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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應該存在嗎?
2010/05/17 14:51:32瀏覽3248|回應16|推薦9

引用文章主張「廢除死刑」者的迷思

一。
你老兄大大平日游手好閒,喜歡惹事生非。一天半夜去超商買東西吃,走出來後不久,有人進入超商搶劫,把店員殺死了,剛好一對情侶進來,那人又將那對情侶殺死,然後逃走。你什麼事都不知道,過了半小時,又走回來想買個飲料,沒有看到,一不小心被情侶中的一個屍體絆倒,整個人趴在另一個死人身上。原來另一個人還沒死,四眼對望,你嚇得整個人腿軟,雙手亂撐,一身是血,趕快跑走。

沒幾天警察找上門來,搜到血衣,又有目擊證人,以及錄影帶,又發現你素行不良。法庭開過,將你判了死刑,幾次審理都無法改變。三年後將你執行死刑,又過了二年,有人重看錄影帶,才發現兇手另有其人。但是你已經死了。

二。
有個黑道老大心狠手辣,連續作了幾個命案,手法兇殘恐怖。但是掩飾得很好,警察一直無法破案。你是他手下的一個老實但是腦袋不是很好的雇員,只是為了混口飯吃,經常替他打零工。一個警察抓住了一個線索,直指向這個黑道老大,因為你經常在他家出入,黑道老大在他手中智囊的安排下,移花接木,將嫌疑轉到你的身上,警察破案心急,安排證據後,將你逮捕。
法庭審理時,發現幾個兇案都極其殘忍,毫無人性,新聞報導後,整個社會義憤難平,你於是被起訴定罪,被判了三個死刑。社會要求速審速決,沒多久你就被死刑執行完畢。而黑道老大活到九十多歲才死,在你被判死刑之後,他還又作了幾個案子。其中幾個一直是懸案,因為黑道老大的一個手下有參與作案,經常心情不寧,一次在醫院時自言曾經殺人,醫院人員聽到後報案,調查之後,才將黑道老大的案子一個一個查出來,也才發現你是冤枉的。

這些事,不是小說的情節,是真正發生的事。你還是認為死刑應該存在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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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bhuang&aid=4040845
 引用者清單(1)  
2010/05/20 01:35 【思考者的網誌】 支持死刑的三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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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Spider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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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現實
2010/07/30 20:14

時先生,

請舉實例以便討論。case 2 太像是電影。
其實許多案例都是其他參與者在監獄、醫院說出來的。
你的 case 1 也許多年前會發生現在很難,
除非超商與附近店面的監視器全都壞了。

冤獄不管廢不廢死都會發生。
我是提醒主張廢死者:「不要追求做得到的事」,
理由也要有點說服力。


揚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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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應該做的事是要求執法單位絕不可拷打刑求,而不是要求不能判已認罪的殺人犯死刑
2010/05/25 23:29
李智仁
2010/05/22 12:54
多說無益
請講出這兩件案件發生的年份,地點
當今40位殺人犯那一位不認罪的?
那一位是屈打成招的?
你是在坐井觀天,劃地自限
若真的現在40位殺人犯中有人是屈打成招
人民應該做的事是要求執法單位絕不可拷打刑求
或是要求不能判殺人犯死刑?
==========================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0-05-24 03:31 回覆:
即使現在這四十位死刑犯都是罪證確鑿,也不代表將來不會有冤案的發生。
==========================

再說一遍
人民應該做的事是要求執法單位絕不可拷打刑求
而不是要求不能判已認罪的殺人犯死刑
你沒有任何證據
這是在汙蔑執法人員了!

照你所言
那我也這樣推論:
即使你現在沒有殺人
不代表你將來不會殺人
現在你主張廢死
是在為自己將來殺人逃脫死刑的罪刑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16261

廢死刑團體有責任探訪死刑犯是否被刑求認罪
主張死刑者相信司法的正確性
主張廢死刑團體打著爭取人權的口號
應該有責任去探訪這些殺人犯是否被刑求
是否有認罪
廢死刑者不相信司法的正確性
應該去探監問殺人犯是否被刑求認罪
而不是在象牙塔裡污蔑這些司法人員
沒有人阻撓你們的探監查訪
但你們沒有資格為認罪的殺人犯開脫死刑
你們能做的是去探訪查問這些殺人犯是否被嚴刑逼供
你們不去探監查訪
卻在劃地自限
坐在家中說法官可能會誤判
這是自欺欺人
法官是不會誤判的
唯一有可能的是殺人犯是否曾被嚴刑逼供
你們不願意去瞭解殺人犯中是否有被嚴刑逼供
卻去對認罪的殺人犯開脫死刑

若殺人犯翻供
他真的是被刑求認罪
你們不會到網路上大肆宣揚嗎?
現在網路這麼發達
有誰可以不准這樣的新聞傳播開來?
這是你們的責任
還有資格推脫找藉口嗎?
這是一個分工合作的社會
主張死刑者可以說將這個責任付託給廢死刑的團體
廢死刑團體打著爭人權的口號
可以排除這樣的責任嗎?

請問40個死刑犯中那幾個犯人還沒有認罪的?

揚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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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講出這兩件案件發生的年份,地點
2010/05/22 12:54
多說無益
請講出這兩件案件發生的年份,地點
當今40位殺人犯那一位不認罪的?
那一位是屈打成招的?
你是在坐井觀天,劃地自限
若真的現在40位殺人犯中有人是屈打成招
人民應該做的事是要求執法單位絕不可拷打刑求
或是要求不能判殺人犯死刑?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0-05-24 03:31 回覆:
即使現在這四十位死刑犯都是罪證確鑿,也不代表將來不會有冤案的發生。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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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美國嗎?
2010/05/19 02:48

三藩市:

如果費除死刑, 我就可以好好計畫, 把這些我看不順眼的, 通通幹掉!

======

你在美國嗎?

如果你在美國的話,別忘了這些你看不順眼的人可能家裡有散彈槍,也想著去監獄裡吃免費菜飯,打著一樣主意呢。

還是趕快回台灣吧。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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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人是零頭
2010/05/19 02:38

shouri:

現在的問題在於, 監獄受刑人的福利太好, 管理員不能體罰不能凌虐, 而他們的飲食起居甚至超越了絕大多數的自由人, 而他們的生活起居卻是這些苦哈哈的自由人辛苦納稅的錢. 在這種狀況下, 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和終身吃用不盡的差別很有限. 這是懲罰嗎? 是懲罰納稅人吧! 自由的意義在哪? 難道在供養那些殺人放火的人, 好讓他們過著比自己還優渥的生活嗎?

=====

你說的應該是實情。

那麼我請問你,對那些被判十年或更久有期徒刑的人,你甘心讓她們過著比自己還優渥的生活嗎?

不甘心的話你有兩個選擇。  一個就是全放出來,這樣你納的稅就不必養她們。  第二個就是犯了罪一律處決,同樣的你的稅不必養他們。

台灣的死刑犯現在有四十個。  被判十年或更久有期徒刑的人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告訴你台灣監獄裡有上萬人,四十人是零頭。  


三藩市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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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廢除死刑
2010/05/18 19:19

我贊成廢除死刑, 因為我找不到工作, 快餓死了!

而我剛好有一些我討厭的人, 我覺得讓他們活著, 很礙我的眼.

如果費除死刑, 我就可以好好計畫, 把這些我看不順眼的, 通通幹掉!

然後我一定會去自首, 讓法院判我無期徒刑, 我就可以不愁吃,不愁穿,安享天年了!


sho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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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地方回過了, 這裡再回一次
2010/05/18 16:17
現在的問題在於, 監獄受刑人的福利太好, 管理員不能體罰不能凌虐, 而他們的飲食起居甚至超越了絕大多數的自由人, 而他們的生活起居卻是這些苦哈哈的自由人辛苦納稅的錢. 在這種狀況下, 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和終身吃用不盡的差別很有限. 這是懲罰嗎? 是懲罰納稅人吧! 自由的意義在哪? 難道在供養那些殺人放火的人, 好讓他們過著比自己還優渥的生活嗎?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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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說"想當然耳"也可以
2010/05/18 14:32

蘇信:

在終身監禁之中如『峻悔有據』還是主張可以放出來的!

======

要麻煩蘇先生在廢死聯盟網站

http://www.taedp.org.tw/

找出哪裡其成員明示暗示放這些壞人出來是它的終極目標。

找不到說"想當然耳"也可以。


Jeff & Jil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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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辦案結果不正確
2010/05/18 08:52
站在被處死刑的當事人立場,十足十便是冤死。我想版主的著眼在此。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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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的終極目標是‥‥
2010/05/18 07:58

廢死聯盟的終極目標是‥‥

在終身監禁之中如『峻悔有據』還是主張可以放出來的!

PS:在爸媽冏很大這個節目就有一個更生人他直接講:

犯越大案件的人越會『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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