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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5-07 更2版 (英譯本第55頁)
2019/12/17 19:23:30瀏覽125|回應0|推薦2

  父親和母親維持著極為儉樸的家用。他們堅持自己和孩子們穿著簡單樸素,但我們兄弟姊妹的衣著從來沒有不合時宜或邋遢不潔。我們的衣服可能是粗布做的,但它們總是乾淨的。單憑這一點,就可以看出我的母親既節儉又整潔。她不輕易表達喜悅或憤怒;在家族聚會中她總是使人感到愉快而打破嚴肅的氣氛。家族中沒有人不欽佩她尊敬她。


  母親與父親於丁未(1727)年成婚 [*],她的父親在婚禮後突然去世,因此母親直到第二年才和丈夫團聚。她的母親於戊午(1738)年去世,但她不能在娘家待太久,因此每當母親離開而回到夫家時,她和她的哥哥總是在淚中揮別。她尊敬她的哥哥和嫂嫂洪氏,將他們視同父母一般地深情對待。雖然我還沒有到觀察這些事情的年紀,但每當我陪母親回娘家時,她對她的家人的關愛態度深深打動了我。我的舅舅智禮公[6]和表兄弟山重都非常喜歡我。我母親的家族以廉潔著稱,因此他們都十分貧困。但他們天生友愛,家族中的婦女也受到薰陶。每當母親姊妹們造訪時,舅母洪氏總是親切地歡迎著她的小姑們,並小心謹慎地讓她們感到賓至如歸。


  母親是三姊妹之一。長姊嫁入安東金氏家族[7] ,但很年輕就守寡了。母親侍奉她無微不至,她去世時母親非常哀痛。這位阿姨的兒子,金履基,辛酉(1741)年晚春在他的舅舅家裏舉行婚禮。母親曾帶我去舅舅家裏參加他的婚禮。表姐宋氏也在婚禮上,她是母親二姊的長女。她的父親[8]是當時的某曹参判[註5],她後來嫁給了我父親的么弟[註6],因此成了我的嬸嬸。我每次到舅舅家時都會與她一起遊玩。在金履基的婚宴中這位表姊的穿著最為華麗,當時我還沒到可以穿著喪服的年紀,我仍然是一身素服。



[*] 他們在海州[註1][註2] 地方行政長官[註3]府第結婚。因為惠慶宮的外祖父為黃海道地方行政長官[註4]。

這句話可以解讀為惠慶宮的外祖父擔任黃海道監司,她的父母在外祖父的府邸結婚。


[註1] 手抄本作海營——海州監營。


[註2] 海州市為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第七大城市,黃海南道首府。


[註3] 英譯本作 governor 地方行政長官的意思。


[註4] 在實錄中找到一筆記錄

○黃海監司李潗, 卒於任所。1727年4月8日,英祖實錄 11卷31張B面

他跟東原君李潗(洪鳳漢的二妹嫁給東原君的孫子)同名。


[6] 智禮公是惠慶宮母親的哥哥,李秉健。


[7] 惠慶宮母親的大姊[璿源錄中的排行為第二]嫁給金達行——金壽恒(1629-1689)——老論派著名的大臣的曾孫。

而金達行也是純祖妃[純元王后金氏]的曾祖父。


[8] 惠慶宮表姊的父親為宋載禧,他娶了她母親的姊姊[璿源錄中的排行為第一]。


[註5] 英譯本作 the deputy minister of some board. 宋載禧於1774年被任命為兵曹參判。他也曾是承政院的承旨及司憲府的大司憲。


[註6] 洪龍漢



本頁內容見 「閒中漫錄」手抄本第1冊,第 6 、7 、9 、10 張圖



附圖第1圖來自朝鮮王朝實錄

第2圖來自璿源錄,

第3、4圖來自韓國學資料中心

http://kostma.aks.ac.kr/imageViewer/ImageViewer.aspx?datauci=JOKBO_B001_005&imagetype=mangabo&bonID=b127_s016&defaultpage=30&viewmode=bookmode&Viewoption=inmul#

http://kostma.aks.ac.kr/imageViewer/ImageViewer.aspx?datauci=JOKBO_B001_010&imagetype=mangabo&bonID=b179_s047&defaultpage=95&viewmode=bookmode&Viewoption=inmul#


― 55 ― ①

1006

先妣

枷無掛一襲錦衣

飭身

衣服 只單件也


1007

且衣服之

節及子女之衣服 至極儉薄 俾及於

時 我男妹之衣也寧升踈 每不垢

焉 儉薄也與精潔也 兼之者 雖於此

等處 也有可知焉 先妣 常時 喜

怒 不輕 氣像 和氣 開 嚴


肅 一家―莫不仰其貞德 稱贊


― 55 ― ②

1009

先妣 丁未

年 過婚禮於海營 即遭外祖之喪 


1010

 于歸之禮 明年 行


戊午年 遭慈

親之喪

不冝久留於

本家 來舅家之時 每每男妹相對而泣

 我之外家 以清貧 有名 天

生友愛 罕有也 故 婦女 化 外三

寸宅洪夫人 小姑們 進往之時 待接 

甚厚 


― 55 ―③

先妣兄弟三位 金生員宅 早寡 先

妣 事之 至極 喪逝後先妣 哀矜


姨從金履基

氏婚姻 辛酉年春夏間 過行於外家 

 先妣往留本家 姨母宋參判宅堂

內 即吾季母 我—每往外家時 與之

同遊 季母 金從婚姻時 最為華

飾而參與 吾之年紀 其時 雖未及於

服朞之年 被純色之衣 






( 休閒生活藝文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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