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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30 08:45:48瀏覽2702|回應0|推薦2 | |
象徵派詩人李金髮重詮[1] 壹 朱自清在《中國新文學大系•詩集•導言》曾將二十年代中國新詩分成三派。一是自由詩派,以胡適、劉半農為首。一是格律詩派,朱湘、徐志摩與聞一多為代表。三是象徵詩派,主要的人物是李金髮與戴望舒。當新月派燃起爐火,戮力於錘鍊詩歌形式的時候,中國象徵派以法國象徵主義(Le symbolisme)為巨斧,致情於新詩語言的革新。新月派是要克服新詩在形式上的散文化傾向,象徵詩派則要糾舉新詩太實寫、太淺白、太直陳、太顯露,缺乏詩的餘韻的貧血症。新月派與象徵派對新詩流弊的向下修正與向上超越,一是著重形式,一是強調表現。象徵進入新詩之後,使自由詩派的追求形式革命,而疏於藝術技巧的弊病,獲致彌補。 在西方十九世紀時,寫實主義走向自然主義,而象徵主義是對自然主義的反動,又是對浪漫主義的反叛。一八五七年,發表《惡之華》、有「惡魔詩人」之稱的波特萊爾(Charles Baudelaire)[2],為法國象徵主義的先驅。六十年代,巴拿斯派(Parnasse)[3]之「為藝術而藝術」,強調客觀性與形式美,引起詩人的不滿,大批詩人群聚在象徵主義的麾下,魏爾倫(Paul Verlaine)、蘭波(Arthur Rimbauol)、馬拉美(Stéphane Mallrmé)等詩人,在八十年代直接或間接的推動象徵主義詩歌的發展。一八八六年九月十五日,在巴黎的《費加羅報》上,詩人默雷阿斯(Jwan Moréas)發表《象徵主義宣言》,正式提出象徵主義概念。到了二十世紀時,象徵主義越過法國的莊園,對世界文學產生廣泛的影響。象徵主義反自然主義的客觀描寫外界事物,追求詩人內心的真實與美感,反對直抒情懷,重暗示,寫幻覺。
在五四時期,《新青年》、《新潮》、《少年中國》等報刊就已經譯介了法國象徵主義詩歌。當時,胡適、魯迅、周作人、劉半農、沈尹默等人的詩歌就有了象徵主義的色彩。留法的李金髮以一九二五年的《微雨》、一九二六年的《為幸福而歌》與一九二七年的《食客與兇年》在詩壇掀風捲雲,引起震撼,毀譽迭起,好事者誇言為中國的晨星,名為中國的魏爾倫、東方的波特萊爾。而黃參島以「詩怪」惡∕美之,各種眼光開始逡巡這留法的假「怪」洋鬼子了。李金髮開始有意識地引進象徵詩風,新詩在現實主義與浪漫主義的主潮中,開始出現象徵主義的激流。 貳 中國象徵主義詩潮的興起,有其必然且不得不為的趨勢。中國新詩處於白話自由體的寫實主義時,「胡適之體」的「有什麼話,說什麼話」,郭沫若《女神》韻律節奏的闕如,冰心《繁星》形式整練的小詩,已經引起某種程度的不滿。對舊詩的否定,同時也隱含著新詩對自己的否定。原本新詩訴求的自由與白話是兩大護法,如今卻起戈相向。新詩漫無準則,假詩、劣詩染濁中國詩的長河。新月領軍的格律詩,徒留形式,豆腐干體、方塊詩成了形式主義的末流。李金髮以「別開生面」(周作人語)的語言藝術,成為中國詩壇的「一支異軍」(朱自清語)。 李金髮以為藝術的唯一目的是要創造美,表現自己的世界,著重於愛情的甜蜜與痛苦,美感的追求與幻滅,表現人生的無常與感喟。雖是如此,卻是遠離時代生活,脫離人生現實,強調個人內心的空虛,寂寥與失落,表現絕望厭世,其關注的不是社會群體,而是個人靈感的紀錄,追求個性的無由無名無狀的愁思。李金髮的詩具有僵性冷調,詩中描寫醜陋,散佈虛無思想,鋪陳恐怖意象,其基調流洩著感傷、空茫、頹廢,是對死亡的顫慄與謳歌,呈現病態的美學。 象徵派之象徵不同於傳統所認知的象徵。傳統的象徵乃是共同認可的、慣用的,為人們所熟知的。如白色象徵純潔,黑色象徵死亡,玫瑰象徵愛情,鴿子象徵和平,但這種聯想與運用是低層次的。象徵派之象徵是類比性極遠的,一般人不易聯想的,是一種整體性結構的象徵,常常是超越經驗的。李金髮以波特萊爾的「契合論」,表示自然與人的心靈的對應關係,外在事物可以是內心世界的象徵,是可以與自然萬物交感。 基於契合論,象徵派的表現手法是暗示,以象徵表現內心煞那間的情感,書寫夢幻、下意識的精神狀態,排斥理性,反對詩的主題與語言的明確性。李金髮追求「抒情的推敲」、「字句的玩意兒」,要創造純粹的詩歌,強調詩的斷裂感與空白,語言的經濟運用,不拘泥於文法。導致詩旨晦澀朦朧,引人猜疑遐想,成為詩謎,即馬拉美之「詩即謎語」。李金髮寫詩從不要求讀者能懂,不求讀者明白,他的讀者是選擇過的讀者,讀者透過意象與象徵在詩句中填空,感受跳躍性強的詩句與情緒。 參 由於意象的過度經營,象徵義的晦澀難解,總讓人有垂紗罩霧、終隔一層的感覺,詩中流露神秘的氣息。朱自清說他講究用比喻,沒有尋常的章法,一部分可以懂,合起來卻沒意思,主要是表現感受或情感的。李金髮的詩句是強調串聯後的整體感,拆開則是不成片段,這正是李金髮所追求的,然而卻不是法國象徵派的本意。 自承師學波特萊爾、魏爾倫,又有留法留德的經歷,使其詩風呈現歐化風格,刻意襲用法國象徵派詩歌的意象,造成朦朧的美感,甚至有些作品只有朦朧,沒有美感,日本萩元朔太郎在《詩的原理》稱為「朦朧詩風」,有詆毀者稱為「笨謎」、「糊塗體」。而怪誕的象徵,精細新奇的語式,只能說是李金髮對當代的個人情緒反應,只有個性,少有共性,很難從詩中認識當時的社會。 李金髮認為中國人缺乏美感,導致民族備受欺凌,於是提倡美化生活與創造藝術。然而其選擇脫離社會,逃避現實,走向過度唯美主義的道路。李金髮對當時詩壇的「無治狀態」表示不滿,他卻只是追尋玄虛的世界。雖然是探求人生的美滿,但是因為身在國外,並沒有真正進入中國當時的悲痛。吸收了象徵主義的手法,卻沒有吸收象徵主義的深刻的現實性,缺乏時代氣息,作品膚淺僵硬,所謂的美感,常只是偶現,叛逆精神與創意性不足,詩歌內質的貧乏。 歌唱女性與愛情是最主要的主題,然而作品文白交雜,完整性弱。象徵詩人重象徵是必然的,然而李金髮看到粵劇「揚鞭即當作騎馬,搖手即當作划船,兩手一撥,即當作開門」之象徵的藝術手法時,卻認為和「京劇一樣幼稚」、「離現實太遠了」、「太不合理了」是否是李金髮對自我的否定?他自認為不敢忽視「中國古代詩人的作品」,嘗試去「溝通」、「調和」。雖然詩人試圖融合西方現代與中國傳統,只是從作品上看來,效果有限。 肆 《微雨》背離了人們熟知的新詩軌跡,就像是一列出軌列車,以詭譎奇幻的方式行走在巔坡危涯。一九三二年《現代》雜誌出刊後,「現代派」接續象徵派而起,李金髮也在其列。後期詩風較注意現實生活,進入社會,關注下層階級,也寫了抗戰的愛國歌曲,可見現代主義向現實主義靠攏的跡象,其人道思想仍是被美學所掩蓋。 李金髮也曾言喜歡「拉馬丁」(Alphonse de Lamartine)、「謬塞」(Alfred de Musset) 等法國浪漫派詩人,「金髮」之名亦頗具浪漫色彩,他的詩作亦不乏浪漫多情的詩歌。則李金髮只徒有象徵之美名∕惡名?他的象徵派詩風似乎又不那麼純粹,則稱其象徵派是歷史闡釋錯誤下的美麗? [1] 李金髮(1901-1976),本名李金發(?),曾名李權興(?)、李淑良、遇安。其他筆名有金髮、肩闊、蘭帝、彈丸等。 [2] 波特萊爾是嚴於格律,是重形式的,這顯然是李金髮所沒有的。 [3] 又稱高蹈派,是反浪漫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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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文學賞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