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功開設一家房屋仲介店面,第三件要解決的是人員招募困難的問題。房屋仲介業是以人為主體的行業,所以初創業的人,除了自己本身一定要會從事業務之外,能將業務推展的順利穩定,則勢必要培養一些從業的經紀人員。不動產經紀人員的條件受到法令的限制,至少要受訓三十小時以上,取得營業員資格者方能擔任,營業員的問題容易解決,只要到內政部核準設立的不動產營業員訓練機構報名上課即可;另外,一家店面至少要有一名不動產經紀人證照方能營業,就必需是經過考試院考選及格者方能任用,當然坊間偶有租證者,租證行情也不算太高,所以都是可以解決的事情。最重要且最為業者傷腦筋的事情是,如果聘用有經驗者,當無疑問,但有經驗者要求作環境及薪獎條件等,也會造成新設店面的沉重負擔,而採行高專無底薪制,則可以部份解決此一問題,但人員的忠誠度仍可能受到考驗,也許在人員管理上便會產生問題。若是採行保障底薪的普專制,則固定的薪獎開支在草創期,店面績效尚不穩定的時候,會形成龐大的壓力。
若是自行訓練培養新人,則耗時既久又收效有限,許多任職了三、五個月便自認學成了,單飛跳槽者比比皆是。所以,新設店面公司,最好是有一批志同道合且經驗者的加入,然後再來培養新人將會比較保險。有些新設店面採用投機的挖角行動,短期內不失為一方便快捷的方式,不過挖角的交換條件恐怕也會造成沉重的成本負擔,同時今天挖他家競爭同業的人員,他日競爭同業也回頭以更好的條件向你挖角,便會形成惡性循環的結果,並侵蝕了經營的利基。所以,人員的問題在房屋仲介店面的開設過程中,始終會是頻頻出現的問題,如何取捨,但看投資及經營者的評斷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