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5/09/24 15:47:58瀏覽2495|回應3|推薦6 | |
原本無論採用何種選舉制度,現任者要競選連任,總是會比新人佔優勢,因為現任者已有了知名度和一定的政治資源,這種優勢在單一選區的選舉中尤其嚴重,這是因為在單一選區中同一個職位,只有一個現任者,在該選區內的那職位上的所有政治資源,全部由他一人所壟斷,除非在很特別的狀況下,挑戰者根本没機會勝選。這就是為什麼在比較進步的民主政治裏,總統,縣市長,或鄉鎮市長要有連任的限制的原因,因為行政首長的選區必然是單一選區。如果没有這種連任限制,只要現任者不想下台,即使没有政績,在大多數情形下,他還是很可能一直連任下去。
在美國許多州長或其他地方行首長是没有連任限制的,因此州長或市長一當當了十幾年或幾十年的比比皆是,紐約州現任州長Pataki 已經連三任了,Niagara Fall 市的市長從二十幾歲開始當市長當到現在已越過九十歲。而至於單一選區的參議員眾議員和其它地方議員,很多人已經是連任十幾次,甚至一直當到死,每一次改選,從中央到地方,競選連任的,超過百分之九十以上成功,新人往往只有在現任者放棄競選連任或是死於任內時才有機會。因此在單一選區的選舉,尤其是選區小的選舉,經常可看到只有現任者一個候選人的情形。有趣的是,當現任者放棄競選連任或是死於任內時,一堆候選人全部冒出來。 *(美國很多地方的法官是由選舉產生的,2005年我在芝加哥時,九十幾個法官職位,全部是同額競選。) 因為一人壟斷該職位政治資源的關係,單一選區選舉,尤其是在選區小的地方,還很可能形成家族或單黨壟斷的現象。當現任者想要更上一層樓,或轉任其它職位時,他很可能就安排他的親人來競選他原來的職位,因為這個親人「繼承」了他的政治資源,在絕大多數情形下,會順利當選。這種現象,在單一選區的制度,毫不足奇,在美國政治,同一職位,父傳子,兄傳弟的家族,隨處可見,在台灣也有,如嘉義市的許家班,幾十年來,嘉義市長還没有給別家的人當過,還有高雄縣的余家,幾任縣長都是他們家的人。在政黨方面也是一樣,在單一選區的選區內,一個政黨的支持度只要保持相對多數,其它反對黨永遠不可能得到任何代表。在英國南部的一些選區,幾十年來反對黨在那些選區內一直保持著百分之四十的得票率,但是從來没有一候選人當選。新加坡實施變種的單一選區(一個選區內有多席次,在該選區內民眾只能投給一黨,得票較多的黨的候選人全部當選),多年來反對黨在國會選舉,一直有百分之四十的得票率,但是國會68席中(新加坡人口約三百萬人,約台灣的七分之一),反對黨經常佔不到五席。 反觀在台灣原來採用的複數單記制度下,現任者當然還是有優勢,但因為是複數選區,在同一選區內,現任者不只一人,無法一個人壟斷該選區內該職位的所有政治資源,而且選民只能投一個人,因此在任內没有特別表現的現任者,若在任內表現不佳,很可能會失去許多選票,因此被擠下來;又由於選區較大,選區內住在不同地方的選民可以集中他們的選票來支持某一個候選人當選,因此形象突出,有具體主張和訴求的新人,往往有機會當選。勢力大的家族出身的候選人,當然還是可能經常當選,但是他們的勢力再大,也不可能壟斷該職位在該選區內的所有政治資源,任內若表現不好,下次選舉,很可能就會被擠下來。依據過去的統計,台灣的國會的政黨結構和政黨的得票率(包括無黨籍)的比例非常的接近。從這些方面來看,相對來說,複數單記制度,很明顯是一個比較進步和公平的選舉制度。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