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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2 20:24:46瀏覽1143|回應6|推薦109 | |
《愛在阿姆斯特丹》 我曾有幸到阿姆斯特丹旅行幾天,潺潺的運河、船屋和精緻整潔的老建築令人難忘。回國之後,友人問我有沒有到紅燈區逛逛,才想起此區的艷名。由於是參加一項現代音樂節的活動,場地分散在不同的音樂廳、老教堂和美術館,每天顧著翻地圖找路、搭電車赴音樂會,倒是忽略了這處勝地。 阿姆斯特丹之行是我第一次去歐洲,在公園見識到偌大整齊的草坪和奇花異卉。他們的上班時間僅需五、六個鐘頭,到了下午四、五點鐘,商家就已拉下鐵門打烊。人們悠閒地慢跑、騎單車,小酒館裡每家滿座,人手一瓶海尼根暢飲談天說地。 良好的生活水平也造就了阿姆斯特丹市民的謙和有禮,我從史基浦機場搭火車到市區途中,就有一男士見我初到生澀,主動以英語問候,下車後又親切領我走到電車站。在世界各大城市裡,阿姆斯特丹市民的友善程度,我覺得足以名列前茅。 替我的曲子吹奏長笛的先生到過台北,他是本地人,自豪地問說:「這裡很美吧?」我欣然同意。他又追問我為什麼要取英文名James?主張用中文譯音即可,一番話提醒了我──古老的中國文化並非是「敝帚」啊! 在商店裡看不到有販售機器金剛、刀槍等暴力類玩具(然而矛盾的是──此地卻能寬容艷窟和毒品的存在)。在來程的班機上,有一個白人嬰兒身體不適沿途號哭,年輕夫婦不慍不火安撫著孩子,也沒見乘客提出抗議;在台灣常見父母氣急敗壞拿「叫警察來抓去關」當口頭禪嚇唬小孩。 唯一感到「不快」的是一家pub洗手間的尿盆高度。荷蘭人平均身高在歐洲是排在前頭,我的身高雖然一百七十好幾,努力踮起腳尖還差點成不了事,簡直欺負咱東方人嘛。 我最喜歡繞進城裡的小巷子,瞥看一扇扇小門窗內的陳設和作菜氣味。就在臨別前的靜謐午後,小路上有隻胖貓趴在矮紅磚牆上休憩,竟與台灣的橘色虎斑貓沒兩樣(是數百年前隨荷軍落腳在福爾摩沙的族裔嗎?),彷彿在他鄉遇見了故知,牠也絲毫不怕生,平和地凝視我。 這是十餘年前的往事了。近些年我在淡水河岸散步,經過榕堤附近的野貓群,貓兒的驚弓之勢已緩和許多(想起祖母說二戰期間缺糧,又窮又餓,連鼠肉、貓肉都被視作珍饈)。 我曾在年輕時飛往阿姆斯特丹,以我的青春肉體碰觸它平靜而美麗的脈動,在那裡,我體會到人與人、人與動物之間溫馨的情誼。 下回如果你有機會到一座陌生城市旅行,想真實貼近它時,不妨也走入小巷弄裡,尋一隻貓,讓牠的眼睛對你說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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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