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多數人會認為1951年的《時間的女兒》是約瑟芬.鐵伊的最佳作品,但我個人並不太喜歡《時間的女兒》——許多地方都太牽強,太譁眾取寵討好讀者了。在所謂的「湯尼潘帝」(1910年邱吉爾擔任內政部長時的罷工鎮壓事件,小說裡泛指所有以訛傳訛事件)都欠缺多角度的觀察以及深度探討,以致於與安伯托.艾可的《玫瑰的名字》成就差距甚遠……
可1946年的《萍小姐的主意》就不同了,或許不能說《萍小姐的主意》是最偉大的推理小說,但絕對是有史以來最另類的,這「另類」基本是建築在嘲笑所有的推理小說上——自我感覺良好的神探的推理。
有趣的是,鐵伊所寫的其他推理小說,泰半也可以用此標準來大肆嘲笑(可鐵伊小說裡沒有神探,唯一出現的「類神探」就是萍小姐了)。
老實說,我有點懷疑《萍小姐的主意》是刻意寫來跟阿嘉莎.克莉絲蒂過不去的,兩大推理女王向來互看不爽已不是新聞。我們知道克莉絲蒂常在小說裡偷偷修理鐵伊罵個幾句——口頭吵吵沒啥意思,要鄙視對方就要寫進書裡,好用來傳世。難道,更具有英國人刻薄個性的鐵伊會罵不還口?
評論一本書很難,但反駁另篇寫得還算完備的書評就簡單多了(所以我很怕寫書評),這裡我也打算取巧這樣做。在一個叫「TG的個人世界」的部落格裡,對《萍小姐的主意》一書做了非常嚴苛……以及荒謬的評論,我想,大致可以當成是大部分「看不懂本書」的人的一個原型,就暫借用來討論本書。
TG相當喜歡《時間的女兒》,因此開始閱讀鐵伊其他的書;但在《法蘭柴思事件》時踢到個鐵板,又在讀《萍小姐的主意》時陷入「瞌睡蟲上身」的悲慘困境。TG先承認自己「沒有文學味兒」,並認為本書:「如果沒有引人的『情節』加以支撐,或是和自己有足夠的同理心以產生的趣味,還是藉由堆砌出滿滿的美麗詞藻以供人賞心悅目,否則 TG 真的很難喜歡上這種用閒雜瑣事所拼湊起來的故事」。
這裡TG大概做出了四個嚴厲的指控:《萍小姐的主意》一書缺乏引人入勝的「情節」,在故事上難以讓TG生出「同理心」,也沒有令人賞心悅目的美麗詞藻,以及本書是由閒雜瑣事所「拼湊」起來的故事——文字是否優美,這是本翻譯書,所以很難討論,但其實個人認為翻譯的不錯。至於故事沒有「情節」與由閒雜瑣事所「拼湊」,則是相當嚴重的指控。而感覺不到「同理心」,則是TG誤讀本書的所有源頭,或說是出於誤讀以致於感覺不到「同理心」。
我想TG是先瞭解了自己在說什麼,才寫下那篇書評,就像是我寫的這篇文章一樣;以致於我接下來要說的就不會太客氣了。
在開場白後,TG大致介紹了小說的內容,這點沒太多需要討論的地方,只是用故事大綱來充書評字數也算是奇景了。
但其中有一點是大錯特錯的,萍小姐去的學校不是「女子體育學校」,而是所「物理訓練學院」,鐵伊本身就是從這種學校畢業的(以致於有人認為本書揭露了神秘的、向來討厭公眾生活的鐵伊的珍貴學生時代生活),她本人對體操相當有興趣也相當內行。什麼是「物理訓練學院」呢?那是那時代英國小姐們最流行讀的學院,課程包含有醫學、指壓療法、物理理論、體操以及舞蹈。
如果只是一間普通的「女子體育學校」(體育學院為啥要讀物理……),那被號稱是女孩子念的伊頓(翻譯裡稱學院很怪,伊頓大約是台灣的國、高中而已,是專門培育英國菁英份子的一所學校,共培養出十九位首相)的阿靈葛也不會來函邀請「賴氏」派一位優秀的畢業生去當老師了。
這裡是TG的第一個錯誤。這錯誤雖然不大,但卻忽略掉小說裡所描述的女孩子,正是那時代大多數女孩子們的群相——或許我們對此陌生,或許就算今天英國人也不能理解;但你總不能因為珍.奧斯汀小說裡的女人整天忙著把自己嫁出去,而認為珍.奧斯汀實在是膚淺得要命吧。
你也不能把珍.奧斯汀對當時代的生活描述視為「毫無道理的瑣碎」,因為那是讓場景重現的一種必要手段(要把這重建過程當做瑣碎,珍.奧斯汀其實更勝鐵伊,《魔戒》簡直就是該去死一死了)。所以當TG認為鐵伊「毫無道理的瑣碎」時,我真不知道他所謂的「道理」是依據了什麼?
照TG的說法,所有與主線無關的角色、場景等都該被刪除,就像是阿嘉莎.克莉絲蒂的小說一樣嗎?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即使通俗小說之王史蒂芬.金也有類似說法,但TG完全誤解了「精簡本文」的本意(多看看史蒂芬.金小說就知道了)……不過這裡TG解釋說他「沒有太多對『純文學』的欣賞能力」,以此來推卸責任,這倒是讓我不知該怎樣討論下去了。
可是,在我們讀小說前瞭解一下所述時代背景,會很難嗎?
接著,也就是最重要,TG整個誤讀,讓他無法生出「同理心」,讓他痛下決心「以後應該不會再閱讀她其餘的幾冊作品了」(對鐵伊的在天之靈來說,或許該算是種鬆了口氣的幸運吧),同時也是本書精華的部分——
TG認為,鐵伊的道德觀讓他無法苟同,例如:「醜女沒人權」——外貌惹人厭的魯絲從開始就被萍小姐排斥,之後又沒替她申冤,甚至還縱放了殺她的兇手。然後TG談到了階級,認為茵思斯的父親是社會階層較高的醫生……
如果TG讀過毛姆的《人性的枷鎖》,大概就知道那時代英國醫生的地位了,就不會在文章裡生出這許多的幻想(當然,別忘了TG是沒有太多對「純文學」的欣賞能力)。事實上,小說裡萍小姐確實也感覺到階級不平等,但卻是逢迎拍馬的魯絲(結合權威當局的院校長)壓迫了無產階級的茵思斯。
然後接下來TG狠狠修理鐵伊,認為「本書的作者約瑟芬.鐵伊所站的位置,正是和狄更斯相反的另一端。鐵伊符合了英國菁英貴族的傳統,家族背景與教養環境,遠遠比目前流行的人權概念更加重要」,而事實上,鐵伊在成名前很窮,父親是個水果商而已,大約就是小說裡魯絲或茵思斯的階層。
老天,怎會把故事給完全讀倒反了呢?真是不簡單啊!
這部小說真正想要談的,其實與它表面寫的完全相反(TG正巧就只看懂了表面,再深入點就力有未逮了),是種類似戲謔的文學。故事裡心理學家萍小姐(注意,她這心理學家是半弔子的,是自修而來,且自行生出許多山寨理論並駁倒學者專家而成名的)。萍小姐在故事開始就不斷地以每個人的容貌,像算命般地評頭論足(福爾摩斯的推理,不也有點像是算命般的一口咬定不容別人置疑嗎);開始時看似全都言之成理,但慢慢發現有的對有的錯……
在面相以及其他心理學等等的推理,就拿魯絲或是茵思斯來說,萍小姐對她倆有一番言之成理的見解,校長那又有一番恰恰相反的看法,而魯絲與茵思斯倆自己又有另種認為(不一定正確,誰看自己能看準呢?因為很可能會陷入主觀)——三種看法南轅北轍相去甚遠。
到底誰才是對的?我們不知道,但明顯的,萍小姐的推理雖是最合乎推理小說標準架構的,卻也是大錯特錯最離譜的。
為建構萍小姐是個推理高手,讓她成為個如福爾摩斯一樣一眼就看透人的心理學家,好應對她在小說結尾時的狼狽;鐵伊必須讓她在小說前段對所能見到的人都做出「言之成理」的推理。這點則被TG稱之為「毫無道理的瑣碎」。
開始萍小姐對她偶爾失誤的推理並不以為意,直到發生命案。發生命案之後,萍小姐進一步開始運用她偉大的心理學推理(像所有推理小說的偵探一樣)。她以為她找到了兇手,並且為此墮入天人交戰,最後決心放過兇手,讓兇手在餘生中懺悔受苦……事實上,萍小姐的推理完全是一相情願的,是屬於阿嘉莎.克莉絲蒂那種類型的推理,一種書面作業、單方面、傲慢、自以為是的合理推理。於是她陷害了一個無辜的小姐的一生。
最終結尾,萍小姐逃回倫敦:「回到她在倫敦安全的、美好的、寧靜的生活中,而且在未來心滿意足地活著。她甚至要放棄做心理分析的演講。」
整個來說,本書是在告訴我們福爾摩斯……或是說,阿嘉莎.克莉絲蒂推理方式的荒謬。這荒謬其實在鐵伊的《時間的女兒》裡也出現過,例如探長起疑心的第一原因是查理三世在畫像裡看來是個好人——所有推理小說裡的推理都有類似的可笑點存在,本書只是把這些可笑點挑出來罷了。
通常推理小說是為了主持正義的,結尾時犯人會受到一定懲罰。一方面我們持有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迷信,並期待世間能出現個如所羅門王般的智者分開善惡;同時我們又一頭鑽在「科學」辦案裡,相信心理學、儀器等科學工具能解決絕大部分所羅門王的工作。
實際上呢?實際上,總是邪惡打敗正義,大多數的罪犯活得相當安全。
但因為道德上的理由,TG所說的「道德」,推理小說必須忽視這個事實。
於是TG打閱讀開始就習慣性地把萍小姐當成推理小說裡主持正義的復仇女神了(如阿嘉莎.克莉絲蒂的瑪波小姐)。雖然TG很快的意識到「我們會發現主角的愚蠢、俗耐、自以為是」,卻沒發現這是鐵伊精心設計的把戲,仍陷在傻瓜RPG遊戲裡的追隨英雄遊戲——當英雄萍小姐是個亂七八糟的偵探時,這本書也應該是亂七八糟的。
能把一本簡單帶嘲弄性質的書讀成這樣,倒不如在閱讀打瞌睡時真睡著了;非要讀完,不但無益,反而對身心健康都有害處。
謬西 2011.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