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認為,手術(後)合併症的發生率可以反映醫療品質,也很少會有爭論,但最近刊登於知名醫學雜誌JAMA的一篇關於靜脈血栓栓塞症(Venous thromboembolism,以下簡稱VTE)的文章,似乎出現了違反常理的論調。
針對該文的社論,有學者顯然把它解讀為「正相反」,即"The more clinicians looked for complication, the more they found them."所以在Hospital Compare網站上出現的VTE rate(發生率)所反映的,是臨床醫師對發覺此合併症的積極度,而非直接顯示醫院的照護品質。
也就是愈仔細觀察或愈積極去找,就有可能找出愈多手術病人合併VTE的案例。
事實中區病人安全推廣同好會在不久前舉辦的RCA(根本原因分析)觀摩競賽中,就曾討論過一個術後發生VTE的案例,參與者應該都記憶猷新。
沒想到事隔僅一星期,在格主負責麻醉的一個骨科緊急手術中,真的不幸遇到了因VTE而死亡的案例。病人為八十多歲的老婆婆因折斷大腿經急診診斷後而進來開刀,病人在脊椎麻醉下由資深骨科醫師進行Bipolar內固定術,下刀後約一小時,病人突然出現休克狀態,隨即迅速演變成心跳停止,經全力搶救仍不見起色,於是找來心臟內科緊急做心臟超音波掃描,確定是肺栓塞所引起的右心衰竭,隨即請來心臟外科裝上葉克摩(ECMO)繼續急救,可說該做的都已在第一時刻做到了,但數小時後仍宣告不治。這樣的案例,顯然是不多見,但在個人的專業生涯中,就這麼巧,終於碰到了。
根據上述論文的作者Bilimoria,他所調查的出院病人在2786家醫院,共計954,946例,這些資料的分析報告顯示:被認為「高品質」或有較高品質的醫院(如手術案例多,有執行移植手術的教學醫院等),其VTE的發生率約為千分之6.4,而被稱為低品質(low quality)的醫院則是千分之4.8,兩者之間可能也有通報文化的差異。
為了避免有偏見,學者在下結論時相信也是非常的審慎。
當媒體追問把VTE發生率當作醫療照護品質的指標,並運用在論質計酬的給付制度(P4P)之適當性時,AHRQ剛好因為美國政府機關目前暫時關閉而沒有作出任何回應。
前述社論學者Livingstone認為,比較理想的品質指標(Measure of quality)應該是各家醫院遵循預防VTE準則的落實度(How well hospitals follow the guidelines)。
其實這些準則(ACCP)所建議的40項作為當中,有31項屬weak evidence(2C),只有6項被認為有足夠的科學論證(1B),難怪波士頓大學骨科醫師Dr.Tornetta認為,積極預防及處理血栓與否,要看情形(case by case),無需小題大作或反應過度。
<延伸閱讀>
*102年RCA(根本原因分析)觀摩賽~案例大公開
*靜脈血栓栓塞症的發病調查與預防對策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