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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633
2013/12/20 01:25:41瀏覽1157|回應6|推薦33

腥羶媒體,一看到女人“脫光”,就立馬當成頭條新聞處理。

一個印度駐紐約的女領事,幹了跟633一樣的勾當,在美國僱下女,付印度水平的工資,被警方逮捕入獄。關進美國大牢有一定的SOP,她也走了一趟。

一個階級嚴明的國家出來的上等女人外交官,當然認為是奇恥大辱,她的幾度落淚崩潰,不但沒人理她的“豁免權”,還要搞SOP。消息傳出,印度的民粹高漲,全國反應必然是憤恨填膺,逼使印度政府採取報復手段。

此事甚好玩,有幾點,值得老頭著墨。

首先是,印度人覺得女性在美國被辱,是國恥。其實,印度人最歧視女性,不說別的,去年爆發的群姦事件,事後又出了上千件群姦案,可也是冰山的一角。印度女人在家,在外的地位,比牛不如。可是,他們的看法是,在家可以作踐,在外絕對不能受欺負。由此觀之,呵呵,印度不但是個大國,還是很有志氣的大國。

其次,印度的反應夠力,台灣人要學學。我們在633事件時,政府就不敢抓幾個老美或AIT職員來辦辦SOP,太軟弱了。建議國安單位也起草個應對的劇本,抓人來使可能引來第七艦隊,不妨研究採取停水斷電等小動作,列入光華演習操練項目再有633事件,立刻採取報復動作,以示國威。

第三,印度反應強烈的另一原因,是印度人也熟悉關說文化。一般有權有勢有錢的階級,別說進大牢被“脫光”,根本就不會犯法。因為出了事,也是有許多印度的王柯立委民代等代為關說,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即使被捕,可能也有台灣式的“禮遇不用帶手銬”。居然,國家外交官在美國,不受尊重,無人關說,當然全國要準備對美帝宣戰,無可厚非。

第四,我看各報網民,像被五毛黨入侵,50趴以上的留言,都在痛罵“美帝”。既然知道人家“美帝”拳頭大,又“野蠻”,“鬼佬愛看印度女人屁股”等等,你就別去那裡貪小便宜,搞這些偷雞摸狗的勾當,在台灣,在印度小事一樁,怎麼知道到了美帝那,成了販賣人口的大罪?不守法,是我們亞洲人的特權,可是如果不知法,就是自己笨,不能怪人吧!

言歸正題,“脫光”真有新聞價值嗎?要當新聞標題嗎?她633進大牢時,即無人關說,也沒有禮遇,就不曾走完入獄的SOP?標準程序,就是要脫光檢查! 媒體還是別炒了,做人要厚道,免得633退休日子都不好過。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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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我愛臺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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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2 08:15

印度人最歧視女性,我的大陸朋友嫁給印度人,她被告知需要等待丈夫,all menj都吃完,那麼她"材" 可以吃! so divorced in 3 months!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3-12-23 18:17 回覆:
我個人的經驗也不好。

戴金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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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1 19:10

我怎麼看,還是老美帝國主義心態!不過兩件事都是被傭人擺了一道!跟工資無關!

領事裁判權在台灣現在是否有,我不知!但別忘了曾有個劉自然事件!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3-12-22 01:05 回覆:
女傭六月就落跑,告了這633。她還不是貪小便宜,不願和解,才演成這步田地。華人幹這事也多。我有一有錢朋友也被告過。至於美軍出征,一向不理地主國法律管束,打仗的條件之一。應該是世界通行的慣例吧。法國的外籍兵團,中國的維和部隊等,都不可能受地主國司法管轄。

albertheijn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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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1 10:27

這件事本來就是美國自己做錯, 把此事跟劉珊珊事件放在一起比也很荒謬. 劉珊珊並沒有享有完整的外交豁免權, 也就是說, 除非執行公務, 不然不具豁免權(同樣的AIT裡的官員也是一樣, 只有執行公務時才有外交豁免). 可是印度這位女外交官是具有完整的外交豁免權 , 雖然僱用女傭是商業行為不屬外交豁免權的範圍, 但就算被控告, 她也不可以被美國警方與檢方逮補與拘禁, 因為這是外交人員的特權, 除非印度放棄此外交人員的特權, 不然外交人員的人身及其家屬不受任何方式之逮捕或拘禁, 他只能被驅逐出境.

這整件事是美國警方與檢方自己搞不清狀況, 而美國國務院又硬凹下去. 如果同件事發生在美國外交官身上, 美國國務院絕對會引用外交特權, 而非讓駐在國以"非執行公務"方式逮補這個外交官順便挖菊花. 所以結論沒錯, 就是看誰的拳頭大. 印度如果真要報復, 就看敢不敢逮幾個美國大使館裡的美國外交官, 其它都沒有用.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3-12-21 16:01 回覆:
有學問的來了!

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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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1 07:30

台灣人哪能和印度人相提並論,國家大小、國際地位天差地別。

所謂外交,沒有法律問題,只有拳頭(國力)問題。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3-12-21 16:05 回覆:
紐約市至少有上千的「外交官」。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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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0 08:16

她是外交官是有外交豁免權的!

不過老美引用兩套標準,

說是『除了公務之外沒有外交豁免權』,

但老美在沖繩的美軍強姦女學生、殺人全都是用飛機載回美國自已審,

這又叫什麼?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3-12-20 09:27 回覆:
蘇兄,那叫“領事裁判權”,我們小時讀的不平等條約之一。活該日本戰敗,被美軍佔領至今。日本以為它是主權國家,可是只要一日美軍幫他守門,一日他只有俯首聽命。韓國也是一樣,有本事就要美軍撤兵,否則只能給美軍領事裁判權,即不受地主國法律制裁。

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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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妙好評!
2013/12/20 07:43

吾兄刀刀見骨!

印度會掰, 臺灣看到美國腿軟!

引用文章印度版劉姍姍事件

引用文章印度版劉姍姍事件: 印度不滿外交官在美被押, 進行報復!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3-12-20 09:16 回覆: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