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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社會觀點到個人經驗談「祭祀」
2016/11/29 10:46:13瀏覽1182|回應0|推薦8

祭祀的種類:

祭祀的種類很多,若以祭祀與社會生活相關的範疇來看,可分為生命祭祀,歲時祭祀和社會加強祭祀等三類,分述如下。

 

1、生命儀禮

生命祭祀包含著生育、成年、結婚、衰老和死亡等祭祀,每一種祭祀是對於人生發展的某一重要過程或危機,經由宗教儀禮行為要求其平安渡過,並有一個好的發展。台灣社會對祖先的儀式可分為死亡儀式、喪葬儀式及紀念儀式。因此,從臨終彌留時起、套衫、豎靈、做旬、擇地、擇日、入殮、出殯、除靈、做百日、做對年等,皆有規矩與禁忌。

 

2、歲時祭儀

  歲時的祭祀也可稱為繁殖的儀禮,是以繁殖動植物以及一切生活物質為目的的祭祀,這種祭祀,在原始社會裡最為明顯,在一年的不同季節裡,總是輪流著依靠不同的資源供應,依靠著不同的生產方式而生活著,而每一地區的住民,各有其自己的生產季節,跟著每一種生產工作的開始與結束時,都有一套適應於其生產工作的祭祀,以強化自己身心的適應能力,因此,在打獵的季節有打獵祭,捕魚的季節有捕魚祭,農業季節有配合開墾,播種,收獲而舉行各種祭祀,每一種祭祀的目的都是在要求動植物的繁殖豐收。

  民間以農曆二月初二為土地公生,農民們備牲禮,燒土地公金,燃放爆竹,為土地公慶壽,並祈作物豐收,八月十五亦為土地公生,民間祭拜,並感謝土地神的佑護,二月二的祭祀是古代的春祈,而八月十五是秋報,是農業的祭祀,我國的歲時祭祀,是依據古代農作過程而展開與設定的。這種習俗,遺留在山地社會最為清楚,二月是小米播種祭,到八月是豐年祭。

 

3、社會的祭祀

  社會祭祀是聖化社會組織關係的禮儀行為,一方面致力於經常狀態的正常發展,另一方面是要聖化組織活動,因此,當一個社會發生危機時,人們總是藉著宗教行為以圖挽救,使其社會的生命得以延長。分為親族、地域、權能和贖罪祭祀四種。

1)、親族祭祀:以祭拜祖先為主,強化血族關係,如一家之祭祀祖先、清明、冬至的祭祖,以及一宗族之人祭拜祖靈,民間有春、秋二祭,祈求祖先保佑子孫,賜福子孫。

2)、地域祭祀

以聚落或社區為單位,如寺廟的祭典,其目的在求公眾的幸福,風調雨順,合境平安。

3)、權能祭祀

承認並聖化社會與宗教領袖的權威與責任的儀禮行為,古代的國王,祭司或其他主要的領導人物,在新舊交替的關鍵,總要經過一種宗教禮儀行為。在基督教的社會裡,總統就職,要撫著聖經,對上帝發誓,亦是權能祭祀。

4)、贖罪祭祀:

因為得罪神靈致使人們受到懲罰,人們因而向神靈告罪,請求寬恕而舉行的祭祀,在原始社會最為流行,當部落內生病的人增多,或發生流行性傳染病時,或有數人連續死亡時,人們認為得罪了神靈,神靈震怒而罰人生病或死亡,因此,部落就要舉行贖罪的祭祀,但若只有個人生病,則僅舉行私自性的祭祀,供奉牲禮,祈求神靈寬恕,並佑護健康平安。

 

                 參考資料:《家庭人類學》空大教科書

 

 

就社會觀點,連結個人的經驗分享「生命的儀禮」。

 

  我們知道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其生命歷程總有許多不同的階段,包括出生、滿月、周歲、成年、結婚、生育、退休、死亡等。我自己曾經驗的是結婚和生育,幫孩子做滿月、周歲與成年禮,以及幫父親與公公做喪禮。

 

  對生命不同階段,往往引起個人心理與群體關係的轉變,每一階段所產生的轉變程度雖有不同,但都如「關口」一樣要設法通過,所以社會就經常設計了一套標準化的行動,幫助個人及其親屬,藉這些標準化的儀式,以順利地通過關口。

 

  儀式中的種種行為,因為是標準化了,所以其行為本身只是一種象徵、一種符號,並沒有實際的意義,其意義埋藏在使個人得以順利通過生命關口的目的上。

 

  個人非特殊民族,「訂婚」、「結婚」皆按社會已約定俗成的標準化辦完儀式。無非訂婚請吃喜餅,結婚拍婚紗照以及請親友團吃喜酒。孩子滿月請吃油飯,孩子滿周歲時,讓孩子「抓周」,把筆、算盤、書、計算機、雞腿、印章……等,每一種物品都有其象徵的意義,如筆,代表成為作家,雞腿代表有福氣,不愁吃。讓孩子坐在抓周毯上,自行去抓物品,預測孩子未來前途與興趣是什麼。現在回顧起來,孩子喜歡的興趣和當初抓周時所抓得東西一點關聯也沒有,記得孩子當時抓的是算盤,但孩子對商的興趣不大。

 

  孩子16歲時,有帶他去參加市公所辦的成年禮,為的是藉儀式有調整身心的機會,以便做一個現代社會的好公民做準備。

 

  最後談到喪禮,我認為這是最複雜也最不好處理的禮俗。因為傳統對喪禮的觀念是若未處理好會對後代子孫有不好的影響,是以,喪禮在台灣一向是很受重視的生命禮俗,再者,台灣地區對喪禮的處置,大抵本著三個觀念:

1)、原始宗教心理,畏仰精靈與崇拜祖先

2)、根據儒、釋、道思想,遵禮盡孝,相信輪迴果報之說,懼怕亡靈深信做法等巫術。

3)、誇耀家世及子旺丁繁。

 

 我的公公於102年近年底往生,對上述三個觀念,基於南部習慣都是選擇道佛教儀式,身為南部傳統獨子長媳,理應有能力處理繁複禮俗。學生是外省第二代,對祭祀的禮俗懂得很有限,公公的離世,內心雖難過,但不及希望做到符合南部傳統長媳社會賦予期待的「想像壓力」,那種怕被批評的心慌壓力,更讓人難以承受。

 

 所幸老公長期在台北上班,觀念較能跟得上時代,不會刻意要求我該做什麼。他找來「龍嚴」生命禮儀公司全權處理,從臨終關懷、遺體接運、設立靈堂、入殮、治喪協調、奠儀準備、家公奠禮、發引、文化封罐、、返主除靈、晉塔安葬。過程中,以配合家族成員工作與就學兼顧,有系統有組織的協助我們將公公的喪禮做到功德圓滿。

 

 事後回想,還好「龍嚴」的禮儀師在做治喪協調時,特別說明喪禮的重要價值,那就跳脫應該用什麼儀式才對的主觀想法,而是用一顆虔誠的心送親人最後一程。再者,現代社會不比傳統時代,有很多觀念需配合時代改變,例如從前要做七個七,但現在大家都忙,也沒住在一起,故盡量配合大家的時間,挑重點做,只需做三個七即可。從前社會要求喪家整天開著燈,為的是讓亡者魂魄深夜時知道家的住處,可以回來探望,但是,現在到處都有便利商店,燈火通明……,禮儀師也和家族成員強調,選擇道佛教儀式,在治喪期間,每天早晚要拜飯,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除了媳婦,子女晚輩都可以拜,只要誰有空都可以拜,也可以輪流的方式,大家要保持體力,只要香火不斷,可以不用守靈……。

 

 我很感恩,和先生長期在都市生活的繁忙與侷促,根本無力與時間完全照古禮習俗來治喪,委由專業人士為這生命禮俗之冠的喪禮有制度有效率的辦理,解決我們心頭積壓的許多困難。喪禮制度化,破除地域性形成的傳統不合時代的觀念,不致於讓小姑妯娌間因為觀念不同產生嫌隙,終於順利讓公公的喪禮,辦得簡單莊嚴隆重與圓滿。

 

 寫到這裡,想起簡媜在《誰在銀閃閃的地方,等你》提到她若死去要如何處理:「千萬不要任何儀式,不要佛事、做七,不要追思禮拜、告別式,不設靈堂、牌位,不寄訃文、不收奠儀,既不要生前告別也無須死後紀念。只需速速火化成灰、樹葬或灑海隨意……,一片葉子落了,無須驚動整座森林。因無墓可掃所以不必掃墓。想念的時候,一張小照,供上一杯熱茶或咖啡……」學生的個性一向不喜歡麻煩別人,經歷過公公的喪事,那種因為生活環境不同可能的意見分歧,讓人難以消受,當然,學生也不要讓別人為我因為「禮俗」弄得心神有壓力。所以,學生決定要效法簡媜的做法,學生相信「緣盡神不滅」,只要在世的人把屬於我的記憶,安置在心中一個角落即可,想念我的時候,我的音容就會浮現,那種感覺就是我的父親已走了二十幾年,每當我想念父親時,他總是會出現在我的腦海,我們家族在一起時,我們會想念他的好,感念他的養育之恩,真的,個人認為,喪禮不需那些繁文縟節。

 我要說的是,「祭祀」這件事,到底是在陽世為了自己求福報還是緬懷已故的親人?又拜拜這個禮俗,有特別規定一定是誰拜才對嗎?

  我實在無法忍受的是南部小姑的觀點,每次拜拜,她都一定和老公報告,言下之意,在替代我和老公應盡的義務,這些話,讓住在台北,礙於時間空間限制的我們,增添身心負擔。礙於「時間」點,無法即時趕到南部,這麼多年來,再如何忙與累,最後還是回南部幫忙了,不是嗎?

 

  真搞不懂,這是什麼時代了,小姑是公公的親身女兒,難道,祭祀自己的父親,還分男女?以現實面來看,小姑剛好住在南部,兒子又在台北唸大學,她的公婆早已成仙,也準時上下班,就天時地利之便,除了幫婆婆省一些準備供品的繁複事情,也滿足小姑一向「迷信」的心性,助人也為己,若刻意說出來,讓人對其心念大打折扣。

 

  「信仰」沒有一定的答案,如何做,完全是個人主觀的「詮釋」,做這些事,是歡喜心情願做,說穿了,有一大大部份是為她自己。若是真心誠意,只需本著妹妹的角色告知遠住台北的哥哥已做這些事即可,為何要表態是在為她的哥哥代勞之意?讓人很難接受。老公在台北的工作極為忙碌,每天早出晚歸,哪有閒暇為這拜拜的事南北跑?又,沒有拜拜就沒盡到孝嗎? 

 

每逢和拜拜有關的事,分身乏術已很為難,再聽到小姑的話,我忍不住就心神焦慮。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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