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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8 17:26:42瀏覽2201|回應12|推薦14 | |
大家不要以為我們的問題只有「加考台語」或者教育部要學童在畢業可以「用台語文字寫一首詩」... 我們還可以看看,台灣的國中課程是怎麼扼殺小孩的創造力,又怎麼讓小孩的青春一陣慘白。 請問,某甲是一名坐享齊人之樂的男性,大老婆有三個孩子,小老婆有一個孩子。某甲在死後留下了大筆的財產與債務。請問,其財產與債務的優先繼承順序為何: (A)大老婆-大老婆的小孩-小老婆-小老婆的小孩;(B)大老婆-小老婆-大老婆的小孩-小老婆的小孩;(C)大老婆的小孩-小老婆的小孩;(D)大老婆-大老婆的小孩-小老婆的小孩。 請問,為了避免某甲留下的債務多過於財產,債務繼承人應該提出:(A)限定繼承;(B)拋棄繼承;(C)強制限定繼承;(D)債務協商。 請問,某甲的家屬在債務或財產的繼承下,若採限定繼承,則期限為何:(A)三個月內;(B)得知繼承事實的三個月內;(C)繼承事實發生的三個月內;(D)沒有期限。 第四題 請問,某社會運動團體到內政部舉牌抗議,認為國家限制外籍新娘必須在台灣有工作超過年收入41萬才能申請身分證,這與哪一項權利有關:(A)自由權;(B)平等權;(C)受益權;(D)創制權。 一個十三歲的國中生...他應該要知道這些教育專家所認為的"法律常識"嗎?。也許我們會說,知道一些法律對於法治精神、甚至自我權益的保障是比較好的。但是,用這種方法對嗎? 再加上選擇題的答案,往往取決於老師主觀的問題意識與方向。學生除了把"正確答案"背出來之外,根本沒有思考與判斷的互動餘地。尤其讀法律本科系的一定清楚...有許多法理精神甚至都還有爭議,也有各種不同的學說與看法。那麼,這樣的選擇題考試所標榜的"唯一正確答案",豈不是白白斷送了小孩學習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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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