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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9 04:24:18瀏覽3712|回應18|推薦44 | |
有兩個家喻戶曉的英文字,這幾年來成為台灣的流行字,一個是 bully,一個是 empathy。 ”Bully“,就是我們從小就知道的”欺負“,美國的幼稚園學生都知道,不可bully別人。台灣的幼稚園小孩也知道不可以”欺負“別人。可是一些自以為懂英文,或喝過洋水的,居然把它當成學術名詞,還重新發明,稱之為,”暴凌“。似乎,必須讀過大學心理系,教育系,或社會系之後,才能用”暴凌“這個詞,給那些沒有讀過大學的村婦老農,描述解釋什麼是”欺負“。 換言之,有文化的人只用”暴凌“,不能說”欺負”。我看“暴凌”是假洋和尚唸的經。 (Carl Rogers) 廢話不說,只說empathy。 此字,倒是有些學術背景,原來是希臘文,19世界時成為心理學及理哲學的德文,一個英國心理學家(1850,Edward B. Titchener)再譯為英文。 原意是理解他人的情緒,想法,與感受。 西方心理學上,20世紀除了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派,美國也出了一大師 Carl Rogers (1902-1987),主張人本心理學,他的“人本中心”的治療後來被稱為 Rogerian Approach,首先著重與當事人建立治療關係。70年代,80年代許多台灣留美的心理學家們,將羅傑斯的思維帶回台灣,注入心理輔導與治療的領域。 所謂的”人本治療“現在已成為今世的輔導學,無論台灣,美國,以及世界各地的輔導師,都知道一個有效的輔導師/治療師,首先要有能力了解與接受當事人的感受,情緒與想法,才能建立輔導關係,協助當事人。這種能力,就是empathy。 我的記憶中,在諸多翻譯中,可能是台大心理系的鄭心雄博士拍板將它譯為”同理心“。 顧名思義,同理心與同情心(sympathy)有別,同情心常是情感的傳染,隨之樂隨之泣。在輔導或治療關係上,最忌諱是情感轉移,與當事人發生超出專業的關係。而同情心常是是越軌的起源。所以同理心,是講理性的了解與認知,不是感情的波動。有同理心能力的人時常給人”親和力“,可是萬萬不可被解釋或誤會成”有好感“。 我們一般的人際關係,尤其是華人文化中,其實是不十分有”同理心“的。 例如,小孩摔一跤,父母常說,”別哭,勇敢一點!” 或是,“這麼大了,還哭?!”,都是拒絕去接受當事人(小孩)的感受。人際關係中,常有勸人忍耐,堅強,不要喜形於色,不要感情用事,不要難過等,以理性解析情緒,都是非“同理心”的行為。 這些非“同理心”流行,是因為每個人有不同的情緒反應方式與程度,有人敏感,有人“抗壓”,有人親和,有人木然,有愛人多,有愛獨處。有的人,比他人更有“同理心”,更適合幹諮商輔導師。 可是很重要的是:同理心絕對不能意涉“同意”。同理心,不是人云亦云,隨波逐流,毫無主見。 因此,我個人認為empathy最好的中文翻譯是“理情心”,或“理情力”。 因為它是一種能力與技術(心理輔導系都在教,可以訓練養成),它是一種理性的了解與接受(即不批判)他人的情緒。可是決不能把它解釋成贊成或認同當事人的情緒。當事人的情緒,很多是非理性的,變態的(abnormal),輔導與治療上的empathy,不是贊同及認可。輔導師的理情能力,能協助當事人洞悉(insight)自己的情緒反應,進而改善。
它絕對不是一政治概念。許多台灣的不學無術的媒體或文化人,愛談政府無感,或政策無同理心,根本是胡說八道。第一,政府的職能是制定與執行政策,處理(衝突的)利益,它要根據的是事實與數據,不是感情或民怨或幸福感。第二,政府不是人,公務員依法辦事,不是心理學家,要它有感,是緣木求魚,找錯對象。 後記:
我寫此文並不倡導人都要有同理心,同理心是一種人格特質,不是道德的必要。有,很好,沒有,也活得下去。尤其個性如我,嫉惡如仇,跟人吵架打架,還要什麼同理心? 好笑!下文這個“寄居者”是個神棍,愛在這裡傳教。傳教,沒有什麼不好,可是不能不請上門,尤其不可把不信的人,或其他教人,比成魔鬼。
寄居者:放毒氣和吃人肉的
2013/09/10 09:58
樓下的烏拉瑰網友:Old Man 在我文章裏無故用髒話問候妳,妳卻以禮貌回應他,不卑不亢。這為網路禮儀作了良好示範,謝謝妳! Old Man 網友:烏拉瑰用「前輩」稱呼你,是因為你自稱 old man,她是出於禮貌和尊敬。你不是在這裡大談「同理心」嗎?怎麼從你身上看不到? 你這個可惡的神棍,給我留言,要我去讀你的“毒“文,害我錯打烏拉圭。你居間挑撥,借刀殺人,唯恐天下不亂,還好意思說你是基督徒? 打你個臭小子,要什麼同理心? 老頭我是無神論者,以後別來我這胡言。 Old Man 於 2013/09/10 20:36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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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