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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1 06:31:37瀏覽560|回應0|推薦1 | |
台灣的車輛不禮讓行人,遭新加坡媒體批評,不僅影響國際觀瞻,也點出台灣人的駕駛禮節、交通倫理不足。
從小大人教小孩「馬路如虎口」,在台灣人的認知裡馬路是給車子走的,行人只能鑽縫隙、等空檔,趁沒車的時候快步通過。自己步行過馬路的時候提心吊膽、東張西望,上了駕駛座卻全無同理心,閃燈、鳴喇叭、逼近行人,甚至咻的一聲疾馳而過,製造驚魂效果。 此事不待外人提醒,自己就該警覺:禮讓行人的交通倫理是現代社會的文明表徵。出過國,尤其到過歐洲的人都知道,走在街頭是一種享受,車輛只要看到血肉之軀在路上晃盪,管他是人或動物,不論紅燈綠燈,一律放慢車速,讓走路的優先通過,好像看到交通警察那麼恭敬。 台灣地狹人稠,住家、商店門口往往就是馬路,行人優先不僅是禮貌,更攸關交通安全。要改變駕駛習慣,公權力的介入是必要條件,台北市政府已率先重視,其他縣市應立即跟進。監理單位也應將禮讓行人列為駕照筆試與路考的必考題。 學校、媒體、公益團體應倡導新的交通倫理,改變民眾觀念。馬路不是強欺弱、大壓小的好地方,不要再讓外人笑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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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