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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影片》與影片殺人之間
2008/09/15 14:54:39瀏覽311|回應0|推薦1

「在每個牧師眼底,每一個人都是罪人;在每個警察眼底,每一個人都是壞人;在每個心理醫師眼底,每一個人都是病人。」這是三十歲以前,在某個「浮世繪」上看見過的一篇冷笑話。

在奇士勞斯基在這個故事裡,三個觀點應該都包含進去了,雖然藉著「欲救之而不能」的慈悲,一個「四年研讀」、「四年實習」的塑造的年輕律師觀點——較傾向「病人」的觀點,整體上初看似較為突顯。

當然的,這裡頭有一段殺人及一段死刑執行的過程,在第一次看的過程中,太寫實的畫面,個人都不得不關掉畫面,調整好久才能閱看,若要去打開它,希望你自己先有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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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應該仿效天性,而是要改良它。

法律是人類的理念,用以規範私人間的關係,時下的我們都是法律運動作的結果,

不管我們是遵守或違反它。

人類是自由的,它的自由是以不妨害另一人的自由為範圍,懲罰,懲罰是一種報復,

尤其當它意在傷害罪犯,而不是預防犯罪時。

但現行的法律帶有報復的意味,它真的是為無辜的人著想嗎?立法之人真的很無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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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為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已經被問過這個問題兩次。在大學的入學考試中這問題很簡單,但四年後在這棟大樓,我卻不再信心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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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從事這行,可以糾正司法機關,這麼大機構所犯的錯誤,或是至少可試著糾正他們。

我也發現一項較有趣的,或許是最多的,我能會見、了解一些我若從事另一行,所不能見到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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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問自己,我們的作為可有任何意義,我害怕要找出意義。愈來愈困難,我們愈來愈質疑,自己行為的意義,或甚至是我們的計劃。

我相信是標準降低了,或更糟的,價值觀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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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對囚犯的行為,或說的更坦白些,藉著囚犯影響其他人,我是從…………,

拘禁,或簡單的威嚇人們。刑法第五十條歷歷在目。

(我不喜歡你的嘲諷口氣)(註:律師事務所面試者)

中央防護法是一部值的質疑的重罰法,不祇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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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該隱弒弟以來,沒有一項懲罰曾讓人改過,或令他遠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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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是從影片一開始,就曾藉著這位年輕律師口中,在一個面試時表達貫穿過的思維對白。

奇士勞斯基的鏡頭很細膩,一個照鏡的動作、抽煙動作,甚至一顰、一笑,在在的都營造著角色的個性氛圍,而穿插著殺人者與被殺者的心境生活畫面,一種價值觀的降低及各行各業,雖然鏡頭恆常以一種平視的角度,基本上已是一種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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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描述殺人者與他環境的疏離上,奇士勞斯基第一個採用的就是電影院:殺人者問片名的動作,及中場休息中拔著白頭髮的售票員說那是部愛情濫片的陌冷,電影夢以及夢影像不斷複製成的氾濫麻木,似是奇士勞斯基在表達出的第一個疏離形成。

至於其他,像是殺人者目睹小巷的鬥毆的漠視、在陰暗公廁推落一服裝亮俗者、在公共空間受餵鴿老婦指責、穿越過群舉標語的嘻哈學生、在天橋上無意中看到個石頭擲下造成事故,而這些穿插著街頭畫像的小女孩、照相館放大的照片,而這些疏離的心理分析,頗能抓的戲劇的視線,而他的柳暗花明的一步一步,到了殺人者死刑定讞後,從律師喊了聲他的名字的感動到了頂點,而解構這些的,則是殺人者妹妹的一次意外——那個環境裡沒有他的生活感情,也沒有他的學習及其他欲求——他原本該在一個鄉村生活,只是十六歲的一次飲酒,一同飲酒的人後來輾斃了他疼愛的妹妹,他在自責中有不得不離鄉背井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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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奇士勞斯基描述的被殺者,則似乎是個庸俗、沒有職業的真心,卻又帶有些職業傲慢的人。那個環境中,計程車似乎一車難求,而在一點生活無虞裡,透過他洗車的外表、及車內不圓和人頭飾物的裡,他對餐廳年輕女侍戲虐的態度、他不理會在寒風中等他洗完車帶著懷孕妻子的丈夫呼嘯離去,奇士維斯基勾勒著這個角色的邪,他與其他人週遭人的距離,但透過他與一隻流浪狗的互動,及他最後仍不忘要殺他的人將他在某處的錢交給他的妻子,就服務一人與服務千萬人間,平凡的人與低落的價值觀間,奇士勞斯基在對惡與無常外,或還包含更多環境造成對於「正趣」的疏離不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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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的,透過這位年輕律師的思想表述,關於法官、檢察官,甚至只出現秒數的神父,他們的思想根基表達的倒都是很淡白,甚至並不比律師進入監牢後,一個不斷出現好幾次的、拿著A字梯的工人表達的多上多少。而那個拿著A字梯工人的穿插,奇士勞斯基又試圖表達什麼,那或得是奇士勞斯基才能曉得完整吧!是不是藉以表達法官檢察官都只是一份工作,甚至連神父一職都只剩一份工作,這應該只是我的個人猜測吧!

而整個歐洲的基督教文明走到了 198X的華沙,舊約與新約的涵蓋度,亞當與夏娃那個接著的亞伯與該隱之間,秩序與情感中,奇士勞斯基顯然突顯出了不少的問題,而在年輕與老成的距離裡,透過這個故事,怎樣的人、怎樣的年紀才更適合學法、執法,個人就只有更模糊了。

至於那與我們那對社會浮動翻攪的價值觀又有多少關聯呢?人與群中權力、利益、與整個社會正確價值觀的營造裡,那與那些連續劇般上演的政治、政論劇碼,似乎就更沒有聚焦的可能囉,或是吧,問題還是問題,主客異位後提昇的緩慢,似乎跟不上甲子的計年。

對於片末律師的那種吶喊,感覺還是很突兀,至於場景中的汽車、草叢邊緣,奇士勞斯基是否又令有意含,不得而知,或也只能寄盼「君子以自強不息」前提的「天行健」,至於那種吶喊匯集的可能殺傷力,奇士勞斯基透過法官,只對律師辯護失敗的情緒安慰,而非思想論述,隱性的程度,對包括只認識未思考過該隱這段人類史的人,未必都能是正向、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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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故事裡個人為什麼又浮出過特別的一陣「 316」呢?或者吧,曾聽人說起他的生日與宋楚瑜先生同天,而在偶參予一次天主教舉辦的國際家庭年的活動中,聽見當時以省長身分參加的他,以一種幽默的口吻述說起他是因其夫人而受洗之間的瑕考,及一些逛廟走堂的政治人物的幽默與正經間吧,完全又豈是五分鐘十分鐘的發言能涵括的,而要留意各種不同聽者的感受,抓大體反成了負面,一點的笑傲反倒成了皆大歡喜囉!

至於社會的點、線、面,突顯點關懷,與教育所能營造的氛圍裡,或是看多了「人物」、「媒體」的小大由之,都懷疑起基礎教育受宗教多元下,在一種最需要階段進入的可能性了!更遑論他與社會的銜接性了!

罪人!壞人!病人!這三者間的普世價值又能是什麼呢?最初與最末之間,又該如何演繹才是更成就了最初與最末呢?或也只能先希望這份冷感,不會先成了笑傲江湖的英雄好漢們的敵人!

當然,至於翻譯對白中「法律不應該仿效天性」中的「天性」所表達的「天」又是為何?是那位律師認識的「天」,還是當今普世的「天」,這倒是個人目前所疑惑的!

《殺人影片》的參考頁:

http://life.fhl.net/Movies/prophet/Kies/decalogue/killer/view.htm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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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eedeyes&aid=221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