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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34 更2版 (英譯本第170頁)
2021/04/24 10:21:31瀏覽528|回應0|推薦40

然後,金鍾秀在丙申(1776)年五月出現了。在國榮面前他開始表現得像個兒子一樣。[*] 他們一起進行了一千,甚至一萬的邪惡陰謀。鍾秀不是別人而正是我的二表哥,[註1] 我父親大堂姊的二兒子。[**] 我祖父很疼愛這個侄女,稱她為他的養女。她婚後生了兩個兒子,鍾厚[16]和鍾秀。他們與我家住在同一個街坊裡。兩家人非常友好,孩子們像兄弟姊妹一樣長大。然而,在我的王室婚姻之後,我的家族日益顯赫,而他們,儘管是大臣的後代,卻裝成純粹的學者,只專注於學習。兩家人之間的親密關係就此改變了。儘管如此,我的父親仍然把鍾厚和鍾秀視為家裡的孩子,偶爾也會訓誡他們。然而,他們卻出奇地任性和傲慢自大。有一次,父親還救了他們的命。父親見他們經常行事乖張偏執,表示不以為然。因此,他們似乎懷恨在心。父親為了教導家族裡的子侄而訓誡他們,後來他並沒有放在心上。此外,他們的母親是我父親那一代堂姊妹中年紀最長的。考慮到她的年長和祖父對她的偏愛,我父親把她當親姊姊看待。無論他是在京城還是在京城以外服務,他總是在節日和每個季節變換時送禮物給她【,表達一種特別的虔誠和喜愛】。誰能想到他們會謀劃殺死自己母親的堂弟呢?


  丁亥(1767)年,鍾厚正在接受高級職位的審核。[17] [註2] 與傳統相反,吏曹判書沒有徵求其他大臣或學者的意見,他獨自進行了審核。我父親當時正在服喪,但反映學術界的共識,他不贊成這種偏頗。鍾厚對此深惡痛絕,決定報復。



[*] 僅為比喻性言詞,意味著鍾秀像兒子一樣聽國榮的話。


[註1] 手抄本作「余之五寸姑母之子」 

五寸與我國民法中的五等親同義。

源自同一祖父的伯叔和舅舅(或姑母, 姨母)都是三等親, 韓國稱叔叔為三寸, 稱舅舅為外三寸。

源自同一曾祖父的堂伯叔和堂舅(或姑母, 姨母)都是五等親.


[**] 他們的祖父洪錫輔(1672-1729)和和洪鉉輔(1680-1740)是兄弟。鍾秀的母親是洪錫輔的長女,她嫁給金致萬(1697-1753)。

可直接在下面網址輸入「金鍾秀」或其他相關名詞查詢

http://royal.aks.ac.kr/Default.aspx


[16] 金鍾厚(卒於1780年)以學術著稱。在他的政治活動中,與他的弟弟鍾秀聯手。


[17] 金鍾秀(1728-1799)於1750年通過生員試,於1768年通過殿試。

http://sjw.history.go.kr/id/SJW-F26020190-01400

http://sjw.history.go.kr/id/SJW-F44030090-01600


[註2] 手抄本作「鍾厚加資 為通情(政)」。「加資」一詞在《必碩歷史用語解說辭典》中的說明為 「將正三品擢升到通政大夫以上的品階(進爵)的人事命令」。手抄本原作「通情」,(政)字為某位讀過《閒中謾錄》者的加註。但這部份在實錄或承政院日記中均未記載。其他官員的「加資」都是經過吏判奏請國王許可的。實錄中有時以「加」代替「加資」, 有時會另加馬匹布帛等的賞賜。

「加資」的韓文注釋 정3품 통정대부 이상의 품계에 올려주는 것.


〈〉:英譯本未翻譯的內容

【】:金滋炫作家自行加上的內容


本頁內容見 「閒中漫錄」 手抄本第5冊,第 45、46、47 張圖



5045

― 170 ―①

鍾秀 丙申五月 始入來 為國榮之子 

盡做出千萬條凶惡 變怪* 

〈此豈但獨為國榮之罪而已哉〉 

鍾秀 非他漢 余之五寸姑母之子 

其姑母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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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怪:做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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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6

時 余之祖父 愛之 

每稱其侄女 稱之以[收養父主收養母主]* 

及其姑母之子——生 伯 鍾厚 次 鍾秀 

家宅也在於洞里 情誼無間 無異於親舅甥 

自前及國婚後余家 軒赫 

渠輩 雖曰宰相家之人 

自處以儒生名論 前日親厚之情 變 

先親 看作家內兒輩 愛其兄弟 或叱責 或教誨之  

其兄弟漸漸乖激 顯然情迹 疑阻 

先親 又救其兄弟之命 

多見其不近人情之情態 

〈憂歎還為之 是非還為之〉 

渠輩 含憾 

先親 以家內子侄教訓之一體 為言以後 

豈或置之於心 

其姑母 於先親從兄行列 年為最高 

先親 思想祖父所為之事 視若同氣姊 

將任時 外任時 時時所送 

連續 (情意)自別 豈可知欲殺其母之四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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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父主收養母主:古韓文本及泣血錄均作「收養父母」

自別:特別親密.親暱.自來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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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 ―②

丁亥年 鍾厚加資 為通情(政)* 不及


5047

就議於大臣 無山林之公論 吏判 獨為之 

先親 雖居憂中 以公論 言之 曰此非政格* 

以此事 無識輩 怨毒 次骨 以報復 為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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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情(政):手抄本原作「通情」, 其旁有人加註為「通政」.

政格:聘官罷官的法式(法度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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