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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摩祖師《悟性論》淺解(21)
2018/12/15 13:40:55瀏覽422|回應0|推薦4

【原文】:

夫修道者,身滅道成,亦如甲樹生。此業報身,念念無常,無一定法,但隨念修之,亦不得厭生死;亦不得愛生死。但念念之中,不得妄想,則生證有餘涅槃;死入無生法忍。

眼見色時不染於色;耳聞聲時不染於聲,皆解脫也。眼不著色,眼為禪門;耳不著聲,耳為禪門。總而言,見色有見色性,不著常解脫,見色相者常繫縛。

不為煩惱所繫縛者,即名解脫,更無別解脫。善觀色者,色不生心,心不生色,即色與心俱清淨。

【白話】:

修道之人,修到身相寂滅便已成道,就像那種子破殼萌芽長成大樹之後,原本破殼的那一對胚芽子葉早已化為無形。眼下這個業報身,念念生滅毫無常態可言,也沒有一定的法則。卻正巧可以利用這念念無常來修心,不須要去厭離生死,也不應該貪愛生死,只要在念念之中,不生妄想不住空相,如此一來,有生之年就如同是活在涅槃;命終之時恢復無生不滅。

眼見色相的時候自知此色無我,耳聽聲音的時候自知此聲無我,像這樣的自知之明都是解脫。眼睛不曾常留影像,由此可知眼睛就像禪修的法門;耳朵不曾留住聲響,由此可知雙耳更像禪修的法門,總而言之,心見色相是與生俱來的功能,只要不去攀緣著相便知何謂解脫,反倒是心生能見所見就難免時常被生死束縛。

不被煩惱束縛的人,稱之為解脫,就這個解脫之外不會再有其他解脫。善於觀照色法的人,照見色相未曾生心、心也不曾自生色相,因此都清淨。

【甲辰筆記】

承上文【20具體解說『心』的功用,這一段文義接著具體解釋『身』的功用。

『身心』主要是拿來用作出離的載體。身心可乘載所有的幻相,所謂的幻,是相對於不生不滅來說而稱之為『幻』。如果進一步平等於『也是佛法』,像這樣的無幻無實、無從分別、也就無心起用,無心起用、六識不行;也就沒有言語,也沒有所謂的離不離可說。同樣地;像這樣的無幻無實、無從分別、也就等同無心妙用,無心而臻其妙用,六識一如虛空自然不用言語,也沒有所謂的離不離可說。 

學著試行『平等法』,『離』字隨著學習之心就此出現。而身心用於出離,正是在相而離相的練習,入於身心才有出離境界可行,也唯有如此才能夠速學一切未曾有法,然後加以熟悉。

附註『甲坼』:謂植物發芽時種子外皮裂開。「」字讀音同徹;字義為:裂開。

 

※※※※※【21※※※※※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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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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