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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堂的翻譯觀及其《老子的智慧》(2)
2014/07/15 21:15:10瀏覽4657|回應0|推薦9

    廖柏森

        林語堂對於翻譯發表過不少文章,其中最有系統而完整表達其翻譯觀念的為〈論翻譯〉(1967)一文。他指出翻譯是一種藝術(translation as a fine art),而翻譯藝術所需具備的條件包括(1)譯者對於原文文字及內容的透徹了解,(2)具有相當國文程度來寫清順暢達的中文,(3)譯事上的訓練。這些觀點以今日的眼光來看似乎較為素樸,並未提及跨文化溝通所需的技能,也沒有討論到本計畫擬處理的中譯英問題。接著林語堂談到翻譯的標準為「忠實、通順、美」,這其實是承襲嚴復「譯事三難」所做的修正。嚴復在其所譯《天演論》一書中〈譯例言〉提出「譯事三難:信、達、雅」,而後翻譯界將此奉為翻譯的圭臬。一般認為「信」是指精確完整地傳達原文的內容和風格;「達」是指文字表達的通順暢達、邏輯清楚,令人易解;「雅」則是重視詞藻的潤飾。但隨著時代的演進,傳統「信、達、雅」的翻譯標準也有侷限不足之處。而林語堂就把「信」改稱為「忠實」,指譯者對於原文作者該負的責任,需「忠實於原文,不負著者的才思與用意」;「達」改稱為「通順」,是譯者對於譯文讀者該負的責任,且「與尋常作文之通順問題無甚差別」;而「雅」因無法充分說明藝術詩文戲曲的翻譯特色,林語堂就把「雅」代換為概念更大的「美」,這是譯者對於藝術該負的責任,應「以原文的風格與內容並重」。

 

        至於翻譯的方法,林語堂認為傳統直譯與意譯之分的名稱不妥,另提出字譯與句譯之別。字譯是「以字解字及以字譯字的方法」,林語堂覺得是無必要且不可能之事;句譯則視「一句中的字義是互相連貫互相結合而成一新總意義,…..然後依此總意義據本國語言之語法習慣表示出來」,這才是可取的方法。只是筆者覺得字譯和句譯是以語言單位作為分類,無法取代直譯和意譯的區分,也可能會疏於考量翻譯段落的銜接與篇章的一貫性。幸而林語堂更進一層,要求譯者不僅要「達意」,更須以「傳神」為目的,使讀者「有動於中」,如此則「忠實於原文之神氣與言外之意」,也解消了字譯與句譯二分侷限的疑慮。最後林語堂也很務實地表示「絕對忠實之不可能」,因為文字兼有聲音、意義、精神、文氣、文體形式各種的美感,譯者不可能同時譯出,只能求得相對的忠實。林語堂在〈論翻譯〉一文結語時還引述義大利文藝批評家Croce 所說翻譯即創作(not reproduction, but production),這也代表林語堂的翻譯觀點,那就是翻譯與創作是分不開的。

 

        林語堂的譯本基本上是目標語導向(target language oriented),是以西方世界的一般英文讀者為主要對象,並非針對學院中的學者或菁英讀者。他於1942 年時就將《老子》全書和《莊子》三十三章中的十一章譯為英文,收錄於The Wisdom of India and China《中國和印度的智慧》一書中。而在1948 年為美國藍燈書屋(Random House)撰寫The Wisdom of Laotse 《老子的智慧》一書時,他將《老子》中的八十一章區分為七卷並加上標題,也使用《莊子》的章句來註釋《老子》,並以《莊子‧天下》作為全書的緒論,方便西方讀者了解老莊當時所處的時代背景。另外,他還新譯《莊子》部份章句和修訂一些《老子》之前的譯文,例如舊譯以love 譯「仁」、以virtue 譯「德」,新譯則分改為humanity character

 

        林語堂在書中並未提到他翻譯《老子》時所依據的版本,不過照推斷,1973 年之前多以王弼的注本流傳最廣、影響最大。筆者再以林語堂女婿黎明(林太乙的先生)所編校、正中書局印行的《老子的智慧》中英對照版與王弼本《老子》比對,可確認林語堂是依王本而譯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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