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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摩祖師《悟性論》淺解(18)
2018/12/15 14:33:35瀏覽908|回應0|推薦4

【原文】:

以心為空,解與不解俱是真;以心為有,解與不解俱是妄。若解時法逐人,若不解時人逐法。若法逐於人,則非法成法;若人逐於法,則法成非法。若人逐於法,則法皆妄;若法逐於人,則法皆真。

是以聖人亦不將心求法,亦不將法求心,亦不將心求心,亦不將法求法。所以心不生法,法不生心,心法兩寂,故常為在定。

【白話】:

如果認定了心即,會以為解與不解都是真;如果認定了心即,會以為解與不解都是妄。

心有所解的時候,境相攝人意識,稱之為法逐人。

心中不解的時候,意識攝受境相,稱之為人逐法。

如果人的意識攝受境相又衍生分別,變成「法逐於人」,會把非法誤以為是法。

如果境相攝人意識又衍生分別,轉變成「人逐於法」,會把法誤以為是非法。

若人逐於法,會以為意識中的方法都是虛妄的。若法逐於人,會以為意識中的方法都是真實的。所以,由凡入聖的人不以心求法、也不以法求心、更不以心求心、也不以法求法,因此心不生法、法不生心,心法同為空寂無生,因此常常安定。

【甲辰筆記】

一念心生輒(無為法)(有為法),同時演變成空、非空;有、非有。如果一念不覺,很快便演變成八萬四千法,每一個法門都很有得學,只因為諸法皆不可得。

這段遍顯空、有覺者真言,凸顯出起心動念的四種基本類型:一念憶想隨即成兩,兩又變四,霎時之間演變成莫須有的許多額外分別。

 

※※※※※【18※※※※※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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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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