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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5 04:29:57瀏覽2283|回應13|推薦24 | |
1934-1936年,因為對日一再忍讓,割肉飼虎,養大了胃口(日本軍閥的少壯派),也給看破了手腳(日本內閣的主緩派)。日本于1935年底導演成立冀東傀儡政府(殷汝耕),搞「華北特殊化」,眼看華北馬上就是下一個滿洲國,學生不耐推拖,爆發129學運,要求立即抗日,上海南京響應,逐步演成燎原之勢,政府于是急得「采取行動」。采取什么行動?殺雞儆猴,逮捕帶頭煽惑者。于是爆發「七君子」事件(1936,Nov,23)。 (左起:王造時,史良,章乃器,沈鈞儒,沙千里,李公樸,鄒韜奮,出獄前合影) 李: 不知自己被捕所犯何罪? 法官:你受共產黨利用,煽動民眾反對政府, 李: 不知反對政府何所指,我只知自己所有的活動都是在《宣傳抗日》,政府如果《抗日》,我堅決擁護政府,若政府不抗日,我反對到底。 法官:政府沒有不抗日,你是受共產黨利用。 李: 我目前全職抗日,所作所為唯有抗日。人若想《利用》我,我亦唯抗日可被利用。如果共產黨《利用我》去抗日,我歡迎他們來利用!你們國民黨為什么不來利用我呢?你們趕快來利用我呀!(被掌聲掩沒……) 因為法官開口總是問他們《知不知罪?》而不斷要他們《認罪!》,沈鈞儒竟痛痛快快承認《有罪》!我們犯了《愛國未遂罪》!(沈居中,白袍長髯) Mjk兄來信諫言,敬將私覆回應,公布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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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