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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7 04:44:19瀏覽467|回應2|推薦59 | |
唐朝、唐高宗李治、麟德年間,擔任絳州(今山西省運城市新絳縣)司馬參軍的上官翼,有一個年紀已經二十多歲的兒子某甲。
一日清晨,某甲獨自站在門外。有一名年約十三、四歲的女子,姿色容貌足稱得上是位絕代佳人,路過上官府的大門前。某甲看上了這位小姑娘,就上前言語挑逗(註)對方,隨即又請求小美人兒與他一起親暱的樂和一下(註),因此詢問女子的住處,想要去她家找她。女子說:
「我家小門小戶的生活不算太好,而你是州府佐官家的孩子,我們倆個身家差得太多,我不想讓別人知道我們交往的事,免得讓人說閒話。但是如果你若真的對我有心,那麼就等我方便得空之時,我自會前來找你的。」
某甲希望女子能夠每天早晚都能前來相會一次,女子剛開始堅持不肯答應,某甲就軟磨硬泡、死纏爛打,女子被某甲磨得逐漸鬆了口,答應每日早晚都會來後,某甲才放女子回去。到了這一日的黃昏後,某甲便在家門前一會兒走來走去、一會兒靠在門旁,等候著女子到來。在天剛黑之後,女子沒有食言,果然來了。自此以後,女子便經常每天晚上前來與某甲相會。
如此過了幾天以後,一名長期在上官家中做事的老婢女經過某甲的房間,無意間從窗戶看到了那名女子。老婢女知道少爺這是被妖魅纏上了,就趕緊去向主人上官翼報告此事。上官翼用了許多方法阻止兒子與那女子來往,但最終都告失敗。也因為如此,那女子不但來得更加頻繁,每天不分日夜總會來個好幾次,最後更是乾脆留在上官家不走了。某甲要吃飯時,女子一定會奪走某甲的杯子碗筷先吃了起來,直到女子吃飽了,某甲則是一口飯菜都沒得吃。甚至上官翼曾親自動手準備了吃食要分給兒子吃,而某甲才剛拿到手中,轉眼間就被女子取去吃了個精光。
上官翼是個頗有智慧、精於謀劃的人,因此他暗中偷偷的將毒藥搗成粉末準備著。當時正值秋末時節,油麻(又稱「胡麻」,即「芝麻」)剛成熟,上官翼命下人熬了兩碟(註)麻油,在其中一碟麻油中加入了毒藥,然後先將另一碟沒問題的麻油拿去吃,自己與妻子都吃了,最後要給兒子吃時,女子就同樣搶先接過吃了,自然是沒有任何事發生。
上官翼又如往常一樣,見兒子沒得吃,又親自準備了麻油,當然就是用那碟有毒藥的,作勢要拿給兒子吃,女子又搶了去吃了。如此接連幾次,那碟有毒的麻油都被女子搶去吃了。忽然,女子便成一隻老狐,哀哀叫著倒在地上苦苦掙扎。上官翼不費吹灰之力將老狐捉住,立刻下令僕人堆起柴火將老狐燒成了灰。全家也為除了這樣可惡的妖魅高興不已。
到了這天傍晚、天色將暗之際,就聽見從遠處傳來幾個人的哭聲。很快的哭聲逐漸接近上官家,接著哭聲就進入堂屋,又來到堂屋後面的庭院,便一起哭喊著「冤枉」,同時捶胸頓足哭號得更是悲哀。當中有一名老先生,一邊哭嚎著一邊控訴著說:
「老狐你死得太不值了,為何就只為了區區口腹之慾而喪命呢(註)!」
此後一連數十日,每天早晚這些已經能幻化出人形的狐精們都會來到上官家為老狐哀哭,往往還能見到穿著喪服的狐精。為此上官翼非常憂慮,擔心這些狐精會為老狐報仇。幸好後來這些狐精來的越來越少,過了很久之後才不再出現,也沒有什麼危害上官家的事情發生。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戲調」,詼諧、開玩笑;或同「調戲」,以輕佻的言行狎弄人。
註:「歡狎」,即「歡暱」,歡樂親暱。
註:此處的「疊」同「碟」,盛食物的小盤。
註:「腔幢」,指軀體。
改編自 《廣異記》
原文:
《廣異記》.卷九.上官翼
唐麟德時,上官翼為絳州司馬。有子年二十許,嘗曉日獨立門外。有女子,年可十三四,姿容絕代,行過門前。此子悅之,便爾戲調,即求歡狎。因問其所止,將欲過之。女云: 「我門戶雖難,郎州佐之子,兩俱形跡,不願人知。但能有心,得方便,自來相就。」 此子邀之,期朝夕。女初固辭,此子將欲便留之,然漸見許。昏後,徙倚俟之,如期果至。自是每夜常來。 經數日,而舊使老婢於牖中窺之,乃知是魅。以告翼,百方禁斷,終不能制。魅來轉數,晝夜不去。兒每將食,魅必奪之杯碗。此魅已飽,兒不得食。翼常手自作啖,剖以貽兒,至手,魅已取去。翼頗有智數,因此密搗毒藥。時秋晚,油麻新熟,翼令熬兩疊,以一置毒藥。先取好者作啖,遍與妻子,末乃與兒一啖,魅便接去。次以和藥者作啖,與兒,魅亦將去。連與數啖,忽變作老狐,宛轉而仆。擒獲之,登令燒燬訖,合家歡慶。 此日昏後,聞遠處有數人哭聲。斯須漸近,遂入堂後,並皆稱冤,號擗甚哀。中有一叟,哭聲每云: 「若痛老狐,何乃為喉嚨枉殺腔幢!」 數十日間,朝夕來家,往往見有衣縗絰者。翼深憂之。後來漸稀,經久方絕,亦無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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