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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的聲音---角色行為與自我行為
2006/06/22 14:14:28瀏覽709|回應0|推薦1
每次下班回家,總是看到兩個孩子端坐在椅子上,或讀書或寫字,內心老懷安慰。有一天,妻說,你不知道,你沒回來,他們都在玩,聽到你回來的車聲,才迅速收拾一番,端起書來做樣子。

在學校,當老師不在時,同學們總會比較放縱;有一天,當我正走向課室上課途中,在轉角處前即聽到幾位學生正大聲地以方言談話,然而他們卻能在我出現的幾乎同一時刻把交談語言改成華語。

每個人在成長過程中,都會逐漸學得社會對他所期待的各種行為以便自己能被他人接受,並享受社會的價值、目標和資源,這種過程,我們稱為社會化的過程。在社會化過程中所學得的行為我們稱為“角色行為”;像上述孩子在父親回來時迅即端坐讀寫及學生看到老師即把交談語言從方言改成華語,都是所謂的角色行為。

一個人一生往往要扮演許多角色,即使是一天之內也可能要扮演幾個不同的角色,就以我自己來說,在家裏,要扮演丈夫、父親甚至兒子的角色,在學校扮演老師的角色,又因為是主任,所以也要扮演上屬、下屬以及同事的角色。然而人之所以為人,也在於人是有思想感情的,在面對各種社會角色的期待和行為要求時,有和諧的時候,也有不和詣的時候。在易卜生的《傀儡家庭》中,娜拉的丈夫對她說:“你應記住妳是妻子和母親的身分。”娜拉回答:“我再也不信這一套了,我相信在我是妻子和母親之前,我首先是一個人。”娜拉選擇做回一個人的意義就是追尋自我的意義。因此我們也可以這麼說,以上述例子而言,當父親或老師不在時,孩子們所表現出來的最輕松自在的行為就是所謂的“自我行為”。

盧梭主張“自我行為”的教育,他認為教育應著重孩子的個性、潛能,讓他們得到充分的發展。他也認為良知不完全是後天教育的結果;人的情感是從自愛開始,之後才產生對周圍人的愛,再後來為了組成群落,才產生正義、秩序的問題,有了正義和秩序之後,才有良知的問題;良知是對正義與秩序的敏感反應。舉個例子,當我們遇到有人掉下河裏,便不顧一切去救他,這樣的行為是因為我們先前被教導要“救人於溺”呢,還是有關的情境激發了我們“人溺己溺”的良知呢?一個人,只要能被尊重、被鼓勵,良知自然能被呼喚出來,這其實就是弗洛姆所說的“人道主義良心”。

從弗洛姆的理論看,鼓勵角色行為的教育將產生“權威主義良心”,而鼓勵自我行為教育將產生“人道主義良知”。弗洛姆認為,權威主義良心是外在權威-----如父母、領袖、國家或文化中某些教條權威內化了的聲音。權威主義良心是角色行為內化的結果,表面上它有別於懼怕懲罰和渴望獎賞的角色行為(佛羅伊德把它稱為“超我”),但在本質上它們並沒有太大的區別;因為權威主義良心並不是由個人的價值判斷來決定,而是受外在權威長期的要求和影響所決定。如果外在權威的要求和影響是善,那麼良心就會引導人的行為從善,然而人們從善並不因為這件事本來是善,而是因為這是外在權威的決定;如果外在權威的決定是惡,它同樣會成為權威主義良心的一部分;就像紐倫堡和東京大審的許多被告,甚至勇於毀佛的塔勒班以及不斷發生於世界各地的國族撕殺中的敵對雙方,當他們在進行違反人性的事時,他們其實是自認為根據良心行事的。

權威主義良心使人不僅成為順從的奴隸,而且也成為嚴厲的工頭。權威主義良心的罪惡在多數時候是潛藏性的,因為它總是藉美德或主義的幌子行動。佛洛德認為,封鎖一個人的自由會導致一個人變得不愛自己、驚慌、更具敵意、殘酷和愛好迫害。

人道主義良心則不建立在期望權威的高興或害怕權威的不高興上,它不受外界的制裁和獎賞的影響。良心是自己內心真正的聲音,因此,人道主義良心表現了人的自身利益和人的完整性。弗洛姆認為,人道主義良心是具有生產性的,所以是幸福的,因為幸福是生產性生活的必然產物。人的生活越具有生產性,良心的作用就越大;而良心的作用又反過來增加人的生產性;反過來說,人的生活越缺乏生產性,良心的作用也就越微弱。

一般人都具有這兩種行為模式,角色行為的教育模式呼喚權威主義良心,而自我行為的教育模式則呼喚人道主義良心。黃全愈《素質教育在美國》一書即認為,東方人比較重視角色行為的教育,而抑制自我行為的教育,這導致我們的教育重外在紀律而輕內在能動,重服從而輕自主,重義務而輕權利,重共性而輕個性。由於個性受到壓抑,連帶的也就沒有獨特性和獨立的人格,因此,也沒有打破成規、另辟蹊徑的創造力,更沒有百折不撓的承受力和“為天下先”的魄力。

(原載馬來西亞《星洲日報》新教育版 7-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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