朝天。剛來那半年,她從不曾肚腩朝天過,總是蜷成一團睡覺。


冷天寒流來時,她愛鑽進我的被窩。


我新買的書,她一定要趴在上面,彷彿宣示主權:這本書是老娘的,老娘佔領了。


她越來越好吃,一天吃五餐,吃到渾身肥肉,重達7公斤。每次她肉乎乎地走向我們,那畫面委實太有趣。


這兩年,她睡覺會打呼,鼾聲還不小。


但是,她決不跳上我的大腿、小腹,也不喜歡被抱太久。九年來一直不變。


害怕陌生人也是九年來一直不變。


 


不曉得還能養她多久,有時會想:有朝一日她死去,我會再養貓嗎?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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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fat0500&aid=5854570

 回應文章

跳躍在每一個角落的音符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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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貓
2011/11/26 22:53

其實我也比較喜歡貓。自小養貓,總是睡在我枕邊。 記得唸小學時,每天上學時,臉上都被抓了好幾條細細的爪痕, 也不知道是怎麼發生的 ?


Miss楊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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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1/20 02:37

養動物

最難的

就是要割捨那個失去..

六朝布衣(ufat0500) 於 2011-11-25 12:09 回覆:
我懂這個道理,
可是當“失去”那天來臨時,
情感上還是不太好過。

天路(今日當如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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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咪
2011/11/19 17:39
我還是喜歡狗多一些.
這半年沒狗的日子, 似乎也將要習慣了......
六朝布衣(ufat0500) 於 2011-11-19 22:37 回覆:
我一直喜歡貓,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