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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17 更2版 (英譯本第213頁)
2021/08/02 22:45:32瀏覽11667|回應0|推薦46

不僅受過教育的學者和官員,就連基層士兵,城市的普通居民,甚至無知的農村人都記得他的美德,並感激他的恩情。他們壓倒性的共識是,“若不是洪政丞,無論是這個國家或是我們都不可能倖存”。這不是我一己之私所說的話。如果有人在街上隨便問一個人,哪怕是兒童或士兵,都會聽到他說,我父親確實是一位賢明的大臣。這樣的判斷當然不是僅僅因為某人長期掌權而獲得的,而是他在任期間的許多成就是眾所周知的。先王在我父親的《奏藁集》[5]序言中列舉了這些,我不想再重複。在這裡,我只想指出對他的指控是多麼的不公正。關於他如何成為那惡毒中傷的受害者的詳細敘述,在其他地方也有記載。[*] 我沒有必要在這裡討論它。


  假如思悼世子的病還沒有達到那種難以形容的嚴重程度,或者主上殿下也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並且父親基於某種特殊的原因,已經將世子的病告訴了主上殿下,還向他提供了“那東西”,建議他如何處理。我們雖是父女,但畢竟,丈夫重於父親,雖然我可能是個無知的女人,但我知道這個最基本的原則。既然如此,我當時難道沒有跟隨丈夫去死的分辨力嗎?即使我做不到這點,我還能維持父女關係嗎?我的兒子,先王呢?在辛卯(1771)年,他會代表祖父出面調解嗎?他會如此不遺餘力地為他的外祖父辯護,駁斥[鄭履煥的]上疏,並引用主上殿下的話嗎?如果父親有罪,上天會允許他的子孫繼續存在嗎?即使我淪落到現在這地步,我還能再活四十年得到子孫們的孝敬嗎?


  在[思悼世子去世]當時,國家的未來岌岌可危,懸於一線。如果父親處理不當,家族的毀滅將只是次要問題;先王的倖存是不可能的。



[5] 見奎章閣1815年版,《御定洪翼靖公奏藁》18冊,1卷1張A面-5張B面,正祖的序言。

《御定洪翼靖公奏藁》 可下載的冊數共13冊


http://jsg.aks.ac.kr/dir/view?catePath=수집분류/왕실/고서&dataId=JSG_K2-1993

 

按圖1右下方的PDF按鈕, 會出現冊數列表(圖2)或往下拉至圖3, 也有列表. 按任何一冊均可下載.

圖4及圖5為其中一冊的第一,二頁

 




[*] 見1801年的回憶錄,英譯本150-55頁。



〈〉:英譯本未翻譯的內容

【】:金滋炫作家自行加上的內容


本頁內容見 「閒中漫錄」 手抄本第6冊,第 23、24張圖


6023

― 213 ―①

有識之士大夫外 也都下群民❶ 

至於外方愚氓 思於先親之德化 

感激于其恩澤 至于今日 

即非洪政丞❷ 國何以為支撐也 

吾輩 豈可生出哉 

此則非我一人之私言 

執問于兒童街卒 也必皆為[謂]近世之賢相 

是豈曰一時用權勢之人 所得哉 

當身入朝之為許多事蹟 世所盡知之 

且先王 先親之事業 詳登于奏藁序文 

余不復記錄 但為當身之遭至冤 大略收之 

先親 受凶誣 始終及曲折 各登于下屢條件也 

亦不復舉矣 


❶為「軍民」之誤

❷議政大臣


― 213 ―②

大抵景慕宮❸痛患 若不萬萬難言之境 

英廟 不知有病無病 

設或為不忍行 大處分之時 

先親 乖異 若奏禀於英廟 一物❹  入

[一物 即大機也] 


❸悼念思悼世子所建的廟;藉指思悼世子。

❹米櫃


6024

如是如是處分 勸之 

余雖父女之間 小天❺ 益重於父也 

余雖為無識[之]婦女 如許義理 也吾所能知 

先王 雖冲年 某日之事 自初至終 立而目覩之 

思我家 以私情 言之 

群鼠輩 凶誣害人之事 可知矣 

其時余一死 隨之 豈不辨得哉 

設使不為決命 又余豈忍保父女[之情] 

先王 亦何忍為辛卯❻之御札 

上疏批答中 英廟下教 盡誦 不然之端 皆為明白 

天道亦有所知 先親 子孫 亦何餘在 

余則今為如許 與留於四十年之世上

豈受子孫之孝養哉 


❺丈夫

❻1771年


― 213 ―③

其時 國勢在呼吸之間  

先親 萬一不善為周旋 

余家之湛滅 第二也 

先王 豈可為保全乎


( 休閒生活藝文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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