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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國家叛徒!
2014/02/17 14:45:19瀏覽4381|回應24|推薦15

我想問在台灣的台灣人一句話:在台灣的台灣人憑什麼要求在海外有其它國籍的台灣人要"心向祖國(台灣)"?

國籍法第二十條規定,只要取得了其它國籍,這個台灣人就喪失了在台灣服公職的權利,也就是說,不能參加選舉,也不能當公務員。

這是什麼意思?所以,台灣人在海外,就不應該取得在地國的國籍?如果取得了,就變成了台灣的"準國家叛徒"或是"有叛國的嫌疑?

中國共產黨更過份,只要發現中國國民取得了外國籍,二話不說,立刻撤消其中國國籍。這是什麼意思?

美國號稱有三億人,這三億人裡,沒有一億也有五千萬人,也擁有其它國的國籍,要是美國也像中國共產黨這麼搞,那會如何?

我們長住在美國的台灣人,在美國工作和生活,賺的錢要繳稅,花的錢也要繳稅,住的房子也要繳稅,但是美國選舉的時候,我們沒有權利投票,更沒有權利被選,只因為我們沒有公民權。所以,在台灣的台灣人,認為我們在海外的台灣人就活該這樣嗎?因為我們是台灣人,所以就不應該要去取得外國的公民權嗎?

台灣人以忠厚著稱,但從這一點看來,實在是刻薄得很!我們台灣人取得其它國家的公民權,應該要被視為是我們國力的延伸才對!怎麼反而被看成是準國家叛徒了呢?

二次世界大戰時,美國人把在美國的日本人關進集中營(對,別驚訝,這是真的),為什麼?就是怕這些日本人做日本的內應。美國人雖然沒有把在美國的德國人關進集中營,但是當兵時,也儘量排除德裔的軍人擔任重要職位。另一個原因是,在美國的德裔數量太多了。(至少在十年前我讀到的統計,德裔還是美國最大的族群)

我們在海外的台灣人,生在台灣,長在台灣,絕大部份旳人是不會忘本的。但是,國籍法第二十條不改,在台灣的台灣人,永遠沒有資格要求在海外的台灣人,要"心向祖國。"因為,"祖國"根本就歧視我們!雖然沒有取消我們的台灣國籍,但是也只把我們看成半個台灣人。

請問,你願意被看成只是"半個人"嗎? 你覺得,只因你取得了其它國家的公民權,你就應該被視為是台灣的準國家叛徒嗎?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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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bhuang&aid=1119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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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水人
2014/02/19 02:13

他現在沒有換新的中華民國身分證,所以,視同失去中華民國的國籍.

請與臺灣有關部門查詢:


沒有申請身分證,即無戶籍;但仍然擁有國籍。國籍放棄,必須申請批准的。

(airphonics2000@yahoo.com)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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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8 19:50

但是美國選舉的時候,我們沒有權利投票,更沒有權利被選,只因為我們沒有公民權』的人,好像不會『只要取得了其它國籍,這個台灣人就喪失了在台灣服公職的權利,也就是說,不能參加選舉,也不能當公務員』吧?我不太懂版主的意思。

如果此文針對的是中華民國的雙重國籍政策,那麼參考多數先進國家做法即可。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4-02-19 07:44 回覆:

一個生在中國,長在中國,父母都有中國國籍的中國人,來到美國留學,之後留在美國工作,取得了合法長期居留的權利(俗稱綠卡),如果這個人離開美國超過半年或一年,居留的權利將被取消,必須重新申請。如果取得美國公民權,則可自由進出,不必簽證,而且擁有投票權。另外,美國有一些福利措施,是只有公民才能享用。

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本國人一旦取得另一國家國籍,則其中國之國籍立即被註銷。

台灣的做法不一樣。台灣人如果取得其它國的國籍,會被剝奪部份公民權利(目前是服公職的權利,以前連大學教授都不能當。造成外國人來台灣可以當教授,本國人卻不能當教授的奇特現象。這個規定在李遠哲的爭取下,由李登輝發動立法改掉了),但是台灣的國籍依然保留。

如果台灣的土地和人口和大陸一樣,台灣估計也會直接把這個台灣人的台灣公民權利直接註銷掉。

台灣人受中國滿清末年以來的思想所影響,政治上敵視有海外關係的人。好笑的是,中華民國的國父孫中山,本身就有美國籍。國父可以有外國籍,老百姓卻不能有外國籍,這是什麼制度呢?
 


crystalsu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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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8 18:21
不會這樣吧? 自古以來,有多少移民,人口到處都在移動,有什麼不對? 國籍也只不過是一張身分證明。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4-02-19 07:47 回覆:

第  二十  條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國民大會代表由國民大會、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巿、縣(巿)、鄉(鎮、巿)民選公職人員,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村里長由鄉(鎮、巿、區)公所解除其公職外,由各該機關免除其公職。但下列各款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公立大學校長、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兼任行政主管人員與研究機關(構)首長、副首長、研究人員(含兼任學術研究主管人員)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或文化機關核准設立之社會教育或文化機構首長、副首長、聘任之專業人員(含兼任主管人員)。
二、公營事業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以外之人員。
三、各機關專司技術研究設計工作而以契約定期聘用之非主管職務。
四、僑務主管機關依組織法遴聘僅供諮詢之無給職委員。
五、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人員,以具有專長或特殊技能而在我國不易覓得之人才且不涉及國家機密之職務者為限。

第一項之公職,不包括公立各級學校未兼任行政主管之教師、講座、研究人員、專業技術員。

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波音747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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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4/02/18 16:05

我一直認為

當代對"國籍"的看法及法規

很多已經是不合時宜了

就跟"永久住址"及"home address "一樣

尤其在以後

因為工作或生活而遷徙的人愈來愈多 ( 包括移出和移入 )

所謂的"國籍"問題會更加有趣

關於美國在二次大戰時將日裔美國人(包括公民與非公民)關進類似集中營的事(他們將之稱為"收容所"),可參考山崎豐子寫的"兩個祖國",寫得非常好.

 

 

 

 

 

 


frozenblue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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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8 15:51

美國政府可以這樣搞是因為他們是全球所得都會進行課稅,所以國籍和福利的問題小。

歐八馬都能當選總統

如果您願意把在美國的所得拿來繳台灣政府的稅,自然這種國籍爭議的聲音就小了。

台灣哪年才會出一個台越混血的總統呢?


時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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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8 14:03

海外華人對台灣都是有益的。

台灣的高科技憑良心說很多都是旅美旅歐旅日華人引進台灣的。

台灣的外銷市場靠的也是這些心向台灣的海外華人所默默付出與開闢出來的。

要將台灣提升到所有海外華人的娘家或是父家。

有多大的胸襟 將造成有多大的市場延伸、有多大的國家影響力。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4-02-18 15:15 回覆:
台灣人取得外國的公民權,這應該視為台灣國力的延伸,因為,這個台灣人在外國,擁有了投票和其它的參政權利,有可能影響甚至決定當地國的政策。

長期以來,台灣政府和百姓,卻把台僑視為"準國家叛徒"對待,殊為不智! 

國菲的部落格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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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8 14:00
在大陸其實並不是這樣的,當官的隨時準備開溜 gucci2014包包型錄 chanel2014名牌新款包 gucci官方網 chanel 香奈兒中文官方網站 nike air force 愛迪達鞋子 nike 專賣店 timberland門市 nike air force 1限量款 jordan籃球鞋 adidas官方網 new balance 專賣店 adidas專賣店 new balance 專賣店 nike 外套 jordan籃球鞋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4-02-18 15:18 回覆:

我這裡認識不少大陸人,拿了美國綠卡很多年,但是一直沒有申請公民,主要原因就是想要保留中國的護照。

大陸的高官想開溜,有可能是因為把柄太多。不過,這是另一個議題。


【無★言】時代悲劇 (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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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8 12:46

美國人把在美國的日本人關進集中營

其實大部份是「日裔美國人」,是美國人,美國公民喔!

美國也不承認雙重國籍,但目前並未嚴格執行(聽說以前較嚴)。入美國籍時,不是要宣誓效忠美國嗎?可以同時效忠兩國嗎?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4-02-18 15:08 回覆:

美國的單一國籍是這樣子的,美國政府只承認你的美國國籍,不承認你的其它國籍。

中國的單一國籍剛好相反,中國政府只承認你的"外國"國籍,但不承認你的中國國籍。

台灣的單一國籍則非常的詭異,台灣政府承認你一半的外國國籍,和一半的台灣國籍,加起來也是一個國籍。


黃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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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8 07:55

為什麼你沒有美國的公民權?

我的哥哥是美國人.他同時擁有中華民國的國籍.

他現在沒有換新的中華民國身分證,所以,視同失去中華民國的國籍.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4-02-18 15:11 回覆:
我沒有說我有沒有美國公民權。這篇文章的目的,在指出,申請美國公民權,應該是非常正當的事,但在台灣的法律,卻被認為是"準國家叛徒。"

有沒有申請或擁有台灣的身分證,和有没有台灣國籍,是二回事。很多台灣人沒有申請或擁有台灣護照,照樣是台灣國民。 

楊過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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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8 04:35

"我們長住在美國的台灣人,在美國工作和生活,賺的錢要繳稅,花的錢也要繳稅,住的房子也要繳稅,但是美國選舉的時候,我們沒有權利投票,更沒有權利被選,只因為我們沒有公民權。"

Why don't you get your 公民權? just wondering......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4-02-18 15:04 回覆:
你說的對,所以,有機會我們當然應該要取得美國的公民權。可是,台灣的國籍法第二十條,把我們這些取得其它國家公民權的人,立馬就打成準國家叛徒。中國共產黨更過份,直接將他們的中國國民資格撤消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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