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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6 05:07:35瀏覽977|回應1|推薦38 | |
我父親從這事件中了解到龜柱的意圖,【儘管他沒有向任何人提及此事,甚至】沒有向思悼世子提起過【,但他對此深感關切】。從這一點可以看出,他不希望與金氏家族發生衝突。 【他們最嫉妒的正是】他們覺得國王的岳父應該比東宮的岳父更重要,正當他們消滅我們的計劃成熟時,悲劇發生了。[*] 他們【一定大喜過望,】以為世孫會被拋棄。[英祖國王]一定會收養[一個兒子];他們將成為這位新王子的母系親屬,而洪家則會被消滅。終究世孫重新成為東宮,我的家族也得到保護而完好無損,而且我父親擔任左議政。他們懊惱不已,做出了前所未有的惡毒褻瀆。【這是一個陰謀,】在主上殿下的聖心播下困惑和懷疑的種子,目的是為了消滅世孫。儘管他們說了這句惡毒的話,我還是不忍心用筆寫下來。然而,如果我不能把它寫清楚,我擔心後人會對它的內容感到困惑,所以我強迫自己把它記錄下來。 在那次可怕的事件發生後不久,[註1] 金漢祿在洪州荻山金氏家族的一次集會上宣布,“世孫是罪犯的兒子,絕對不能繼承王位。在太祖[**]的後裔中,誰會做得不如他呢?”這就是世上所說的十六字的褻瀆之詞。所有出席會議的金氏家族成員都聽到了這句話,當他們重複這句話的時候,它傳遍了每個地方——儘管沒有人能在公開場合一字不差地複述這句令人毛骨悚然的話。但我聽到了,世孫也聽到了。我們都認為這太可怕了。同時,我們只是對它的真實性半信半疑。 不久前[註2],先王對我說,“我一直不相信漢祿和龜柱等人的褻瀆言詞,但我最近證實了這一點。” 我問:“殿下是怎麼知道的?” 先王說:“有傳言說,這句話是在洪州荻山金氏家族的家庭聚會上說的。【有一天晚上,】承政院[註3] 承旨金履成正在值班, [*] 1762年,思悼世子去世。 [**] 朝鮮王朝的開國之君。 [註1] 同 [*],《漢字手抄本》、《諺文本》、《泣血錄》均作「某年後」。 [註2] 《漢字手抄本》及《諺文本》均作「近年」。 [註3] 手抄本原作「玉堂」,指承政院或弘文館。金履成於正祖19年(1795)曾任「承政院右承旨」及「司諫院大司諫」。並於同年去世。 〈〉:英譯本未翻譯的內容 【】:金滋炫作家自行加上的內容 本頁內容見 「閒中漫錄」 手抄本第6冊,第 35、36 張圖 6035 ― 221 ―① 自其時 乃知厥漢之凶心 〈余及先親 慇憂悶歎 有所見處 余周思之〉 小朝 也不忍奏此等之言 余家與彼輩 不欲出斛角之意 於此 [可以]❶可知之矣 ❶贅詞 ― 221 ―② 渠輩之心 渠為國舅 東宮之丈人 何不及之 為猜忌之心與為欲除去之計策時間愈甚 出某年之處分 渠之心 今則世孫也亦不保全 必定養子 渠為外家 以知湛滅洪氏 意樣 畢竟 世孫 還為東宮 吾家也亦保全 先親居于相位 渠不勝其憤 到今 無千[萬]古❷之不道凶言 釀出 英廟之聖心 疑亂 世孫 不得保全 計策做出 如此凶言 渠雖為之 余以筆 豈忍書之 若不分明書之 後人 不知如何凶言 想必為疑惑 不得已書之 ❷千古所無 6036 ― 221 ―➂ 某年後 金漢祿 洪州荻山金氏家會集之所 乃言之 曰世孫 〖罪人之子——不可承統 太祖之孫 何人不可〗 此則世上 所傳之十六字凶逆之言 其時諸金氏等 盡為聞此言 傳說 頗多浪藉 此言 可驚可愕之言 此等凶惡之言 不可掛口者 余之[亦]耳聞 〔大驚不已〕 世孫 也亦聞之 認知其凶惡 猶為半信半疑 ― 221 ―④ 近年 先親[王] 謂余曰 漢祿及龜柱輩之凶言 終是為疑訝 到今 方知真的 余曰何以知之 先王 曰 我之所聞 洪州荻山金氏家座上 其言 為之 現在❸玉堂❹金履成❺ 適為入直 ❸贅詞 ❹承政院、弘文館 https://zh.wikipedia.org/wiki/翰林院#朝鮮 ❺金履成歷任官職, 本段是指承旨 http://sillok.history.go.kr/manInfo/popManDetail.do?manId=M_0023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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