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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2 12:15:13瀏覽2385|回應18|推薦28 | |
中華民國走到第101年多了一項了不起的成就,成就宣示了[這是一個人人都無須為自己負責的年代]。 可不是? 在中華民國舉凡你所能夠想到的事情人民全部無須算負責,因為這些全都是[政府的責任]。 我不知道這種[習慣]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養成的,我也不知道是哪裡的教育告訴你可以不用為自己負責任只要雙手向外一攤全推給政府就好。不過我知道的是,有這種習慣的人絕對成不了大器更別想做出什麼了不起的事! 從小不努力學習,長大好高騖遠,只想著錢多事少離家近,承受不了壓力,被主管責罵就受不了要離職,遲到早退態度惡劣,剛上班沒有三個月就吵著要加薪要升官,與同事相處問題一堆,事情還沒有做完時間一到準時下班,多在公司待個十分鐘就跟主管要求加班補償。好啦,找不到工作賴在家裡每天伸手跟父母親要錢,父母受不了把小孩趕出去,沒錢沒飯吃所以跑去偷,沒錢沒工作所以跑去當流氓,沒錢所以在路上隨機搶路人。 經過媒體的報導,明明是自己的問題造成的結果,轉了一圈後變成了政府的責任。 不懂得為自己爭取權益,不用心為自己的家園做努力,開了價格擺了姿態以為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沒想到公務人員[依法行政]拆了他的家,開始悲情訴求開始聚集群眾。聽到社會上的同情聲,看到政府開始想要檢討試著修法朝中性的路線走,原本悲情的開始變得強烈批判,完完全全覺得政府對不起他們一家,於是乎開始拖著整個社會跟著這一家人耗,不知浪費多少社會成本和資源只為了這一家不滿的人。我不知道這家人憑什麼認為他們自己家的事是整個社會的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可以振振有辭的說他的委屈? 有什麼好不滿的?是在不滿什麼?是因為2億還是5億沒到手?不滿什麼?是因為老奶奶一直在計較的原本兩楝透天老厝變成五個單位20幾坪的新穎豪廈?是因為原本自己估價1億多的土地和房屋價值得不到建商的回應?不滿因為公務人員依法行政?不滿台北市政府根據都更法採取強制手段? 如果公職人員因為執行公務依法行政而必須被檢討和要求下台,那麼大家是希望台灣的公職人員個個怠忽職守貪贓枉法?還是大家希望台灣的公職人員都是可以收紅包然後針對某一個個案來修改法令?公職人員執行命令和公務哪裡有錯?為什麼需要檢討? 很明顯的,社會上早已容不下檢討這家人的聲音,因為拆除房屋的畫面一播出,就全部變成了政府的問題,政府的責任。在民粹和情緒的渲染之下,沒有理性的討論空間。在眼淚和催情的照片和文字之中,社會早已失去了自我反省的能力。 都更真的是[惡法]嗎?還是都更其實只是傷害了某些想要從這裡謀取高額利益卻未果的人所以被反對?如果都市不需要更新,市民們又有什麼資格來批評市容的醜陋?如果都市不需要更新,髒亂老舊的社區,狹窄不清潔的巷弄,沒有足夠防火巷和逃生動線的住宅,或者根本與人生安全有關的黑暗角落,生活在國際一級城市的你又豈能忍受? 當你開始賺錢的時候你覺得為什麼台灣不能像美國一樣走完全資本主義經濟完全自由化的社會,因為你想要沒有限制的賺更多。當經濟開始走下坡,你要支出的成本增加,你開始罵政府為什麼徵稅,為什麼漲油電。當你不想要付出只想要享受,你開始質疑為什麼要繳健保費,為什麼老了沒有足夠的退休金可以安享天年,為什麼失業的津貼那麼少,為什麼各項社會福利那麼少。當你投資失利,你把矛頭對著政府,為什麼政府不保障你玩股票一定要賺錢。 貪得無厭又不肯付出,只會檢討罵別人卻從來不低頭看看自己是什麼樣子。什麼都要好,什麼都要政府想辦法解決,卻不肯多繳一塊錢的稅。自己不負責任,找不到工作怪政府,沒有錢怪政府,怨天尤人怪東怪西就是從來不怪自己。 請問問自己,這樣,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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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