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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對房地開徵奢侈稅 意在打房 實則反是在鼓勵囤積圖利
2011/03/05 06:24:57瀏覽435|回應0|推薦0

財政部擬開徵特定貨物及勞務稅,其中針對房地產方面,針對持有期間短於二年的非自用住宅(包括土地與房屋),依實際買賣價格分別按15%(期間短於一年者)與10%(期間短於2年者)的稅率課稅;針對一些高價或特定消費商品及勞務,包括300萬元以上的私人汽車、遊艇、飛機、50萬元以上的保育類動物製品(例如皮草、珊瑚、玳瑁、龜殼等),以及俱樂部、高爾夫球會員證等課徵10%的特別稅,後者一般稱之為奢侈稅,我們對於政府要開徵奢侈稅,前已批之為愚蠢行為,今又見政府打房,又祭出所謂房地產奢侈稅,只覺好笑到頂,第一好笑是,要打房卻變成鼓勵囤積,何以說?財政部針對持有期間未滿於一年的非自用住宅,依實際買賣價格按15%與未滿二年的非自用住宅按10%的稅率課稅,明言在打投機,但正言若反,實則其結果是在鼓勵投機者去囤積房地以積奇圖利,試想,都會地區房地之供給,有量之極限,房地被囤積,市場流動供應減少,價格更容易翻揚,現在政府打房號令出,房價已應聲下跌 有錢人正可以運用人頭將房地大量吃下,二年間不出售,只拿去銀行抵押,把現金貸出來,然後再把更多房地吃下來,養等二年後,再出售必更豐收,政府照樣收不到奢侈稅,就算要在二年內出售,也可以用分體契約,將買賣標的分離,房地分離計價,房屋主體與內容物,如裝飾物,裝潢等分離計價挪價或增定設計費.顧問費逃稅,所以說,政府那麼高調要打房,抑制房價,只不過把房市投機遊戲延後兩年而已,不是很可笑嗎?第二可笑,學者專家媒體輿論,每談地價稅,土增稅,必說其稅基應按市價,實際交易價徵稅,說得好像天公地道,毫無可置疑,財政部這次打房真得很順應學者的<民意>,要改成按實際交易價課徵奢侈稅,財政部完全不對過去何以政府要用公告地價,房屋評定價,作稅基的制度源由,提出政策辯護,其軟實力真夠軟,軟得無法站立已矣!漲價歸公真的 天經地義嗎?我們很質疑,現在學者每談土增稅,都只記得漲價歸公之事,說<土地屬於國家稀有資源,其價值高漲,主要源於整體社會發展與政府公共建設,極少來自所有權人的勞力、資本貢獻,因此價值上漲利益應當歸公,這是憲法國父遺教平均社會財富的基本精神>。學者只記得國父講過土地漲價歸公,但是卻忘掉國父講的整體,還有地價主動申報及照價收買的配套,為甚麼要有這配套?因為這其中牽動著立國公平理念及國家向人民徵稅正當性的問題,人民可以問,既然漲價要那樣歸公,那麼落價賠錢是否也應同樣理由歸公,由政府社會大家一起分攤?因為落價賠錢,也是社會整體及政府施政所引起的結果呀!我們想國父這配套的設計就是要巧妙化解這立場相對立問題,後來才發展成,由政府公告地價或房屋評定價,那是一種實踐經驗妥協的結果,等於由國家出面做保證,讓價格不會賠落,政府徵土增稅才有充足的正當性,同時兼顧政府稅收能夠控制在穩定中成長,這個制度也因此讓土地,如同當初國際的金本位制,變成類似的土地本位制,變成今日融資抵押的金融定石,也是國家維持整體金融穩定的基礎,試問,如果我們拋棄這公告地價的制度,一切任由市場做價,則牽動整個國家金融的穩定,恐怕是後果難以想像,最直接受衝擊的,就是銀行的抵押貸款的債權確保,將立刻陷以不穩定,那金融風暴不就來了嗎?所以我們說書生清談誤國,財政部不要被一大堆空有明星頭銜的學者專家唬倒了呀!至於公告價與市價差距太大,這是量相互權衡調整的問題,不是制度性結構的問題,不應含混以對的呀!房價推高會推生房市泡沫,造成金融危機真正的關鍵,其實是出在銀行金融機構本身的融資政策上,不在房價上,如果金融機構對房地產的融資貸款,都以公告地價和房屋評定價為上限(自用住宅另訂優惠),那麼投機客要用自備款去玩就會很吃力,銀行融資穩健,還怕甚麼房市泡沫?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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