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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5 10:47:26瀏覽957|回應0|推薦0 | |
講到赫爾辛基宣言,相信曾經從事過人體試驗等醫學研究的人,都會聽過舉世聞名的這個世界醫學會政策文件(The Helsinki Declaration ,WMA 1964),同時也都瞭解,這是史上接受度最高的醫學研究倫理原則(Principles of Research Ethics)。
代表歐洲各國的麻醉學者,曾於2009年11月在倫敦,首次草擬宣言的內容,再於2010年6月,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舉行的歐洲麻醉醫學會( European Society of Anesthesiology,ESA Congress)會期中,與另一學術團體(European Board of Anesthesiology,EBA)取得共識(Consensus)後,共推一個專案推動小組(Task Force),並正式向全世界發聲。 這是歐洲麻醉學界的共同目標,也被視為是病人安全於麻醉領域的藍圖。 在此宣言下,所有ESA會員國有義務履行以下七大目標: 1、所有提供手術/麻醉全期服務(含OR及POR)的機構,皆需遵從EBA所建議的最基本的監測標準(Minimun Standards of Monitoring) 2、上述機構皆必需具備可應付以下各種狀況之作業標準(Protocols)及設備: 3、所有機構執行鎮靜(Sedation)工作,皆必需遵從該院麻醉科 4、所有機構皆應支持WHO所倡導的手術安全計劃及手術安全查核表(SSC) 5、所有麻醉科皆需提出年度品質報表及改善病人安全的成果 6、所有麻醉科皆需提出關於合併症與死亡病例 7、所有麻醉科皆需參與全國性異常事件通報並接受安全稽查 以上宣言,也有人稱為Manifesto,是針對全歐洲的21個ESA會員國,其執行狀況將每年開會檢討一次。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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