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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長期居留美國的僑胞,受不了台灣的名嘴?
2013/04/22 16:01:33瀏覽5280|回應25|推薦25

"名嘴"是台灣的新文化現象。這些名嘴,有些確實言之有物,但大部份講話毫無根據,鬼扯一通,有的射箭再畫靶,有的則是過份誇張。然而他們對政府的批評,卻在相當程度上,保護了人民,免於受到政府威權的欺凌。

名嘴之所以能在電視上風行,因為他們還是有市場。很多人對他們不以為然,而其中最受不了台灣名嘴的,很可能是那些在美國已經住了十年以上的台灣僑胞。

為什麼呢?我的假設是:

因為他們已經接受美國人對政府的低標準要求,並且習慣了美國政府的威權。當他們看到台灣名嘴囂張的對台灣政府提出了高標準的要求,並嚴重的傷害台灣政府的權威時,這些僑胞們自然會感到不以為然。

 腐敗與威權,這是政府的天性,永遠無法改變,要減少政府腐敗與威權,唯一的辦法是要有機制或文化系統,時時刻刻的對政府進行嚴厲的控管,毫不留情的批判和監督。

沒錯,一些名嘴說的是有些過份,但是如果沒有他們,台灣政府就會變成像美國一樣的權威。

在美國,你絕對不敢和警察吵架,因為他如果開槍打死你,不論誰對誰錯,即使是濫殺無辜,警察幾乎都不會有事。為什麼會有暴動?無辜被警察打死或打傷的,在美國不知道有多少!這種事,在台灣,不敢說沒有,但是機率非常的低。

美國的高速公路上使用電子照相,自動測速,電子交費的等等,我相信沒有百分之九十,也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政府一定有官員得到好處,或是官商勾結,或是政治酬庸。但是抓到過幾次呢?幾乎是沒有人在管的,沒有人在抓的。

去年我稍微接觸了本地的市政的政治運作,很多項經費的核准和使用,疑點重重!處處可見政治暗盤。一個地方城市就如此,更何況州政府以及聯邦政府。但是,誰來監督呢?

美國也有名嘴,有的講的話也是誇張得不得了,但是這些人的影響力不高,能夠傳播的力量也不大,重點大部份在聯邦政府,因為市場比較大。

台灣是幸運的,土地小,人口密集,資訊流通的速度快。不像美國,資訊流通有極大的選擇性。

辛普森的案子,可以流通大半年,天天頭條。小甘乃廸的意外,可以連續報導三天,其它所有電視節目全部停播。連續一個多星期的北卡南卡嚴重水災,媒體可以以幾秒鐘輕描淡寫,二天才播它一次。水退了,後續報導也沒有了。

波士頓馬拉松暴炸案,媒體天天報,警方咬定兩兄弟是作案者,但是到今天為止,仍然拿不出可信的充分證據。

如果護欄不夠高,車子可能摔出高架橋,這是非常合理的質疑。但是在美國住慣的人,卻覺得要求太過份,因為他們已經接受了美國的低標準,認為美國的低標準是合理的。



�X�B: 機場來回走五羊 - 隔洋觀台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timj/7529317#ixzz2RAziNfO6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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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bhuang&aid=7531019
 引用者清單(1)  
2013/04/24 00:52 【思考者的網誌】 政治名嘴不是台灣的特產(兼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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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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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人民懂越多, 越不會被牽著鼻子走。
2013/04/26 03:40

我想每件事都很難一概而論, 每個國家都有她很好跟很差的一面, 平心而論, 台灣跟美國很不同的一點是: 台灣是情理法, 美國是法理情。你也可以說台灣這樣很亂, 也可以說有人情味; 也可以說美國很無情, 或是說在美國做事情比較清楚容易。美國警察所擁有的公權力很高, 當然你也可以說他們有濫用的時候, 但是當他們可以很兇悍的對付真正囂張的罪犯時真讓人羨慕, 台灣的警察真的太好了, 每當有人鬧事, 在媒體上看到的多半是他們花很多時間好言相勸(之後的發展卻不一定有交待), 讓社會大眾有種"做錯事也沒什麼關係”的錯覺。

美國不論是政府或是企業運作的方式都與華人不同, 他們大多時候也是很按規矩的做事, 對價錢/成本的觀念並不像華人一分一毫都要比較, 所以跟華人做生意沒得賺, 跟美國人做生意大家都能賺一點, 也許我們覺得他們怎麼不是用市場上的最低價, 濫用公帑, 但他們其實沒有違法, 有時候就是觀念上的不同。

在美國生活其實是很舒服的, 因為對人的尊重, 對人權的保護, 生活品質的要求, 從這一點來看, 我倒是看不出美國人對政府的要求很低或是習慣其權威。公權力歸公權力, 與權威是不一樣的。在台灣的名嘴或是不管誰的要求只要合理, 我相信沒有人會看不順眼。

以站在對台灣好的角度上, 我倒是希望台灣的人民能從根本上增加對各種國際事務的瞭解, 因為當人對事情的了解與資訊越多, 其判斷力越佳, 就不會發生名嘴/媒體/代理商利用資訊不對稱的漏洞, 放大/扭曲手上的一點資訊去唬社會大眾以牟利, 而社會大眾對事情認知不足非常容易就隨之起舞, 過度反應, 無法理性獨立思考。若台灣人民能變聰明, 不要鄉愿, 我想不論是名嘴, 媒體或是政府都得要提高標準以讓人民滿意, 不能再亂搞了。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3-04-26 15:24 回覆:

http://video.udn.com/video/Item/ItemPage.do?sno=344-233-2B4-23343-2F3b3d3-2F344-233-2F323431

剛發生的新聞,警察追捕一個殺人犯時,直接開槍打死那個人。但是警察說那個人先開槍。

可能嗎?當一個殺人犯被優勢警力追捕時,不趕快跑,而會把車子停下來,從車子裡走出來,對警察開槍?

你聽過李文和案嗎?一個台灣出生,在美國取得公民的高級科學家,只因為去中國大陸開學術會議,被美國政府告一百多條的罪名,說他洩露國家機密,賣國。先在家裡被監視,然後關在牢裡九個月。最後法院還他清白,法官說自己被政府所誤導,釋放他時當面對他道歉。這個口頭道歉,是李文和得到唯一的"賠償。"

今年二月,加州發生一件警察殺警察的案子,主角叫做christopher dorner. 警察在追捕dorner時,也是只要認為有嫌疑的,就直接開槍,濫殺無辜。有興趣,查一下。

你認為美國人是法理情,這是我們亞洲人自己說的,你講給老美聽,他們會覺得好笑。


我愛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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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公開
2013/04/26 02:59

波士頓馬拉松暴炸案,媒體天天報,警方咬定兩兄弟是作案者,但是到今天為止,仍然拿不出可信的充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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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調查過程中,有證據不宜公開否則Grand Jury 說偏見 bias , Judge  dismiss the case 案件駁回(這並意味我已經100% 信服他們做爆炸案, 我只有耐心等待可信的充分證據,就像等Osama Bin Laden 照片)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3-04-26 15:28 回覆:
是這樣嗎?他們已經咬定就是這二兄弟了!一遇到就開槍!但是警察一定會說,是嫌犯先開槍。

台灣政經索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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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點不同意見
2013/04/26 00:21

1. 美國警察的權力,是公權力的一部份。

對於罪犯有嚇阻的作用。我不覺得有什麽不好。

2. 官商之間的關係,只要攤在陽光下,不是處理個案,不算什麽勾結。

思考的模式是官員幫商人,商人提振經濟,間接澤于民。

反而是台灣政府,只思開放不思保護,我覺得是很匪夷所思的事。

政府採購對經濟與生活品質的影響

3. 媒體對人民的影響與控制,美、中、港、台皆然。

美國的問題不是政治的介入,是金錢的介入。

港、台的問題是中資,政治透過金錢來介入媒體。

比較起來,台灣的多元性還蠻高的。

名嘴對台灣的影響應該是正面的。

沒有鄭弘儀、沒有李濤夫婦,沒有蘋果,台灣沒有那麼絢麗。

素質要繼續提升,不要只用顏色來看事情就好了。

日本的談話節目,製作的訪問像NHK,美國的NBR,PBS的水準不低。


我的部落:台灣政經索隱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3-04-26 00:46 回覆:

武力和權威都不是問題,問題出在濫用。


charley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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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也有很多人受不了名嘴亂咬
2013/04/25 23:33

其實,台灣也有很多人受不了名嘴亂咬以及伴隨而生的狗仔爆料文化。台灣的新聞台超多,新聞內容卻相當貧乏,電視台最賺錢的是談話性節目。大部分台灣的政論節目都是有預設顏色立場的,電視台、名嘴、觀眾,大家都各取所需,就像心理療癒一般,天天照表操課。若以平均每天一百萬人收視一小時,而每人每小時的效能就簡單地以二百元作價,每晚虛耗兩億元,十年就虛耗了7300億元。當然,政論節目有功有過,針貶時事政治的管道也不僅是電視廣播,雜誌的內容往往更深入也更完備。

李濤是台灣政論節目的祖師爺,歷經政論節目的濫觴到輝煌,終至衰敗。在天下雜誌第518期的專訪中(p.80),『李濤承認,媒體把觀眾白癡化。主持節目的同時,他心裡對新聞界的現狀,其實是非常厭惡的。』現在,李濤夫婦下台了,然而,台灣的社會價值觀已找不回過去的互信、美善和團結一致的愛國心。近二十年的吵罵、內耗,台灣的國家與社會意識更分歧了。台灣獨創的這個全球唯一的名嘴經濟圈,它對台灣的傷害遠比核四爭議更大、更具體也更深遠。


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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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高素質及守法的習慣。
2013/04/25 09:04
其實美國的低標準源於民衆普遍有守法的習慣,這已成了美國人民生活的一部份。台灣則不同,太多人在鑽法律的漏洞或缺乏公共道德,如此當然必需要用高標準來做規範,唉!說來說去這是双方廣大人民的素質問題啦!短期內真解決不了。台灣的名嘴還好啦!他們有充分的言論自由,但大家也有完全不甩他們的自由,双方習慣了就好。但願台灣人民加速提昇自我素質,只要有了高素質的一般人民,名嘴就算是成了仙佛也愚弄不了人民!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3-04-25 12:20 回覆:

法律漏洞如果鑽得到,美國人照樣會去鑽;在美國二十年了,我不覺得美國人的公共道德比台灣人強。但是兩地社會生活形態不同,美國人廣人稀,人與人接觸比較疏離,利益衝突自然比較少。

另外一點,美國政府,層層疊疊,大大小小,不可勝數,每一個都強悍得不得了,老百姓在政府面前,根本不敢亂來。不像台灣政府,和老百姓比較接近,執法時比較沒有那麼強硬。

像邱議瑩踢破法務部長辦公室門的事情,在美國是不可能發生的。如果在美國,基本上,如果沒有受到邀請,參議員也進不了法務部,如果硬闖,大概就已經被銬上手銬抓起來來,如果硬闖成功,在踢門之前,大概就被警衛開槍打傷或打死了。


abcted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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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博主寫的不是事實嗎?
2013/04/25 06:30

博主只是寫出了自己的看法,就有一些人士迫不及待地跳出來為美國護航。

難道博主寫的難道是虛假的嗎?美國就真沒有缺點嗎?如果有的話,這些缺點真的不能被討論,被指責嗎?討論一下美國的陰暗面就讓你們這些人“愛美人士”受不了嗎?開始扣人帽子了天啊??

還有樓下為美國警察護航的某位朋友。首先我要說,美國警察的確為美國社會做了非常多積極的事情。但這不表示他們沒有濫用過自己手中的權力啊。隨便googleyoutube就能搜索到美國警察的斑斑劣跡。

下面的視頻是20115月發生在華盛頓National Park 的Thomas Jefferson Memorial
 的一幕,數人在大廳內被警察濫用權力而遭到暴力拘捕,看看他們給出的荒謬可笑的理由吧。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3-04-26 01:03 回覆:

這算是很客氣的了!也許因為在場人很多的原因吧。如果這些人身上有刀槍的話,警察可能就開槍了。

在美國,警察的權威是絕對不容挑戰的,他們只要認定你有罪,你絕對不能和他們爭辯,你如果不滿,可以留到法庭上去吵。但如果你上法庭,法庭往往會要求你認罪換輕刑,法庭根本不在乎誰對誰錯。

學生在學校示威,都要很小心。警察站在那裡,你只要敢越雷池一步,即使馬上退回,或是對他們有不禮貌言語,馬上棍捧齊加,沒有和你客氣的,打傷打死了,你都只能自認倒楣。這種事發生很多的。

台灣電影海角七號,男主角和交通警察口角打架的事,是不可能發生在美國的,因為男主角會當場被警察直接開槍射殺。沒有什麼鳴槍示警這一套。所以在美國,如果有人想惹警察,通常會發生槍戰。

 


放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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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鴉當然不是白色
2013/04/24 21:55

我有位親戚是律師,曾在某個州政府擔任法律工作,發現好興訟的美國人常找機會向政府要錢,而從檔案看,許多十萬美元左右或以下的求償案子幾乎是未作任何防禦,很輕率的給付浪費公帑.誰會真正為國家用心做事?

政治人物退下來再接受顧問職或到處演講領取巨額不對稱的演講費,這類貪汙是心照不宣的.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3-04-25 00:42 回覆:

亞歷桑那州的共和黨的前州務卿,Betsey Bayless (任期1992-2003),從政之前,從來沒有做過任何有關醫療或管理方面的公司,下台之後,被民主黨的州長任命為Maricopa County (亞歷桑那人口最密集最多的郡,首府的所在地) 郡立醫院的CEO(最高長官,相當於院長)。

這是非常明顯的政治酬庸,亞歷桑那州是共和黨重鎮(二個參議員都是共和黨的),當年州長選舉時,共和黨已經提名了人,這個Bayless卻堅持參選不退,結果民主黨漁翁得利。

估計是因為她根本不夠資格當這個院長,她拿的年薪只有$375,000(福利另外算)。原本去年九月就要退休,拖到今年二月,院董事會給她加薪百分之三十三,也就是$125,000. 湊足$500,000. 並且再延長退休時間。

為什麼延長呢?為了要讓她在退休時,按照$500,000的薪水水準來發退休金。如果不延長退休時間,那就要回溯一年的薪水,以$500,000的薪水水準,來補發她過去的薪水。

報紙報了,也有人批評。那怎麼樣了呢?船過水無痕。這新聞二天就沒有了,電視新聞上也沒有看到。

二年前,一個公園管理處的女處長,也是在退休前半年,大幅加薪,薪水回溯半年。也是為了要讓她的退休金能夠按照加薪後的水準來算。

在地方新聞的一小塊地方,報紙登了一下。沒有任何的批評聲音。

政府這樣子慷納稅人之慨,憑什麼要求加稅?


小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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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按錯, 把回應按成推薦
2013/04/24 02:41

小肉球稍早按錯, 將回應按成推薦, 然後突然連線中斷, 現連線恢復. 

時兄的假設不是正確的假設, "美國人對政府的低標準要求 ... 美國政府的威權 ... 台灣名嘴囂張的對台灣政府提出了高標準的要求,並嚴重的傷害台灣政府的權威..." 這句話只有 "囂張" 兩字正確.  時兄此話似乎把美國誤認為中國大陸.  且容小肉球提出答案, 俺的答案並非假設, 而是幾個可能性.

為何長期居居留美國的僑胞受不了台灣名嘴, 小肉球說, 假如居美台僑受不了台灣名嘴, 可能性有:

(1) 失根蘭花症候群: 此型的第一代居美台僑在美國適應不良, 無法生根, 視居美為雞肋, 食之無味, 棄之可惜, 留美不快樂, 回台不可能, 不上不下, 不中不西.  自覺在美國做小媳婦, 透過網路與電視看到台灣名嘴 "囂張" 地大鳴大放, 一股怨氣便發洩在台灣名嘴頭上.  此型有一特色, 通常也會對美國不滿, 反正在哪兒都會不滿.

(2) 必須確立離台選擇正確症候群: 此型的居美台僑因不滿台灣現狀而跑到美國居住, 必須批評台灣現狀來證明自己當年離台正確, 台灣名嘴哇哇哇是台灣現狀之一, 故爾受不了.

(3) 眼紅名嘴症候群: 台灣名嘴一般不學無術, 靠一張 "囂張" 的嘴巴入息有多多, 跑通告像藝人跑秀場, 既能發洩心理不滿, 又能靠罵人賺進白花花銀子, 所以眼紅到不行, 恨不得當年沒離台而取而代之.

(4) 台灣名嘴真的太囂張、太不負言論責任: 這型沒有症候群, 看到台灣言論自由在這些台灣名嘴身上變質成 shoot from the hips, 只知信口開河, 不知言論責任, 嘿, 在台灣居然還經常毌須承擔不負言論責任的後果, 出於愛惜台灣之心, 所以義憤墳膺.

(5) 替 "祖國" 統一的苦心: 這型也沒有症候群, 他們通常在美國適應不良, 出於心理補償作作, 就開始升高自己的 "愛國心", 雖然在現實人生拿美國護照, 私底下卻只承認 "祖國", 為了 "祖國" 統一大業, 反對台灣的異言堂, 希望台灣變成像大陸一樣的一言堂.  於是, 為 "祖國" 效犬馬之勞, 展開打擊台灣 "囂張" 名嘴的神聖使命.

以上俱為可能性.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3-04-26 01:55 回覆:

小肉球所說的,有一個誤區。那就是認為對台灣名嘴不滿的"台僑",是在美國適應不良的人。

我所看到恰恰相反,那些在美國適應愈良好,愈"愛美"的人士,對台灣愈看不起,當然包括名嘴在內。

有趣的是,這些愛美人士,還是會念念不忘台灣,也許這是天性吧。


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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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nonsense, you are just like the 名嘴.
2013/04/23 05:18
I agree with you that there are dirty policticians everywhere, that down't mean it's ok. Police enforces the law, they should be respected. Unlike Taiwan, people are simply ignorant. You made it sound like police in US will go around shooting innocent citizen. This article has no fact to back it up. You are just another 名嘴. BTW, they don't help anybody, not democarcy, not government, but money in their pocket.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3-04-23 12:33 回覆:

所以,你沒聽過美國警察濫殺或濫打無辜的事情?

你也不相信美國警察會濫用武力?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3-04-23 23:50 回覆:

台灣警察和政府,之所以有所節制,不敢濫用權力和武力,正是因為有這些有理性或無理性的強力監督的存在。

我只能說你是人在福中不知福,享受了別人的努力,而不知道感恩。

在台灣駡政府像駡孫子一樣,全世界沒有幾個國家的國民擁有這麼大的自由。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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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 Bauman
2013/04/23 04:12

版主:

波士頓馬拉松暴炸案,媒體天天報,警方咬定兩兄弟是作案者,但是到今天為止,仍然拿不出可信的充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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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想說的是坐在幾千英哩外吹冷氣看電視的你可以告訴雙腿被炸斷的Jeff Bauman"你認出兩兄弟把背包放在你腳邊之後爆炸,但很抱歉你認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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