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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2 01:54:18瀏覽4647|回應11|推薦22 | |
1。
我在芝加哥時,有一次白天回家時,忘了帶鑰匙,從窗戶爬進屋裡,我兒子在旁邊幫忙。鄰居看到,卻去報警。雖然警察局離我住的地方就是二條街,大概二十分鐘以後, 警察才來。警察來的時候,我已經在屋子後面的小院子裡在做事,而屋裡也有人了。警察進了屋,沒看到我,先和我太太談話,她根本什麼都不知道,就說沒有人爬窗進來(還好她這麼說)。然後警察再找到我問話,我也說沒看到有人爬窗進來。還好我是這樣說的,否則我很可能會被抓走。 如果我在爬窗的時候,被警察看到,我很可能會被警察以現行犯逮捕,並且戴上手銬,先行拘留,加以控罪。只要上了法院,像這種輕罪,法院通常會叫你認罪交罰款,否則除非你運氣好,遇到好法官,否則走完法律程序,你即使最後無罪釋放,也要掉一層皮。 有些警察腦筋很死,他們沒有在管你那是不是你的家,反正你是"闖入民宅。" 法官有可能還你清白,但是到了那一步,你已經不知損失多少精神,時間和金錢了。 2。 二年前,我有個公寓出租,那房客欠了二個多月的房租,又發現她吸毒,房子裡天天有人進進出出,我不得已只好趕她走。她不交房租,也不走,最後只好上法院強制執行。她人離開了,但是東西沒搬走,這裡法律規定我還不能丟棄,必須替她保管一定時間(好像是十六天還是二十五天,忘了)。 這位大姐可能是怕她的東西被偷,竟然偷跑回來在外面門上加了一把鎖,弄得我這個屋主進不去。我打電話要求她打開,她竟然拒絕。我找了警察,警察來了,打電話給她,她還是拒絕將鎖拿下。我於是準備將鎖破壞掉,警察告訴我不能這麼做,否則就會犯了"毀損他人財務罪。"他說我唯一的解決方法是請她把鎖拿下來,如果她不肯,我可以去告她,讓法院來執行。 世界上有這麼離譜的事?別人放了鎖在你的房子上,你不能夠自己把鎖拿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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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