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23/11/21 00:11:25瀏覽433|回應1|推薦51 | |
日前藍白合的搓商階段,大家比喻為商談結婚時的方式。 真的有朝一日,敲鑼打鼓,卻見如同【淚的小花】的他,只得延期再議,此時婚沒結成,雖然有敲鑼打鼓,雖然有公告周知。 按結婚的生效條件業已由【儀式婚】改為【登記婚】,有沒有敲鑼打鼓的公告周知,均無礙於結婚的成立,只要向戶政機關完成了登記,反之,如果沒有向登記機關完成結婚登記,縱然張燈結綵,甚至召開記者會,都是白忙一場。 藍白雙方均有周知媒體的公開儀式,但是於沒有前往登記完畢以前【戶政結婚登記比喻為總統配對登記】,都是沒有完成法律規定的要件,那麼大家所比喻的結婚就沒有成立,既然結婚沒有成立,也就不會有離婚的問題。 緣起於網路看見有名家討論離婚問題,稍有補充。 ~~淚的小花 https://youtu.be/kFPvA1y5eyQ?si=7Gm0UHQBni97KmF7 ~~由【儀式婚】到【登記婚】⋯ https://www.lawbank.com.tw/treatise/pl_article.aspx?AID=P000186235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D0020053&bp=6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