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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愛霸凌
2013/11/07 00:06:11瀏覽8105|回應25|推薦113

一直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同性戀團體總是喜歡塑造自己被霸凌的形象?

從出生到當兵,在台灣總共住了二十四年。這二十四年裡,我從來沒有一次在報紙電視上看到台灣同性戀者被霸凌的新聞。

讀者們,你有看過嗎?講一個出來聽聽。

從小到大,身邊多少會有一些傾向女性化的男生,可是大家總是對他們很包容,從來沒有聽說欺負他們的事。

所以我一直覺得很奇怪,同性戀者老說自己被霸凌,憑什麼?

反倒是這幾年來,我發現最喜歡霸凌別人的,正是這些同性戀團體。

讓我們來回顧底下幾個案例。

一、2006年,中時主編彭蕙仙在自己的部落格裡,寫了一篇影評:《斷背山的另一邊》,談到她對同性戀的看法。短短幾天之內,同性戀者灌爆她的部落格,用各樣粗言穢語辱罵她,導致蕙仙姐妹最後不得不關閉迴響欄,才停止這些瘋狂辱罵。

二、2011年,金馬獎影后呂麗萍在自己的微博上轉發牧師馮偉的話:「即使有一天若這裏法律規定反對同性戀會被判刑,我也仍然要傳講:同性戀是罪。」立刻遭到同性戀團體瘋狂攻擊,台灣藝人如阿信之流對她猛飆髒話。由於同性戀藝人及同黨的抵制,呂麗萍次年無法按金馬獎慣例來台頒獎。

三、前天,台灣藝人郭采潔在臉書發文:「一直忙著連署的事,一邊扼腕自己把手機裡電話聯絡人刪的太精簡,一邊詫異這麼大的修法,身邊只有寥寥幾人略之一...擔憂啊。」同性戀團體認為她反對多元成家,於是大肆攻擊,手法與前面兩個案例如出一轍,讀者們可行自行閱覽近日新聞。 

想請問同性戀者和支持同性戀罪惡的黨羽們,很簡單的幾個問題:

一、你們總喜歡說自己被霸凌,為什麼大家看到的,是你們在霸凌別人?

二、前面三個案例,被你們霸凌的都是女性。專挑女人下手,不覺自己可恥?

三、不是說多元成家嗎?一邊說多元,一邊拼命攻擊不同意見的人,豈不自打嘴巴?

四、你是怎麼生出來的,記不記得?你是一男一女生的,兩個男人生的,還是兩個女人生的?

註:專挑女人霸凌,其實不是台灣同性戀者的專利,外國同性戀黨羽也愛幹這檔事。美國有一家餐廳,叫 Chick-fil-A,以維護家庭道德價值聞名。底下的影片,是這家餐廳的女員工Rachel,被同性戀黨羽霸凌的經過。錄影的人,就是霸凌者 Adam Smith,他是一家公司的CFO,事後得意洋洋地把影片放在Youtube上,引起公憤,不久就被公司開除了。大家可以看看同性戀黨羽霸凌別人時的嘴臉,也看看這位護衛家庭女員工面對霸凌時不卑不亢的優雅風範。

後記:「多元成家」這個敗德法案由民進黨立委提出,一點兒也不讓人意外,這個黨向來以墮落敗壞聞名。只可惜台灣這幾年的政治,多數大眾被少數暴力綁架的情形越來越嚴重。台灣人再不覺醒,那就自求多福吧。千萬不要以為上帝沒在看。

羅馬書 1:21-22, 24-28, 32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
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
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後記:今天早上看到一則新聞,又多了一位被同志霸凌的藝人。

反多元成家 劉畊宏維基遭惡意竄改 【聯合報╱記者闕志儒/2013.12.04 台北報導】 
劉畊宏日前與老婆王婉霏上凱道公開反對多元成家,1日下午劉的維基百科遭網友惡意竄改,把劉的英文名字改為「Jays Dog」,並稱他近年積極投入邪教事業,強勢打壓同志基本人權。對此劉無奈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只想捍衛異性婚姻價值,從沒要反同志。」 劉認為,「早預料會發生此事,這些是謾罵非溝通,能感受他們在氣頭上找發洩出口,但我站出來,不是因為反同性戀,是不想讓法案破壞家庭制度與倫理,既然大家都懂尊重人權,那不認同法案的一方也該給予尊重而非汙衊。」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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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oci1&aid=937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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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westf1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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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同道合方能稱為同志
2013/12/13 18:07
格主言之有理。

志同道合方能稱為同志;同性戀只是同性者情慾的交合,哪兒來的志同道合?

早年同性戀不敢正視自己的性向而自稱同志,這已曲解及誤用了神聖的名詞。不要污衊了聖人創用的詞意。
寄居者(oci1) 於 2013-12-13 18:11 回覆: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 神,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他們雖知道 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1:24, 26-28, 32)

Hege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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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8 15:22

好文章,有勇氣,看來你快要被霸凌了。

記得聖經上似乎有描述末日將來的情況,中文裡也常用「滿朝妖孽」描述朝代將亡,

其實跟當前的情況蠻像的。

 

寄居者(oci1) 於 2013-12-13 09:31 回覆:
最近台灣很多基督徒的網站被同志霸凌。

教會才愛霸凌
2013/11/30 08:10


聖經說不能吃豬肉(Leviticus 11:7)
聖經說水**的動物除了有鱗有鰭的其它不能吃(Leviticus 11:9-12; Deuteronomy 14:9-10)
聖經不准女性在教堂裡說話嗎?(Corinthians 14:34)
你吃過起司漢堡或肉與乳製品作成的食物嗎?(Exodus 23:19)
鼻子扁的 瞎子和聾子不能上教堂(Leviticus 21:17-18)
不能剪頭髮和刮鬍子(Leviticus 19:27)
衣服只能用一種質料做成(Leviticus 19:19)
你有割包皮嗎?沒割會被處死喔(Genesis 17:14)
女性如果在城市**被強姦 那個女生必須被處死刑 但如果是在空曠的草原上被強姦 那女生則無罪 原因是沒人會聽到(Deuteronomy 22:23-27)
你計劃什麼時候殺掉不信教的人?聖經說要殺掉信基督教以外宗教的人(Deuteronomy 13:12-15)
我想你應該不會做那些犯法的事

如果你遵從同性戀是有罪的這一條教義 那我剛才說的這些冰山一角 是不是也應該一起遵守?

寄居者(oci1) 於 2013-11-30 16:47 回覆:
你講的這些東西,跟同性戀有什麼關係?

教會才愛霸凌
2013/11/28 17:08
所以,如果你的孩子是有罪的,你就會立馬的不愛她?那還真叫人長了見識,原來教會出來的是這樣子想法,我還是覺得不管我的孩子有沒有罪,我都一樣愛著她
寄居者(oci1) 於 2013-11-28 17:49 回覆:

我也是啊。

但是我不愛她的罪,也不認同她的罪。

我會為她禱告,求主救她脫離罪惡。

同性戀是罪,不用懷疑。

你可以向耶穌認自己同性戀的罪,求祂赦免你,並求祂幫助你走出罪惡。

若你真心,主耶穌必定垂聽你的認罪禱告。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8-9)


流浪的彩虹王子
2013/11/28 17:03
我的一位基督教朋友之前和妳一樣,喜歡到處傳福音,到處罵同性戀,結果現在一心只想和先生離婚,並成為女同志.我知道你現在自覺很幸福很快樂,但當有一天你明白其實妳的滿足感都是來自虛假的基督教假象,妳才會開始尋找真正的妳到底是誰. 妳知道位甚麼同志團體那麼愛裸身嗎? 因為當一個人死後, 不管她(他)的信仰是什麼, 所有人都是裸體的, 那是真正的妳!那是一個自由的象徵!財富,教育,信仰,身分,都是身外之物!(lostnapoleon@sbcglobal.net)
寄居者(oci1) 於 2013-11-28 17:54 回覆:

所以你喜歡裸體?

不要再沉迷於同性戀的肉慾之中,對你沒好處。

「你們不要自欺,也不要欺騙上帝。一個人種甚麼,就收甚麼。若為著滿足自己的情慾而撒種,會從情慾收取死亡。」(加拉太書 6:7-8)


教會才愛霸凌
2013/11/28 09:01

這就更矛盾了,在聖經底下我們都是罪人,我們都是有罪的......

更何況同性戀何罪之有?要說罪過,我真的深信比同性戀更嚴重的罪存於世人當中

還是你能大咧咧的站出來說:你沒有罪?我真的認為最大的罪惡在於迫害他人而不自知

連你都能站出來說:耶穌愛你,你感到耶穌的愛,為什麼耶穌就不能愛同性戀者?

難道同性戀者跟你一樣不是人?還是說同性戀者就無法獲得耶穌的愛,只因為他有同性戀這樣的罪

 

寄居者(oci1) 於 2013-11-28 14:07 回覆:

我倒覺得矛盾的是你:一邊說自己是罪人,一邊說同性戀不是罪。

耶穌當然愛同性戀者,但祂可不愛同性戀這個罪。

就好像我愛我的孩子,但我可不愛他們的罪。


教會才愛霸凌
2013/11/27 15:17

我不是教徒,我只聽過 耶穌說 "神愛世人" 很簡單的四個字......

可以請問"世人"在教會的定義也包括有罪的人嗎?

我不能理解的是,教會口口聲聲說愛世人,卻反對跟自己除了性傾向不同,其餘沒甚麼不同的人

到底"世人"的定義是教會說了算,還是耶穌說了算?

寄居者(oci1) 於 2013-11-27 16:03 回覆:

哥林多前書 13:6
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教會反對的,不是人。

教會反對的,是人的罪行。

教會愛的,是你。

教會愛的,不是你的同性戀罪行。

你,不需要與你的同性戀罪行合為一體。

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祂能幫你走出罪惡。


很多獃
2013/11/24 20:36

寄居者弟兄您好:

當然如您所說,同性戀的確是無可推諉的罪,也不合聖經之教導;對多元成家法案所造成的後果,更是無可想像的,可以說一旦通過,後續的狀況會很可怕,完全是動搖國本,家庭的道德價值會毀於一旦.

或多或少有認識同志吧,其實好的,壞的個性都有,有盛氣凌人的,也有謙卑樸實的.有愛霸凌人的,盛氣凌人,強勢且令人討厭;也有真的趨於被霸凌的狀況,甚至把錯都怪罪到自己身上,也期望他自己性向能歸向正常而在掙扎處境的朋友.後者私除了心疼,並不忍苛責,只祝福期望他能找到適合的異性伴侶,他也欣然接受這祝福.

但是,他們背後的成長背景幾乎有不為人知的過去,是我們無法想像的光景;因此在同志運動發生時,就算是平常再和善的,參加此活動時,也會十分積極的的爭取他們"合法"的"權益"

反對他們,他們會越激烈的反抗,可以說連命都賭上.私覺得也許他們強烈的信念幾乎能和神風特攻隊比了吧囧.

同志愛不愛霸凌各有各立場,在我們恨惡罪時,是否能用不同的角度來看,他們是否能悔改信耶穌,而不是任憑原本的罪行邁向死亡.即使他們有些人真的很不可愛.

因為我是罪人,甚至這些罪比他們還糟糕,只是因為 主耶穌開恩給我這可恨如稅吏,娼妓的罪人痛悔的機會而蒙恩.

平安

寄居者(oci1) 於 2013-11-25 08:26 回覆:

就算爭取到合法結婚,同性戀者也解決不了罪的問題。

就好像在美國,通姦是合法的。但是在美國通姦的人,依舊活在上帝的審判之下,依舊會嚐到罪帶來的詛咒,逃不掉的。


新天新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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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錯亂了十九年~耶穌是愛
2013/11/20 07:45
寄居者(oci1) 於 2013-11-23 12:35 回覆:
謝謝妳多次的分享。

希望來這裡的同性戀讀者能得到祝福,願意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救恩,走出同性戀的罪惡。

看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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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6 23:43

不管同性戀或異性戀,都有好人與行為乖張偏執的人,不能一概而論。

即使有保護的法律,美國還是不乏同性戀被霸凌甚至致死的案例,大約前年在新澤西州,一個同志大學生的私生活被他的室友偷錄,PO在網上,逼得那個年輕人自殺。你看到的大張旗鼓出櫃或是遊行,其實是對原先一面倒的社會現象的一種反作用力。

我並不喜歡"同志"那樣露骨的表態,但也同樣不喜歡異性戀者在公開場合旁若無人的卿卿我我。可能西方人太開放,喜歡把情感表現出來,不管同志還是異性戀都如此。

似乎回應這篇文章的朋友大多不喜歡同性戀。可是性向是天生的,由不得自己。同性戀所以成為"異類",就是因為他們的比例太低,不是依照神所造的模式。但是如果有選擇,相信他們之中很多也不願意這樣,否則為何保守的錢尼也有一個蕾絲邊的女兒? 即使不贊成,也不用定他們為罪人。
寄居者(oci1) 於 2013-11-19 16:33 回覆:

「性向是天生的,由不得自己。」

妳這句話大有問題。

看電影《斷背山》就知道,Ennis 絕非天生同性戀,他是被 Jack 設計誘惑的。

而事後 Ennis 在巷子裡大吐特吐,因為他知道自己犯了見不得人的罪。

同性戀是罪,不用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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