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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1:03:17瀏覽1666|回應7|推薦13 | |
[官方認證的準國家叛徒]
依據中華民國法律,賴佩霞是國家認定的"準國家叛徒。"
國籍法第二十條規定, 具備其它國家國籍的中華民國國民, 不得擔任中華民國的公職。
對這條規定, 多數人己經習以為常, 甚至認為理所當然,但卻未深思這條立法背後邪惡、無情、以及狹隘的民族主義的心理和邏輯。
服公職是一國國民的基本權利, 也就是公權, 一個國民, 只有在犯了罪, 而且還是犯了背叛國家的重罪下, 才會被褫奪公權。
他犯了什麼罪,要被剝奪他所與生具有就擁有的國民權利呢?
台灣並沒有把擁有其它國家國籍的國民加以判刑或監禁,也不像中共那樣直接開除其國民的國籍,而只是很"溫和"的剝奪他服公職的權利。所以,根據中華民國法律,這樣的人是"準國家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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