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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未遂罪
2009/03/15 04:29:57瀏覽2281|回應13|推薦24

1934-1936年,因為對日一再忍讓,割肉飼虎,養大了胃口(日本軍閥的少壯派),也給看破了手腳(日本內閣的主緩派)。日本于1935年底導演成立冀東傀儡政府(殷汝耕),搞「華北特殊化」,眼看華北馬上就是下一個滿洲國,學生不耐推拖,爆發129學運,要求立即抗日,上海南京響應,逐步演成燎原之勢,政府于是急得「采取行動」。采取什么行動?殺雞儆猴,逮捕帶頭煽惑者。于是爆發「七君子」事件(1936,Nov,23)。

(左起:王造時,史良,章乃器,沈鈞儒,沙千里,李公樸,鄒韜奮,出獄前合影)

「七君子」這名字雖是「報派」,但取得有學問,靈感得自「六君子」,戊戌變法垮臺,新政雞飛蛋打,康梁亡命,卻沒有一個感動人心的收場,一場轟轟烈烈的救亡圖存,誓言粉身碎骨在所不辭,出了事卻「鳥獸散」?慷慨激昂都是表演,愛國愛假的。于是譚嗣同自動報到:你們不要說風涼話,老子就是來流血的……跟譚一起在菜市口砍頭的還有劉光第、林旭等五顆腦袋,是為「六君子」。

「七君子」的名字既然上接「六君子」,自然寓意相同:做君子不能光喊口號,是要砍頭的。君子也者,是「君子死而冠不免」的君子*1,既不是「好逑窈窕淑女」的君子,也不是喝茶看報「遠庖厨」的君子,敢稱君子,先預約青史將腦袋寄存。

七君子一案,牽動廣大,歷史意義的是非,因為抗戰的複雜(「不抵抗」到底是策略還是誤國?全面抗戰應于何時開始對我最有利?)以及后來國共鬥爭的復雜 (沈鈞儒既是1949開國大典站在天安門上的貴賓,又是1957反右鬥爭反黨反人民的毒草;章乃器被鬥,不肯低頭認罪,受盡羞辱折磨,反而李公樸則在1946,July,11「李聞案」被暗殺于昆明,實在“先死為幸!”);七君子的歷史定位到底算「見樹不見林」的盲動?還是「兄當為釜我為薪」的勇者?這段各方解讀南轅北轍,定論猶待深究,但當局決定公開審理,「以正視聽」,所以我們有幸看見當時的答辯,這是李公樸(圖右二,穿西裝卻留絡腮鬍)與法官的一段問答:

李: 不知自己被捕所犯何罪?

法官:你受共產黨利用,煽動民眾反對政府,

李: 不知反對政府何所指,我只知自己所有的活動都是在《宣傳抗日》,政府如果《抗日》,我堅決擁護政府,若政府不抗日,我反對到底。

法官:政府沒有不抗日,你是受共產黨利用。

李: 我目前全職抗日,所作所為唯有抗日。人若想《利用》我,我亦唯抗日可被利用。如果共產黨《利用我》去抗日,我歡迎他們來利用!你們國民黨為什么不來利用我呢?你們趕快來利用我呀!(被掌聲掩沒……)

因為法官開口總是問他們《知不知罪?》而不斷要他們《認罪!》,沈鈞儒竟痛痛快快承認《有罪》!我們犯了《愛國未遂罪》!(沈居中,白袍長髯)

郭冠英是不是《范蘭欽》我不知道,現在上級《震怒》下,他過河卒子,《奉令召回》,為了飯碗為了其他苦衷或難言之隱,郭矢口否認,也許幾十年后得窺其詳,但范蘭欽的犀利和敢言,確實風雨如晦雞鳴不已,是為民前鋒的咨爾多士!


因為新聞工作與郭多年知交的王尚智這樣形容他:他的文采非常突出精鍊,歷史事蹟信手拈來,各種比喻生動跳躍,揮灑力度輕重分明。包括張、蔣紀錄片中許多配音的文稿,甚至都是由他最後修潤完成。(*4 )yichun按:以下假定郭冠英就是范蘭欽)

我以為在文化戰場上愛國,比武戰場更困難,常見的悲劇是,有能力有見識的缺乏動機,動機強烈急著奮勇殺敵的又缺乏能力。寫下來的文章常滿腔熱血不知所云,只配作炮灰。或者原本就缺乏鍛煉,缺乏視野缺乏高度,寫得潰不成章,慘不忍睹。讀來氣壯而理不直者多,越幫越忙者多,不止作虛工或竟《資敵》,讀來令人發噱 so amusing! 等同對敵營勞軍,提供娛樂。而大將呢?如椽之筆呢?故國喬木呢?中流砥柱呢?因為種種原因不上陣、沒上陣、不肯、不愿、不敢上陣 ……。結果鋪天蓋地都是本土優先的愛臺囈語,都是三人成虎的綠墳鬼唱詩。

王尚智注意到郭冠英的文辭中《有一種對近代國共歷史,非常「深冷」的批判眼光》。那種《既不偏「蔣」、也不偏「毛」,對歷史的真相存有無以言述的把握與定見,但對一般人們的評價敘述,卻頗有一種「不屑於庸俗」的優雅又嚴厲的角度,令我印象深刻。

我以為郭冠英(or 范蘭欽)最難得之處正在于此,他的難得不在于打疼了臺獨,而在于左右開弓,也揭穿了獨臺的偏安。換句話說,范藍欽把自己的定位拉高到時代針砭,既不學鮮卑語彈琵琶為矯飾爭媚,亦不以迎合一時顯宦為揣摩討好,只有六親不認的是非。這確是一片神鴉社鼓中的空谷足音。因為假模假樣的不藍不綠說穿了容易!~~用和稀泥來掩飾滑頭與騎墙,用假中立來隱藏無膽無識的心虛,用既楊且墨來規避正邪是非,用非驢非馬來自我陶醉。但左右開弓并不意味著洞見與提升,作《惡紫奪朱》的大破大立,談何容易?

眼下作中流砥柱故國喬木,當然要打亂臣賊子,但只作藍綠之辨,未竟全功。綠營有什么好打?一堆垃圾,理論沒有理論,胸襟沒有胸襟,無論穿和服穿西裝,都只會械鬥!藍營有什么好捧?光復大陸縮水成光復嘉義,為了幾張選票而五毛一塊,而巧笑倩兮短褲晨跑,而美目盼兮給李登輝拜年。范揭穿了真相:《雄圖無膽,守成無力》!平生無大志,但求六十分!只盼笑瞇瞇和氣生財,只盼《馬小二麺攤》瑞雪兆豐年。

范蘭欽藝高人膽大,出鞘必見血,被綠營恨入骨髓不意外,但劉揆為何也震怒?為何《火速召回》?綠營不能以違反臺獨路線喊殺,所以誣他《身為駐外公務員竟辱華》,這個罪名有學問。

辱華不但該撤職,法辦我都同意!但過去 12 加 8 年,辱華哪是新聞?李登輝就帶頭辱華:“中華文化有什么?還不就是那些打打殺殺?”陳水扁辱華也不落李后:“臺灣這本憲法真是笑話,是一部《烏魯木齊》的憲法!”但說范蘭欽的辱華,是管碧玲說的*2,她說范辱華,好比毛欲殺劉少奇,誣劉國民黨;欲整彭德懷,說彭反共;好比周瑜忌憚蔡瑁張允是曹軍里真正的水師內行,是赤壁對壘的燙手貨,而找笨蛋蔣幹來《配合執行》……。綠營對范《震怒》合理,上官鼎你震怒什么?你想當蔣幹么?

岳飛勢如破竹,金兀朮震怒合理,趙構震怒什么?哈密赤是金的行政院長,震怒合理,秦儈是宋的行政院長,震怒個什么?哈密赤希望岳飛被火速召回,因為他計算的是金的利益,哈密赤火速通知秦儈,提醒秦注意雙方約定,所以秦趕緊召回壞他大事的岳飛,大罵岳飛搞不清楚狀況,《違反政策》!岳飛違反了什么《政策》?他黑松坡五斗坪就斬時,仍然不知《還我河山》違反了什么《政策》?

政策是什么?

政策是《跟胡虜大和解》,岳飛壞了“融洽氣氛”,所以當政策是渡蜜月爭取連任時,《笑談渴飲匈奴血》當然破壞甜蜜氣氛,自然是《暴力》!當政策是陪笑臉爭取那心癢難止的544萬選票,《壯志饑餐胡虜肉》當然是“缺乏政治智慧”的《白目》。一旦《踏破賀蘭山缺》被拍板成了《落伍》,《還我河山》當然就《違反政策》、《令人震怒》!

范蘭欽寫得好,《彩筆昔曾干氣象》!他犯了什么罪呢?愛國未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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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君子死而冠不免》:子路,見《史記》: 仲尼弟子列傳、《左傳》:哀公十五年。

*2.管碧玲日前表示,郭冠英以「范蘭欽」為筆名,除開設個人部落格,還到處投稿,罵台灣人是「台巴子」、「倭寇」,還自稱是高級的外省人。

*3.《范蘭欽的部落格》在大眾時代:http://mass-age.com/wpmu/blog/2008/06/11/3395/ %3Cbr%20/ %3E%3Cbr%20/%3E%3Cfont%20color=">

*4. 王尚智的評論文《「范蘭欽」和他胸口的歷史餘燼》---
在:https://blog.udn.com/powerecho/274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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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k兄來信諫言,敬將私覆回應,公布于下:


謝謝您直言無隱。


范藍欽如果真是《血統主義者》,那他一文不值。我尊敬的普世價值里沒有《白種人的優越感》這種土地廟。
 
若范人格與文格真如管碧玲所控,而我瞎捧附和,文責自負,不會賴給《君子可欺其以方》一類混話。
 
但范文我讀過的幾篇,光明正大,不可能是管所誣一式;而范有筆如椽,筆下大派雍容,舉重若輕,他實在沒有理由用省籍優劣、血統辨認的劣招自毀長城。(真要《孔明罵死王朗》我也幹過,是就是,不是就不是,yichun 去年4月寫過一篇他馬的, 耍賴!就指名道姓引范蘭欽文句)
 
《愛國未遂罪》一文貼出后,勞網友樂透兄加掛范引起爭議原文(《繞不出的圓環》),我細讀《台巴子》《高級外省人》方悟管何所誣而您何所怒。

此事與1967年自由中國《革命軍人功狗一案》極類似:自由中國原刊《革命軍人不可以功狗自居》,早欲消滅雷震者見文如獲至寶,將之改頭換面為《少校軍人不如狗》在軍中擴大宣傳,激起軍人全面的悲憤,不但同仇敵愾《誓為政府后盾》打擊野心分子反政府陰謀,而且將自由中國妖魔化,成功升溫為全軍批雷運動,《自由中國》乃成為民盟接班人,為《共匪自內部瓦解臺灣的第五縱隊》。但原文的《功狗》變《鷹犬》是《加工處理》的羅織,則百口莫辯,一傅眾咻徹底淹沒……。
 
我以為范文最好的幾篇是他對228的討論,料綠營芒刺在背久矣,苦無下手口實,今見《台巴子》《高級外省人》則如獲至寶。明雖大肆撻伐,暗則大喜過望,而誣范《血統優越主義》誣范《貴族主義》,這是綠營的“高明”!這是綠營的王力關鋒戚本禹高明!
 
 明末諸臣彈劾嚴嵩五奸十大罪皇皇24條,參劾稿寫完,問計御史徐階,徐略看一遍問諸臣:這告上天聽,是要把嚴“參死”呢?“參活”呢?諸臣面面相觀,不解其意,說已列24條,條條死罪,怎說放他活呢?徐階說,嚴嵩所為,全是經過御核聖裁,你們這24條,等于要皇上認罪……,諸臣大悟,愿聽徐議,徐說依我看,一條足矣,皇上最恨倭寇,就誣嚴私通倭寇!準一狀告死。

 
綠營打范228,只算抽象論辯,料如泥牛入海,引不起同仇敵愾;打他《高級外省人》侮辱《台巴子》,卻保證《一狀告死》!因為引發《原始而澎湃》的激情,這是綠營有王力關鋒戚本禹操刀,徐階高明!
 
還望早查。
 
Yichun敬上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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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別林
台灣麥卡錫主義
2016/02/15 23:43
台灣麥卡錫主義還在作祟
2016年02月15日 04:09 吳統雄

1973年美國頒給卓別林一座奧斯卡金像獎。卓別林的演技是歷史的傳奇,但他獲得的不是演員獎,而是最佳原創音樂獎。這還不特殊,絕無僅有的是,獲獎的是他1952年的作品《舞台生涯》。

為何卓別林在整整20年後才獲獎?因為當時這部電影等同被禁演,而他本人也等同被驅逐出境。《舞台生涯》是講一位醉鬼小丑和一位自殺未遂的舞者,相互鼓勵,重新在舞台上站起來的勵志故事。有什麼問題呢?

卓別林是以喜劇著名,而他被稱道之處,不是無厘頭、而是有洞見;在歡笑之下,隱藏著對社會的深思與反省。他在其他作品中看似不經意,卻具體的諷刺了民粹主義、批判了資本主義。偏偏美國在二次戰後,興起「反共民粹」的麥卡錫主義,誣指卓別林從事「非美行為」。

今天,已知麥卡錫主義是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指控他人不忠、顛覆、叛國等罪;使用不公正指責、調查方式,特別是對持異議者和批評者進行打擊。但當時的麥卡錫卻是「愛美國」的代表,主導媒體對卓別林作不實攻擊,促成不明事實的民眾對他發起抗議;又策動聯調局栽贓外案給他,捏造他牽連桃色謀殺案。

《舞台生涯》的內容毫無錯誤,但民粹政治人物卻能扭曲創作自由、打擊言論自由,甚至迫害人身自由,把卓別林趕離美國。一直到20年後,美國人民清醒了。奧斯卡以非常有智慧、很委婉、具轉型正義的方式,代表美國政府向卓別林表達了歉意。

郭冠英在散文〈繞不出來的圓環〉中,因使用「高級外省人」一詞,被部分媒體曲解他主張「低級本省人」,硬給他戴上「辱台」帽子。而更多媒體與民眾,根本沒有看原文,跟著轉引、憑空捏造了一個烏有的「郭冠英辱台案」。

那篇散文是在懷舊抒情,「感謝本省伯伯」,推崇台灣小吃比「高級外省人」的料理還好吃。明明是促進族群融合的溫馨小品,竟被斷章取義作相反的扭曲宣傳。比起明清集權皇朝的文字獄,本案顛倒黑白的事實更嚴重!

在案發當時的「愛台民粹」下,郭冠英被免職。而後郭冠英回省政府任職,可以說是一個智慧的、低調的轉型正義。可惜,台灣的麥卡錫主義似乎仍然當道,再次欲剝奪郭冠英的合憲權力,唯所據法律既不完備、前例更相矛盾。

本文不表示支持郭冠英的言論,但強調言論自由是民主的基石,不能對任何個人,因其言論而給予任何處分。

總統當選人蔡英文當選發言,開宗明義是:「民主的生活方式,更將是2300萬人永遠的堅持。」結論是「台灣因為民主而團結。」郭冠英也是台灣2300萬人之一,我們希望蔡總統也能對此案表達高智慧、高轉型正義的關注。(作者為世新大學資訊系副教授

yi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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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亡其國。先亡其史
2013/07/21 13:16
時論-拍案驚奇:只准日治不准日據

王仲孚2013年07月18日05:40

最近教育部不准中學歷史教科書使用「日據」,只准使用「日治」引發風波。教育部早已如此,只一直說不出個道理。

有人說:「日治」「比較符合事實」,但是我們也可以說「日據」更符合事實。事實上,歷史事件的陳述,使用怎樣的「詞彙」表達,涉及到「主體性」或「立場」問題,這在由政府控管的中學歷史教科書裡表現最為明顯。而非「事實」不「事實」問題。

舉例來說,一九三七年日本發動侵華戰爭,這是站在中國人立場說的,如就日本的立場來說,當時稱「膺懲暴支」(懲罰殘暴的支那人),「大東亞聖戰」,請問哪一種說法,「比較符合史實」?中華民國的歷史教科書可以稱「膺懲暴支」、「大東亞聖戰」?再如一八九五年以後,日本的台灣總督府公文,稱反抗日本的台灣人為「匪徒」,請問「匪徒」與台灣抗日志士,何者「比較符合史實」?我們的歷史教科書可以稱抗日的台灣人為「匪徒」」?一九四九年國共內戰,中國人民解放軍取得壓倒性勝利,不到一年全國解放,台灣的歷史教科書則寫「大陸淪陷、政府遷台」,這兩種陳述方式,是一種立場,難說何者「比較符合史實」?但台灣的歷史教科書似乎不會用「全國解放」一類的字眼,這就是立場問題。

「日治」或「日據」不是什麼「史實」問題,勉強算是一種「史觀」,有人認為「日治」是「台獨史觀」,並不正確。因為即使作為「台灣獨立國」,也應該採用「日據」,否則就失去了台獨的「立場」。「日治」比較接近「皇民史觀」或「日本軍國史觀」,日本教科書採用,就符合其立場。

有人說使用「日據」一詞有情緒性。這正是自己對「日據」一詞具有成見來抹殺這一用詞的正當性。試問:這次課綱的召集人吳文星教授,是台灣史專家,著作甚豐,他在一九八三年出版的碩士論文《日據時期台灣師範教育之研究》,一九八七年在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完成的博士論文《日據時期台灣社會領導階層之研究》以及一九九七年以前發表的許多學術論文,都採用「日據」,如果說使用「日據」一詞有情緒性,那麼吳文星教授的學術著作,都是一些情緒性的出版品?教育部為何要找一位充滿了情緒性的教授作課綱召集人?

由政府管制的中學歷史教科書,在性質上與私人著作大不相同。作為一個自由學者的個人著作,在自由多元的社會裡,未嘗不可表達其個人意志,但是,中學歷史教科書內容,由政府管制,必須依據教育部規定的「課綱」編輯,還需要由教育部「教科書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才能發行。可見教育部是有其立場的。否則就廢除「課綱的約束」及「審查制度」,完全開放歷史教科書自由編輯,自由發行好了。

教育部以「課綱」與「審查」兩項強制手段控管中學歷史教科書,用意本應該監督中學歷史教科書,不要背離憲法精神與國家立場,不要違背中華民國的「主體性」,但是現在由中國國民黨執政的教育部,卻反其道而行,只准使用否定中華民國立場的用詞,不准使用站在中華民國立場的用詞,而應該監督政府的執政黨立法委員,則希望「兩派」學者能取得「共識」,完全是一副事不干己模樣,真是咄咄怪事,令人匪夷所思!(作者為前台師大文學院院長)

yi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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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治大國如烹小鮮,小馬烹小鮮如治大國
2013/07/21 09:48
他拙於從高處調和鼎鼐,卻喜歡事必躬親周旋民間小事,用軟弱及和稀泥來表示親民與寬容;政黨輪替五年多,教審會還在堅持「日治」、反對「日據」,不就證明馬英九的政黨輪替根本沒有進入體制的精神?

全文網址: 放棄跛鴨總統,或搶救英九大兵?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041868.shtml?ch=pdm_sub#ixzz2ZdlHX5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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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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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非驢非馬來規避大是大非
2013/07/21 09:14

日據‧日治  【聯合報╱黑白集】    2013.07.21 04:09 am

高中歷史教科書引爆「日據」與「日治」之爭,馬總統出面「轉圜」。他說:我用「日據」,但不反對有人要用「日治」。他說:台灣是民主社會,對於歷史有不同的看法,應採「包容」態度,不宜硬性規定。


總統此說,混淆了「言論自由」與「歷史教科書綱本」的界際,根本是在「和稀泥」,是嚴重的失言與失態。


因為,就思想自由與言論自由言,連台獨(顛覆中華民國)亦可公開主張,當然任何人亦可反對用「日據」而用「日治」去指稱那一段歷史,無人可以反對此種「言 論自由」。但如今是歷史教科書的綱本捲進「日據」與「日治」之爭,那就不是「言論自由」的問題,更不是「包容與否」的問題。否則,教科書亦當包容「支持台 灣地位未定論」的主張,亦當包容「釣魚台是日本的」。


歷史課本不是網路論壇。若歷史課本在大是大非上亦可各說各話,那何必要有綱本?更何必要有「教科書審定委員會」?若以言論自由的大帽子,愛怎麼編就怎麼編,愛怎麼寫就怎麼寫,一切包容,那還需要「審定」嗎?


就連《開羅宣言》亦稱台灣、澎湖群島等,是日本竊自(stolen from)中國的土地;因此,無論就法律及政治意義言,謂為「日據」是理所當然。而倘稱「日治」,若是指「日本殖民統治」之簡稱,則亦可接受。但如今主張 「日治」一詞者,卻是指日本依馬關條約取得的「合法統治」;如此,則不論就史實或法理言,這都是亂史與偽史,豈容登上中華民國的歷史教科書?


我們的主張是:教科書應以「日據」為準,倘稱「日治」,則必須以「小辭典」敘明是「日本殖民統治」的簡稱。


yi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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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解讀, 一國兩制
2012/10/21 11:57
社論-別讓台灣社會淪為一國兩制或一邊一國

    2012-10-21 01:18
    中國時報
    【本報訊】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臉書案,衛生署已經給予書面警告,本案表面上應已落幕。但如把此案與三年前的郭冠英案並排對照,有識者都知道,還有一個公審台灣的大案子尚未了結。

     施案或郭案都不只是他們的私事,而是涉及民主憲政的大事。喊打喊殺之後,政治人物、媒體、名嘴,以及參與臧否的市井小民,都應捫心自問,我們批評施與郭的標準,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那是為什麼?我們批評施與郭的過程,是否理性?如果情緒超過理性,台灣為何如此?

     施文儀以本名發表拒絕陸生健保、美國免簽是假等言論,因而賈禍。我們一向主張,公民皆有評論時政的權利與自由,施副局長亦不例外。施說美國免簽是假,此事與其職務完全無關,他說的對不對,他的用心為何,民眾自有判斷,也不易被他的職稱誤導。但是陸生健保一事乃屬衛生署職權,施又是該署高級常任文官,他的拒保言論對於政府施政的一體性實有損傷。所幸在一片「言論自由」護衛聲中,施所受處分微乎其微,只是象徵性的對民怨有所交代。我們對施案本身,並無進一步意見,但反觀與此案形同實異的郭冠英案,則不能不言。

     郭冠英當年為駐多倫多新聞組長,在網路以范蘭欽筆名為文,三年前因對二二八歷史真相發言,被台獨記者人肉搜索查出。綠營先說他曾以真名在報上登出「高級外省人」之語,是為種族歧視,瞧不起台灣人(該語實乃自諷玩笑)。後又說他有大量辱台辱國文字,不可饒恕。新聞局在壓力之下將郭召回,要他向社會道歉,並以「失職」移送公懲會審議。郭返加拿大後為安全理由奉命不上班,卻又被視為曠職。在他向電視承認自己是范蘭欽後,新聞局閃避郭氏為文是否屬於言論自由的問題,竟以「欺瞞長官,亂向記者發言」將其免職。嗣後監察院則以「損害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有違「機智果敢」為由,對郭提起彈劾。

     反獨促統是郭惹禍的主因。因為反獨,所以他認定「台灣不是國家」。此話成為郭的死罪,不只獨派必欲去之而後快,藍營大眾也覺情感受傷。綠營惡郭,理所當然。宣稱維護中華民國憲法的藍營,也無心、無力為郭辯護,只想切割以免受累。郭遂成為無法辯駁的全民公敵,儘管他有關國家認同言論,比絕大多數政治人物的言行都更符合中華民國憲法。但在積非成是、朝野視憲法如敝屣的台灣,郭反而百口莫辯,罪無可逭。

     綠營常罵統派不愛台,並質問他們為何不滾回中國去。這是因為獨派刻意排斥依據憲法把兩岸看做「一個中國兩個地區」的思維。統派並非不愛台,他們愛台之道就是兩岸良性互動和平統一。綠營可質疑這種主張,但沒理由、沒權利侵犯具有這種想法的人。郭的「台灣非國家論」,在台灣國建立以前,完全合法合憲。

     郭的駐外人員身分,也是他遭圍剿之因,因其言論「有損國家形象」。但當年陳唐山以外長身分發表鼻屎說;國策顧問金美齡寧可做日本人的言論;陳水扁在總統任內說中華民國是「什麼碗糕」,入獄後又要求美國接管台灣;李登輝的「釣魚台屬日本」說,都是違憲、叛亂的大罪。他們對國家的損害都比疑似「范蘭欽」、區區九職等的郭冠英嚴重,但他們並未被懲。說到底,身分豈是問題?統獨才是關鍵。

     施文儀事發,綠營都說政府破壞言論自由,蔡英文則說公務員也有言論自由。我們呼籲即使施的「言論自由」被認可,除非郭被平反,否則只能顯示台灣的「言論自由」是因人而異的。因此實際上被保障的不是「人權」(人人皆有言論自由權),而只是獨派的發言權。李扁以來綠營已享有幾近「無限的言論自由」,這也是統派沒有言論自由的原因。

     法貴公平,如果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為何獨派的施與統派的郭不同罪?莫非施是國民,郭非我類?我們的法律究竟是一體適用呢?還是一國兩制?台灣公務員效忠的對象究竟是藍綠皆一呢?還是一邊一國各有標準?

     施案雖已落幕,嚴峻的問題仍待台灣社會深省。

愛國未遂罪?
"死都死了!災情發生的時候,我正在跟我太太做愛....』
2009/08/29 21:09

愛國未遂罪?

你的看法還是一樣嗎?

yichun(meimei3) 於 2009-09-01 03:17 回覆:
引用文章河伯娶親的媒體

UDN 的㊣綠鋼管又出來屠殺鴨湯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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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英 & 范蘭欽
2009/03/24 13:53
郭冠英、范蘭欽、辛文菊、一大堆筆名發表的文章我以前覺得言之有理,但是不知道是同一個人(假設是同一個人)。昏君這次真的殺岳飛了。

李登輝做不到。

2185 沒種去做(也沒興趣做)。

馬囧做到了。

ROC 的亡國之君終於給馬囧當上了。

昏君重申不干涉司法

乱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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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英 & 范蘭欽
2009/03/20 19:33
很早就在mass-age.com读过范蘭欽的文章,后来在凤凰博客也有,感觉文章骂人很痛快,酣畅淋漓,看得出来作者对近代史很有研究。

郭冠英的名字在唐德刚的《张学良口述历史》中提到过,当时并不知道他是谁。看他的经历,居然曾接触过国民党最核心的历史档案,很难得,自称对蒋介石经历过由敬到恨到理解的心理历程。

yichu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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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藍欽寫的 228討論
2009/03/18 04:40
被掩蓋的真相…陳儀 是非魔癡228

【聯合報╱范蘭欽/文化工作者(台北市)】 2009.02.28 03:30 am


二二八的歷史完全顛倒,真相被掩蓋。實在陳儀是愛民清官,蔣介石、陳儀當時處理也極對,其錯最多只是誤判寬仁。

二二八以前,陳儀要把軍隊調走,親信湯恩伯勸阻:「台人新附,人心未定,一旦有變,何以應付?尤其是在日軍服役及勞工分子,因受日人皇民化教育,恐其仇視祖國,可能結聚作亂,需駐軍防變。」陳儀說:「我以至誠愛護台灣人,台人絕不會仇我,萬一有意外,我願做吳鳳。」

事發後蔣介石即在《反省錄》中寫道:「台灣暴民乘國軍離台,政府武力空虛之機,發動全省暴動,此實不測之禍亂,是亦人事不臧,公俠疏忽無智所致也。」

二二八的起因主要即湯恩伯擔心的台籍日兵仇視祖國等情,加上經濟蕭條、戰後糧食短缺、通貨膨脹及社會秩序破壞等,不過這只是次要因素。所謂的「官逼民反」或「寙政」,都是欲加之罪,完全是政治扭曲後的假記憶,並非歷史真相。首先來台的中央社駐台主任葉明勳就說,陳儀廉潔律己,他一下飛機就說:「我是來做事,不是來做官。」陳儀帶來的幹部如嚴家淦、任顯群、孫運璿等也是好官,但他忽視了台灣甫脫離日本統治,猶未調養生息的特殊社會環境,民主寬容,在政治上放得太鬆,給台胞參政權,電台報紙、集會遊行皆放任自由,結果反生意外。

事件後陳儀隻身離台,其政策及幹部未動,後來的陳誠蕭規曹隨,所謂的「寙政」,究何所指?

經歷此事的江慕雲在「為台灣說話」的文章說:「陳儀長官沒有希望台灣弄不好的理由,他有理想,想在海島真正實現三民主義,作為三民主義的實驗園地。

他要在一個目標和一個組識之下,使政治、經濟、教育、文化、獲得全般的配合,使海島成為一個真正的樂園。…

他反對台灣駐兵,他絕不希望而且也不必要以軍隊來增加台灣人民的麻煩和負擔,認為這不是征服的土地。他有理想,有計畫,有魄力,他應該欣受台灣人民的擁護,而事實竟不盡然。」

國府的行政院長翁文灝曾以此詩懷陳儀:「海陸東南治績豐,驚心旦夕棄前功;試看執楫理財士,盡出生前識拔中。」

二二八事件發生,暴亂蔓延全省,各地政府、警局被占領接管,電台廣播推翻政府。蔣日記載;「陳公俠不事先預防,又不實報,及事至燎原,乃始求援,可歎!惟無精兵可派,甚為顧慮。善後方策,尚未決定。現時惟有懷柔。此種台民初附,久受日寇奴化,遺忘祖國,故皆畏威而不懷德也。」

三月六日,高雄暴民占領市府、雄中、火車站,搶得軍火,要燒壽山,脅迫要塞司令彭孟緝繳槍,並欲殺彭。彭派兵下山平亂。

七日,處委會提出四十二條,要求解除武裝,重立政府,陳儀怒拒。處委會向美領事要求台灣託管獨立,號召台籍兵集結待命。

二十一師抵台後,陳儀發布戒嚴,鎮壓暴民,捕殺處委會首要份子。蔣介石還電師長劉雨卿,「應特別注重軍紀,萬不可拾取民間一草一木。」還電陳儀:「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

事件中,外省人死傷八百人,本省人死傷千餘人。

事後陳儀黯然離台,赴滬靜養。一九四八年六月中,蔣忽叫陳到南京面談。那時局勢已危,蔣想叫陳儀接浙江省主席。陳辭讓說:「在台灣搞得不好,累了中央增加憂慮。現在正閉門思過,何能再負責任?」蔣說:「不要提台灣的事了。我如不把駐台的部隊調走,何致發生暴動?這責任不能推到你一人身上。希望你從公誼私交兩方面想一想,慨然答應下來!」陳不再推辭,這就種下他最後離蔣招難的悲劇。

一九四七年五月四日,陳儀離台前寫下這首詩:「事業平生悲劇多,循環歷史究如何,癡心愛國渾忘老,愛到癡心即是魔。」

陳儀是癡?是魔?「二二八」孰是?孰非?歷史早有答案,只是政治還在塗抹耳。

【2009/02/2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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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植
2009/03/15 12:14

腹有诗书气自画。

乃腹有诗书气自华之误,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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