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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選物販賣機之汙名化現象─媒體真的自律了嗎?
2017/05/16 03:26:03瀏覽725|回應0|推薦7

一支筆不僅可以改變世界,亦能毀滅許多產業。

古代有曾參殺人,現代則有媒體殺人。

汙名化、貼標籤,都在我們所屬社會裡不斷上演

 

先前我曾提過,選物販賣機的汙名化現象,乃植基於某些「偽專家」的錯誤解讀,他們習慣以乏善可陳的認知,配合煽動性言語,化為不合事實的文字。這種現象在台灣社會層出不窮,上至政府機關、下至黎民百姓,幾乎盲從輿論與之隨波逐流,嚴重打擊選物販賣機產業的發展。製造選物販賣機的廠商聞名國際,卻無法在台灣得到正面評價,原因便在於根深蒂固的汙名化現象。

 

在台灣民主社會的體制下,無論報章雜誌、平面媒體、網絡平台,皆扮演知識傳遞的角色,然眾多事件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就受到未審先判的關注,以致當事者受到不平等的對待。做為一名結合學術與實務的研究工作者,理應在錯誤報導出現時予以指正,避免更多閱聽人受到不實報導的戕害,以及維護選物販賣機產業之社會觀感。

 

2017515日,TVBS即發布了一則「嚴重錯誤」的選物販賣機相關新聞,該報導記者撰文指出,學區內藏有情色夾娃娃機,影響學童之身心健康。本人於第一時間閱讀報導後深覺遺憾,為根除選物販賣機在台灣社會的汙名化現象,我必須在此闢謠澄清,並針對內文做出正確解釋,將真相還給社會大眾,如下:

 

一、TVBS記者在報導裡寫道:「裡面的玩具竟暗藏春色。這不僅是非常不恰當的用語,甚至有刻意誤導之嫌。根據新聞文字顯示,記者隨意採訪不清楚事實的路人,從家長帶小孩的角度撰寫報導,並在看到檳榔盒後大作文章,將檳榔盒指為18禁物品。其實檳榔盒的真正用處,乃用於將某些體積扁平的商品墊高,使消費者更容易夾取商品,原先便於夾取的良善立意,卻在記者胡謅的報導下成為犧牲品,面對這種浮誇報導,本人深感遺憾,煩請媒體自律!

二、經本人學術研究與實務考察多年之經驗,此次於新聞內容所出現之機台,為通過經濟部兩次評鑑之選物販賣機,而非記者所述之娃娃機。若業者設有保證取物之機制,讓消費者能於投足金額的情形下取物,那麼該業者並無不法。

三、若不肖業者放置直接裸露、含性器官特徵之情色商品則屬違法,若僅為檳榔盒的泳裝照片,實難認定其觸法(小吃部、檳榔攤、選美大會亦是如此)。

四、記者於報導中指陳,檳榔盒內有整盒檳榔,本人認為這是貽笑大方的說法,因為檳榔盒內不僅沒有檳榔,業者更不可能拿高成本的檳榔贈送給消費者。試想,在豔陽高照春夏交替之時,業者於檳榔盒內置入檳榔供消費者夾取,夾出後瀰漫的臭味可想而知,本人實難理解TVBS記者的認知!

五、端看此一新聞報導,從暗藏春色、檳榔盒等關鍵字不難看出,記者事先不僅沒有做足功課,甚至採取誤導之筆觸戕害閱聽人,看來NCC對於新聞媒體不但毫無管制、放任媒體殺人,甚至連最基本的媒體自律都無法管。本人呼籲選物販賣機產業之同行先進,應將本文多方轉載給所屬行政機關以正視聽,避免更多莫須有之指控加諸於本產業!

 

媒體自律必須就事實真相訂定,而非針對特定報導噤聲。本文除呼籲新聞媒體在報導上求真、講證據外,更期許我國政府機關莫以「看新聞辦案」的心態執法,若檳榔盒印製之泳裝女郎為戕害兒童身心的原罪,那麼時裝雜誌上煽情的女明星也可打成黑五類。當政府機關分不清楚事實真相,僅就媒體報導隨意辦案,影響最深的仍是第一線的基層員警。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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