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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企業文化需做改正
2014/10/14 10:59:42瀏覽4261|回應4|推薦14

近來,食安問題成為國人最關注的焦點。雖然很多聲音是認為政府不力,但我認為政府的責任很小。因為政府管理食品安全的人員就是那些人。照Marvin的文章來說,全台的食品項目,如要檢查一遍平均2年一次。政府組織有法律規定,如果要變更,問題可能在立法院。而業者的罰責太低,根源還是在法律上面,法官就算裁定最重的罰責,也不過數千萬元。如果受害者平均去分,一個人分不到多少錢。這麼多食安風暴,只有塑化劑DEHP是由政府食品管理單位主動查獲,但這有一定的偶然性,指望政府把關,是不切實際的。

昨日和朋友聊天時,也不免談到頂新。是的,那麼大的企業,會犯下這種錯誤,也實在令人費解。其實頂新做到這麼大的事業,它大可以要求供貨商要逹到某些條件,才可能向其進貨。他以「勾勾牌」Nike的鞋子為例,來說明。

Nike的鞋子,都是代工廠生產的。但要做Nike的代工生意,可不簡單,不是給他們滿意的報價就行了,而是代工廠的條件要能符合Nike的規定。例如:工廠要有ISO認證,工人勞動環境、工人教育、加工原料⋯都要符合Nike的規範條則,而且會不定時到廠視察查核,一旦代工廠有違規,則要做Nike的生意,就不用想了。這些的規定,使得Nike鞋可以賣100美元,而一般雜牌鞋只能賣10美元的原因,二者的成本差不了多少,但是Nike的種種規定,使掛上勾勾標識的鞋子,給消費者一個保證,這個鞋子不是沾血的,品質是有保障的印象。

台灣很多企業老闆,都留在「物美價廉」這個層次觀念上面,「物美」是原則,而「價廉」是理想,對中小企業而言,也沒什麼錯誤。「價廉」,是使產品更有競爭力,但大家都在追求「價廉」,把價廉當成武器,最後就是造成許多台灣企業惡性競爭的根由。價廉故然好賣,但是生產背後的許多代價,多由環境污染、勞工血汗來負擔了。「價廉」拼到最後,就是使用次級原料,「物美」的原則就沒了,食安問題也由此而生。

頂新能從小油廠做到數千億產值的大企業,中間的努力拼摶肯定不少。小廠時的經營方式,到了企業規模大到一定的程度,就會顯得過時了。大企業要做修正,也就是要樹立行業的標準,成為行業的規範,如同Nike。頂新大可以對供貨商提出品質要求,我相信其企業內規一定有相關規定,但是可能由於執行不確實、經營觀念仍帶有小廠時的人情、貪小便宜等心態、或是被罰點錢無所謂⋯造成查核不實,然後就是現在面臨的最糟情況。

所以,我認為政府應該要對企業進行輔導。如訂定符合國際規範的ISO條款讓工廠遵守執行,企業內也必須定訂自身的進出貨的查核標準,如同Nike,成為行規,這樣一來,自可以慢慢重建世人對台灣產品的信心。原料再如何便宜,如果不能符合標準,那就不可能成為貨源。

以前文章提過,食安問題會不斷發生的,因為人性尚貪,又存有僥倖之心,再不然可以用錢擺平。格友的黃豆疑慮,我也認同其觀點,下次爆的也許就是它,這個影響決不比油品風暴來的小。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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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araquat&aid=1818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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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bble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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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5 10:35

錯字如下,需改正:

1.指望"政付"把關-->政府

2.中間的努力"拚摶"肯定不少-->拼搏

3.也就是要"豎立"行業的標準-->樹立

4.企業內也必須"定訂"自身的-->訂定

5.以前文章"題過"-->提過

paraquat(paraquat) 於 2014-10-15 13:04 回覆:

謝謝來訪。

但是我覺得'豎立'標準比較正確,豎立是人為的動作。而'樹立'標準,樹立有自然成長之意,好像不太適用。


藏密喇嘛教, 不是佛教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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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5 00:44

近來,食安問題成為國人最關注的焦點。雖然很多聲音是認為政府不力,但我認為政府的責任很小。因為政府管理食品安全的人員就是那些人。照Marvin的文章來說,全台的食品項目,如要檢查一遍平均2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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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認證簡介
     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設在華盛頓特區及馬利蘭州羅克威爾城,機構龐大,分支機構遍佈全國各地。為了加強藥品品質管制,FDA將全國劃分成6個大區
  區所負責對本地區的食品、藥品、化妝品、器械、血庫等進行監督檢查工作。各地區所按工作需要又設立若幹工作站,以保證工作面能覆蓋本區範圍。全美目前共有143個工作站。大區所、地區所及工作站均屬FDA的各級直屬機構。區所的規模視工作量而定,全美的藥品 65%以上在中大西洋區生產,故該區的力量較強,共有職工 525名,其中監督員 250名,約占FDA總部監督員的1/4,分析檢驗人員1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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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 人算多嗎 ?

FDA 責任很小嗎 ?

要講究方法, 不是土法煉鋼

這不是看球賽評點球員不腰疼的人, 所能知道的

paraquat(paraquat) 於 2014-10-15 07:33 回覆:
您所列舉的數字太誇張了⋯FDA雇員看來是年年增加的。維基百科的資料,是2008年,約9000人。這是FAD官網的資料,2011年約13100人,2012年約13500人,2013年約14600人。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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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4 19:20
沒有民間文化,哪來企業文化。台灣養不出個好報,供不起個好電視台,想吃好東西,作夢。
paraquat(paraquat) 於 2014-10-15 13:07 回覆:
謝謝來訪。全民的民風仍純僕,好人好事仍是不少的。

磐石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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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責任怎會小?
2014/10/14 15:17

蘋果日報南方朔的投書:

南方朔:有黑心政府,才有黑心商人!

    先不論你同不同意南方朔先生對政府黑心的評語,我認為他所說的賞罰系統是有道理的,這套系統的失靈當然全民有責,但,政府有更多的責任跟義務去完善它。近幾年的食安風暴不斷發生,政府許多可以做的卻不願做,非要等到這次幾乎是全民憤怒無法擋時(看來)才想出重手,政府責任豈會小?是顢頇還是惡意懈怠?

    1.食品安全的稽查,就算是礙於人手不足而勢必無法經常查核(PS:我認為在這幾年的食安問題層出不窮下,國家人力的調派應該早要有所調整,這方面要改善了吧,這不是政府出包的藉口),但是,一旦抓到,就應該讓主事者痛的脫層皮(譬如,陳文茜提過,歐美國家的罰金上限可不是5千萬,而是營業額的3至5倍),這樣的賞罰系統很困難嗎?衛福部卻一直在此問題上向廠商傾斜,政府責任豈會小?

    2.舉證責任反轉:上次統一出事,消費者求償訴訟因為舉不出所受之傷害與其食品相關(PS:最後居然讓統一賠償消費者金額居然還小於其跟上游進貨商的求償金額...),關鍵原因就是這個:舉證所在,敗訴所在。這樣的反轉影響大不大?當然大。但,不可行嗎?至少我知道加拿大、日本是可以的,我們行不行,在政府的決心,在衛福部用不用心。

    3.內部吹哨人制度要完善:白領犯罪,很多時候要靠內部的人看不下去出來揭發才得以曝光,可是公司的員工為何要冒失業、被司法訴訟甚至被追殺的風險做這件事?建立制度,讓內部檢舉人出來檢舉,可以不擔心之後沒薪水、國家在法律上支持並提供人身安全保護,這,不僅適用在食品業,各行各業也可用。這事很難嗎?為何不做?做不到嗎?政府責任豈可曰小。

    以上3點,不過拾人牙慧,多少人早就提過了,國外也證明並非不可行的制度,但政府就是抵死不從,究竟為何?

    個人看法:無他,黑心罷了。


paraquat(paraquat) 於 2014-10-14 16:52 回覆:

謝謝來訪。

南方朔這人,本人不想評論他。

您的三個問題,主因還是在立法院,法令就是如此。

政府不是萬能的,他沒有辦法包山包海。如Marvin文章所言,是「大政府」還是「小政府」的制度問題。因為人力,預算皆有限制,要政府主動去查獲,難度很大。因為從成品的抽查中,要找出毛病的機率非常小,如果您了解檢測工作的話,就會知道找出非法添加物是非常難的。這次油品的問題,比檢測非法添加物更困難,從成品中判斷原料是飼料用還是食用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都是豬油,又都是經過精煉,成分上面沒有什麼差別。

就好像礦泉水的水源是來自於自來水還是井水,檢測單位是沒辦法分辦的。

如果不是來自舉發,根本不會被檢測單位查獲。

除非是規定食用油公賣,由公立食用油廠專責生產,這樣才會是政府100%負責。所以業者自律,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