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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1 07:21:32瀏覽671|回應0|推薦34 | |
當時,主上殿下已將他內定為未來的大臣人選。 在世子嬪三[最終]揀擇時,還有其他被力薦的少女[註1],雖然我是一位宰相的孫女,但祖父去世了,因此我只是區區一介儒生的女兒。這使得他們對我的選擇顯得相當特別。主上殿下睿智的心偏愛我, 但決定性因素是,我是主上殿下計劃重用的一位重要人物的女兒。即使他不是王室姻親,以他的天賦和能力,我父親也一定會有一個成功的事業【,這已經給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為我,他被置於極端的限制之下並遭受難以置信的複雜政治局面。最後,他面臨著日益嚴峻的誹謗,他的政治前途一落千丈。他抱恨英年早逝。作為王室姻親他從中得到的好處很少,但他卻因此而遭受巨大的痛苦。這都是因為他有我[這個女兒]的緣故。因此,我的一生都活在罪惡和極度冤痛之中。 父親在科舉及第後,迅即贏得主上殿下的器重。他被任命一連串的官職,每個職務都擔負著比前次更重的責任。[註2] 他被委以[管理]貨幣和糧食,軍隊等不同層面[的官職],[4] 和最後的首相(領議政)之職。他的絕對公正,他的完全真誠,他的才能,他廣博的知識,滿足了主上殿下的聖心。他從未涉犯不當行為或違反行為準則。在父親領軍和從政的二十餘年間,他將百姓的利害得失、他們的苦與樂視為他自己的。他注意到的官僚體系內外的瀆職或濫用行為無不得到糾正。直到今天,這些修正仍然有效。誠然,這之所以成為可能,主要是因為他與主上殿下之間有著非凡的協調,這是君王與內閣大臣的關係在歷史上罕見而傑出的例子。然而,如果沒有他的才華和非凡的忠誠,他不可能取得如此的成就。 我父親的政治運途確實發生了令人驚恐的大逆轉,他成了無休止的誹謗和中傷的犧牲品。但這都是因為兩個毫無根據的故事的差異。雖然他服務公職30年,但沒有人曾絲毫暗示過他所採取的任何行動導致了國家的衰落或給人民帶來了傷害。 世子嬪揀擇參見 http://blog.udn.com/michael181/131311193 洪鳳漢的歷任官職參見 http://sillok.history.go.kr/manInfo/popManDetail.do?manId=M_0006588 [註1] 《漢字手抄本》作「還似為處女中首望」。而且好像是被推薦的世子嬪候選女孩中的第一位。 《泣血錄》作「揀擇時聞有他擬望處女」。 對照《諺文本》以後者較正確。此句金滋炫作家亦以《泣血錄》為藍本翻譯。 [註2] 《漢字手抄本》及《泣血錄》均作「超遷」,意思為「越級升遷」。 [4] 洪鳳漢曾擔任惠廳[註3][註4]堂上(主管)[註5],後來又擔任宮廷衛隊的文職首長[御營大將]。 [註3] 朝鮮時代負責大同米[註6]、布、錢的出納的官衙。宣祖41年(1608)第一次設立,高宗31年(1894)廢除。英譯本作「救援機構」(the Relief Agency)。 「大同米」一詞參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韓百謙 [註4] 英祖實錄 88卷,16張A面記載 (英祖32年閏9月22日) http://sillok.history.go.kr/id/kua_13209122_001 ○丁巳/以廣州留守洪鳳漢, 除惠廳堂上。 [註5] 朝鮮時代正三品以上的官職,即文官中的正三品明善大夫、奉順大夫、通政大夫;武將中的折衝將軍以上的官職。 [註6] 根據大同法[註7]繳納的糧食。 [註7] 將之前繳納現物的貢物換算成米穀收歸的法律。就像田稅對1結(計算土地稅時用的土地面積單位)田的收穫做一定量的收繳一樣。壬辰倭亂以後為了減輕民弊,改組國家財政,宣祖41年(1608)先在京畿施行,後在全道實施,並於高宗31年廢除。 〈〉:英譯本未翻譯的內容 【】:金滋炫作家自行加上的內容 本頁內容見 「閒中漫錄」 手抄本第6冊,第 21 、22、23張圖 6021 ― 212 ―① 預先認政丞之材 ― 212 ―② 及其揀擇時 還似為處女中首望 余雖宰相之孫女 祖父 已為卒逝 一儒生之女也 (送)於揀擇 誠是意外 非但聖意 奇愛於我而已 欲為大用於先 6022 親 知賢臣 余為先親之女故 尤為完定之事也 先親 雖不為戚里 當身也 重望及才局 兼存 際遇 至于如此 豈不為致位 特別因我 一身 不得自由 古今 所無之境界 盡閱之 畢竟讒言 罔極 所遭——又為罔測 抱冤恨 至於促壽 小戚里之效 為戚里之害 太多 此皆置❶余之故也 余之平生 罪且至冤 ❶《諺文本》原作「두신」,其原形為「두다」,有多種意義,雖其中有「置」、「放」;但亦可用於「有」子女。《泣血錄》作「有」,是較貼切的翻譯。 ― 212 ―③ 先親 登科後 際遇 漸為隆重 官位 次次超遷 錢穀甲兵與一國軍[廟謨]❷卒 皆任於當身 先親之至公血誠與通才達識 事事 適當于聖心 條條[規矩與]國事 一無所違 居于二十餘[年]將相 百姓之利害與八路之公納❸[苦樂] 知當身之事 內外廢[蔽]瘼❹ 無不為理整 至于今 為遵行 雖是君臣之契合 稀貴於千萬[古] 因緣 當誠[身]之忠誠與才局 不過於人 豈可為如許哉 ❷猶廟謀;廟堂之計。 ❸公納為苦樂之錯譯。 ❹《漢字手抄本》原作「廢瘼」,「廢」字被塗掉旁邊加註「蔽」。《泣血錄》作「弊瘼」為較正確的翻譯。 其中「弊」指朝廷在政治上的過失與流弊,「瘼」指民間的疾苦,苦難。 ― 212 ―④ 當身之所遭——罔測 讒誣無所不至 6023 渠輩虛荒之說 但數條而已 惟我先親 三十餘年 為國事 不善為此事 於國 入病 不善為彼事 於民 有害之言 至今無一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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