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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一,豈有此理
2013/12/13 06:20:46瀏覽10246|回應79|推薦261

這些日子,「多元成家」的議題在台灣鬧得沸沸揚揚。護家聯盟走上街頭,為保衛家庭價值發聲,遊行人數高達三十萬人。到底這個提案有何不妥,讓這麼多向來不參加遊行的台灣媽媽們深感不妥,不得不走上街頭表達她們的憂心呢?

讓我們跳出情緒性的攻擊和謾罵,以一顆理性平和的心,仔細檢視同性戀團體提出的草案。

婚姻平權法案,是同性戀團體三個草案中,唯一一個通過立法院一讀待審的。(註一)

這個草案的目的在修改現行民法,牽扯極廣,如獲通過,將更改民法第972條、第973條、第1000條、第1001條、第1002條、第1003條、第1003-1條、第1004條、第1005條、第1006條、第1007條、第1008條...

總共要更改七十六條民法!

更改什麼呢?

同性戀團體提出的草案,要在民法有關婚姻家庭權利義務的法條中,「男、女、夫、妻、父、母」的字眼全部拿掉,改成「配偶」和「雙親」。

也就是說,此草案一旦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裡的婚姻,將沒有「男女」,也沒有「夫妻」;而民法裡的家庭,將沒有「父母」。

朋友們,你同意嗎?

同性戀團體的主張是,同性戀也有合法結婚的權利。所以為了同性戀者要結婚,民法對家庭和婚姻的定義必須更改。

在同意或反對此草案之前,讓我們先探討幾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同性戀者真的想結婚嗎?

我們來看看荷蘭的數據。

荷蘭是全球第一個將同性結婚合法化的國家,至今已經有十年的歷史。根據荷蘭國家統計局的數字,同性戀婚姻僅佔荷蘭全體婚姻總數的百分之三點六,而且從2001年到2005年,每年以18%的速度迅速減少。(註二)

看到沒有?

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之後,想結婚的同性戀者反而愈來愈少。

合法結婚,對同性戀者來說,真是不可或缺的權利?

如果是的話,為什麼在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裡,決定結婚的同性戀者愈來愈少?

第二個問題:同性戀者當中真正結婚的比例有多少?

根據一個學術機構在荷蘭作的調查,異性伴侶中結婚的比例高達百分之八十,但是同性伴侶中結婚的比例只有百分之二十。(註三)

什麼!原來在同性戀婚姻合法的國家裡,八成的同性戀伴侶是不結婚的!

台灣的同性戀團體整天吵著要合法結婚的權利。朋友們,你覺得他們要到之後,真正會去登記結婚的會有多少?

第三個問題:想結婚的台灣同性戀人口,到底有多少?

根據成大的一項調查,台灣的同性戀者,不超過全體人口的百分之四點五。(註四)

假設上述荷蘭的同性結婚二成比例適用台灣,百分之四點五的二成——台灣同性戀人口中真正想結婚的,不到全體人口的百分之一!

為了這不到百分之一的想結婚同性戀人口,台灣必須更改總共七十六條的民法,把「男女」、「夫妻」、「父母」,從婚姻和家庭的法律定義中移除?

百分之一的異常行為,有權要求百分之九十五的台灣人,改變他們對正常婚姻的定義?

朋友們,你同意嗎?

我不同意。

豈有此理。

附記:本文章所有事實數據皆為網上公開資料,歡迎讀者們自行轉貼引用。

註一:草案全文

註二:維基百科

註三:iMAPP Research Brief

註四:成大調查報告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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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oci1&aid=989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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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佛魔上帝各種萬年禍害沒必要再丟臉萬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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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擾了!!
2021/05/1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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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佛魔上帝各種萬年禍害沒必要再丟臉萬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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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擾了!!
2020/12/08 15:15
A00036
▲任何人在任何"不良政治環境" → 苦過來,都有他正當性理由(堅信存在的理由)(堅持存在的理由).
 
▲但往往換個位置,就忘了"初心",遭受唾棄!!
 
▲天下任何事~不再被利用(腦袋不卡死)就好了\^^
看宇宙星辰浮海
不能執著於宇宙1點想法
最基本「人性共富法治」應先建立完整
解人類「自我罪孽」萬年災難
再聊其他\^^
寄居者(oci1) 於 2021-01-03 03:59 回覆:
謝謝你的留言 

日月光明 L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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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2 08:43

如果兩男可以結婚,三男有何不可?如果同性婚姻應該受到保障,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婚姻為何就不該受到法律公平的保障?既然要求公正平等,那麼任何形式的多元婚姻都該受到保障。

法律上的公正平等是多元婚姻成立的理由嗎?完全不通!只是一小撮人自以為是吧!

寄居者(oci1) 於 2021-01-03 04:00 回覆:
謝謝你的留言 

繽紛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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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1 22:33
喔...好久沒見到您呀,一切都好嗎?
寄居者(oci1) 於 2015-06-12 07:53 回覆:

都好,謝謝您的問候。愛你喲!

這兩年很忙,沒時間寫文,偶爾上來逛逛,到處按推薦,順便刷一下存在感。(聽説太久沒登入會被停格大笑


Pha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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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 黑皮
2015/02/10 13:16

http://blog.udn.com/pharos01/article
寄居者(oci1) 於 2015-06-12 07:54 回覆:
也祝你快樂!大笑

烏拉瑰本尊在此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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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5 03:16
很久不見。
(udn)
寄居者(oci1) 於 2015-02-08 10:40 回覆:
愛你喲!

小美莉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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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0 20:53
AA好美的文章!!
寄居者(oci1) 於 2014-06-26 13:49 回覆:
愛你喲!

泰強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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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8 18:33
開心(ㄏㄏ、ㄎ、哈)搞怪(咧咧)下午好!!好友祝福你周日愉快~
寄居者(oci1) 於 2014-06-26 13:49 回覆:
愛你喲!

笑笑-綠洲 明湖 故鄉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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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1 23:26

如果修法成功,那台灣不都成為無父無母的孤兒!

荒唐之至!

寄居者(oci1) 於 2014-06-26 13:49 回覆:
民進黨徒和同性戀敗德團體搞出來的笑話。

風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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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任之一
2014/03/07 12:03
皎龍之掌控力之一
寄居者(oci1) 於 2014-03-12 15:18 回覆:
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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