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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4 02:46:47瀏覽2549|回應29|推薦15 | |
美國奇聞
馬利蘭州一個女士,在高速公路上警察給了她一張罰單。原因是,她 該路段的最高速限是六十五哩,該女士的時速是六十三哩。 警察的解釋是:該女士是開在左線道(內線道),而左線道是給開得 (問題:速限是六十五哩,那麼比較快是六十五哩?還是超過六十五哩?如果超過速限,抓到算不算違法?)
該女士說:那天風有點大,為了安全,她不想開太快。 (小姐,時速六十三哩,等於時速一百零一公里,不算慢了!)
評論:絕對的權力,絕對的沒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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