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是那一個笨警察,約談柯一正、駱以軍?
2012/06/09 00:42:05瀏覽1949|回應21|推薦81

 

 

 

反核遭傳喚 駱以軍:替執政者羞愧

2012年06月07日21:56  

因參與「我是人、我反核」快閃行動劇,導演柯一正和作家駱以軍,被控違反《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今天接到警方傳票,要求他們兩人下周一到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到案說明。駱以軍晚間透過他的臉書,批判當局「你們這樣做,我覺得非常替你們羞愧。」

柯一正的兒子、演員柯宇綸,今天中午率先在臉書揭露,指父親柯一正因為反核,從來沒出現的國稅局,昨天突然到柯一正的公司查帳,還因為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下周必須到案說明,他怒批:「這就是台灣政府,好一部黑色的國家機器。你們執意放行美牛重啟核二以及侵占美麗灣,都不是公共危險!」

同時遭傳喚的駱以軍則表示,他白天不在家,傳票可能還壓在郵局;但對此事,他表示很失望。他在臉書上說,「我生命第一次進到總統府,是前年聶華苓老師來台灣接受馬總統贈勳,因為她一生堅持,文學就是永遠站在人道關懷的核心,我只是當時受邀觀禮最小的晚輩。」

「我記得當時是因馬總統在殷海光研討會,代表政府向殷夫人鞠躬道歉,因為雷震案風聲鶴唳出走美國,長期不願回台灣的聶華苓,當時語重心長對馬總統說『直到這時,我才覺得,台灣─我回家了。』當時我在台下非常感動。

時移事往,他這次和總統府如此近距離靠近,是和柯導等創作人一起快閃躺在凱達格蘭大道上的60秒,「我當時躺在那短暫紅燈淨空的地面上,看著藍空,心裡其實是溫柔的、快樂的、調皮的,這有一個後面的底色是、這不是80年代以前的台灣了,這不是去幽默的躺在天安門廣場,這是一段多長的文明之途。」

「其實我去參與時都是心虛氣弱的,我害怕自己媚俗,冒犯了我並不長期投入的這些誠摯的抗爭者,我只算個聲援者,但我想連我這樣的中年流浪漢老爸,這些不同的文學人,都跑上街頭,這個執政者是否該謙遜反省,曾幾何時,文化人不站你們那邊了,是不是你們在不同領域的施為,已冒犯了人為核心的價值。」

「我想當天,這60個人用快閃的方式,排成"人"字,應是一個提醒,請執政者站在"人"的本初價值核心,思考這一切社會的衝突,請認真再看看這個美麗簡單的字,它是幾代人奮鬥換來的讓這個字,不應羞辱、不應被掠奪,舒坦自為的寫下,它排在凱道上,一眨眼散成六十個獨立的創作者,我內心是快樂且感激我能參與這個活動。」

駱以軍強調,對於他被公共危險罪傳喚,「包括柯一正導演或當天任何一位,那個"人"字的其中一小點的任何人,意圖將『人存在的全景』,隱蔽縮窄成所謂司法警察之冷酷異境的執政者,你們這樣做,我覺得非常替你們羞愧。」

作家駱以軍(中)因參與反核快閃活動,遭控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資料照片

導演柯一正因參與反核活動,遭警方傳喚。資料照片

相關新聞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yersu&aid=6529935
 引用者清單(2)  
2014/10/02 23:47 【udn】 這有其他產品!骨牌 美國 樂園 室內比價
2012/06/10 03:51 【小肉球的部落格】 做社運做過火了吧? -- 論 5/28 躺臥凱道反核行動

 回應文章 頁/共 3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活潑
2012/06/10 01:49
反什麼不管﹐玩一下不妨別人是OK的。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6-10 02:08 回覆:

「交通安全」與「核能安全」,那一個比較重要,我相信白痴也會知道。

當時難道現場沒有警察在場嗎?相信在場的警察也判斷這個活動並沒有危害交通安全,不然早立刻阻止了。事後也證實基層警察的判斷無誤,確實沒有造成任何人危險。

我相信警方協助維護現場交通安全是一個舉手之勞,既便民又博美名,這些文化界的人難道不會感激警察的協助嗎?

中正一分局歷經多少民眾抗爭的戰役,還沒有長出足夠因應能力,只會祭出「違反公共安全」這一招徒增民怨的方法,那也就太遜了!

我相信現在的警察應該有最起碼的民主素養,柿子不必挑軟的吃,警察應該做更重要的事,抓毒抓賭,還有更多時間去做更多更重要更對人民更有意義的事情要做!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6-10 02:12 回覆:

集遊法受害個案

漢堡王同事眼中的金珠是一個認真、負責、活潑、照顧關心屬下的店長

個案一:陳金珠

金珠,是景福門週圍搖國旗中,最美麗的一個,她老帶著漁夫帽,聽著隨身聽。 . 可是她很謹慎,日子過了這麼久了,我始終不知她的名字,連她的手機號碼都沒有,她總是一個人安安靜靜的站著。

2005 年 12 月 2 日 我們聚在台大醫院星巴克,金珠談著對政府的期待,對公義的想像,可是我萬萬沒有想到隔幾天後 ( 可能是 12 月 6 日 ) ,她選擇自殺,表達對警察執法濫權的抗議。

2006年6月2日清晨,廣告工人拆廣告時,台北市政府三總露台發現陳金珠的屍體,這時陳金珠已經陳屍半年了。

一直到現在,我偶還是會發楞,想,金珠自台北市政府一躍而下,那一剎那,她心裡想些什麼?我,依舊沒有答案。

我對金珠的生活樣貌的理解,是在她死了之後,翻閱智賢為她編輯的紀念書籍,我才知道 2004 年的金珠,毅然絕然的辭掉月薪五萬元漢堡王店長的工作,每天從中壢騎摩托車來台北,晚上 10 點半再騎車回家,她不講話,不激動,手持著像房地產廣告牌的看板,站在路邊,謙卑和平,這樣的日子持續一年七個月。

在她的日記裡這樣寫著:「 在人生的旅途上,我一路平坦,未遇到什麼波折,也從未感受到如何的不公。本來我對政治就沒有什麼興趣的。 」只是,她好友說:「 319 我們都氣到爆,差點吃不下飯。」就相約去抗議一下,這一抗議,金珠就這麼留了下來,然而無權無勢的人民,如何與國家機器對抗?這一群搖國旗的人並沒有組織,只是不約而同聚集在景福門週圍,他們不用流血抗爭,不用汽笛喧囂,用最理性最平和最謙卑的方式──搖國旗,沈默地抗議 319 選舉不公。從白天到夜晚,從晴天至雨天,風雨無阻地從四處趕來凱達格蘭大道前搖國旗。可是即使如此溫和無聲的抗議,竟不見容於當局。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的是, 在自己的國家搖國旗 , 是犯那一條法呢?國旗變成有礙觀瞻?

中正一分局警察努力強制驅離這些老弱群眾,以優勢警力騷擾、壓迫、驅散這一群搖國旗的人,當中不少人已經進過派出所,不少人收到法院傳票,或者直接裁罰六千元。有的即使遠住中南部,家裡都被管區警察「問候」,總之,他們不可以搖國旗。

或許國旗的圖騰可能有不同的解讀,然而如同伏爾泰 「雖然不贊同你的意見 , 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人民應該有批判時局的道德勇氣,人們應該有走上街頭和平表達不滿的權利,大家各說各的,反映多元的意見才是民主。

他們把她變成愛國烈士,我個人是不太想稱金珠為愛國烈士,我的理解是金珠所堅持的應是在「國家」框架之上,因為這一年七個月裡,金珠每天的背包中都有這六個字──自由、人權、公義,我想她要的是超越國家框架之上的價值,她要的是一個清楚的是非,一如同她氣憤不過陳水扁的二顆子彈,她不能忍受一個國家領導人的品格如此惡劣,她心目中的國家領導人,至少能夠是誠實正直。

如同警察不能隨意在路上任意強擄人上車,這個是非對錯,對於潔身自愛的金珠比生命來的更重要。


渴望和平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所以呢?
2012/06/09 23:12

只要是好的理念就可以違法?

就算是紅燈好了,在未到達交通號誌線前的車還是在行駛中,更何況是雙向!!他們有注意就可以嗎?

那酒駕在無人的道路上應該也不違法嘛!!!

Jaywalking(不守交通規則橫穿馬路)不行就是不行!!!!!違法就是違法!!!!!

還是您認為在三更半夜沒車時等紅燈的駕駛是白痴???????????????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6-10 01:31 回覆:

若不是台灣的政黨與媒體過度愚民,何需如此呢?

這些人是為了後代的子孫著想,運用創意來凸顯反核議題,讓台灣民眾除了關心名人八卦,雞毛蒜皮之事外,也能關注重大的公共議題。

我要是中正一警察,我會設起路障,協助他們完成拍片的工作,不但顧及交通安全,也贏得民心!

笨死了!

台灣與中國大陸的不同,不在於「民眾有沒有遵守交通安全」?

而是在於警察這個國家機器的代執行者,如何對待民眾的抗爭的態度與方法。


阿大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一個小老百姓的疑問
2012/06/09 23:07
柯大導演躺在車道上, 佔用我的路權, 我開車不小心撞到他們, 算是誰的錯 ? 會有人罵我是白色恐怖的幫凶嗎?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6-10 01:34 回覆:

阿大:

我相信你不是開車那麼不小心的人,特別是大白天。

但如果你真不小心撞到他們,那很可能就是國民黨兵敗如山倒的一刻了。


小肉球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同意樓下阿鍾哥
2012/06/09 22:34

小肉球不反核, 也不擁核, 堅決捍衛人民遊行示威的自由, 但相對地, 人民也應該遵守法律.

完全同意阿鍾哥的看法.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6-10 01:44 回覆:
答覆同阿鍾哥,謝謝小肉球。

阿鍾哥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2012/06/09 21:33

但此舉,依法就法 1.無申請2.於馬路上。法律邏輯上~公共危險罪是成立的。

還有很多討論空間喔。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6-10 02:34 回覆:

1.我想引村上春樹一文,來表達「人」與「體制」之間的關係

今天,我只希望能向你們傳達一個訊息。我們都是人類,超越國籍、種族和宗教,我們都只是一枚面對體制高牆的脆弱雞蛋。無論怎麼看,我們都毫無勝算。牆實在是太高、太堅硬,也太過冷酷了。 戰勝它的唯一可能,只來自於我們全心相信每個靈魂都是獨一無二的,只來自於我們全心相信靈魂彼此融合,所能產生的溫暖。

請花些時間思考這點:我們每個人都擁有獨特而活生生的靈魂,體制卻沒有。 我們不能允許體制剝削我們,我們不能允許體制自行其道。 體制並未創造我們:是我們創造了體制。 這就是我想對你們說的。

請容我舉我所知兩個集遊惡法受害個案:陳金珠張姓民眾

集遊法的內容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民眾的利益?還是只是為統治者的方便?

我們是否真的想清楚,還是只是為政黨收鞭或搖旗吶喊?

我們有沒有被體制剝削,而被統治者約束宰制我們的思想?

 

2.公共危險罪的定義:係指行為人因故意或過失之行為致生損害於不特定之公眾,即概稱為「公共危險罪」。

阻止危險核電廠運轉,是為了全台灣人民的安全,相反的,台電才是渉及公共危險罪之虞,一旦發生,台灣島百年浩劫,萬劫不復。我們就不必生活了,更不必提及下一代的生存。

如果連最溫和的文化人都要走上街頭,統治者若還沒有意識到民眾的焦慮與著急程度,那麼這個統治者該反省了!


blackmoon(永恆的懷念,空行者)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抗議行動毫無阻礙交通行駛!
2012/06/09 19:30

感謝大老鷹姐姐貼上這影片,我的眼淚忍不住滾落了下來,願台灣能永遠美麗!

來自遙遠黑月的問候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6-10 01:49 回覆:

謝謝黑月,看看廖本全老師一頭白髮, 希望台灣值得你們這麼犧牲!啜泣

是禱! 


阿鍾哥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2012/06/09 08:18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44號解釋《人民團體法》有關人民團體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等相關規定,與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之意旨不符,換句話說:違憲。2011年六月公布「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這條以前要殺頭的法條撤底廢除,以符合憲法精神。台灣政黨,早就五花八門,眼花撩亂,百無禁忌,遍地開花。...

http://blog.udn.com/as12369/5744063<---詳見敝文。

連~~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的法條都廢了 !

走上街頭表達自己的意見,絕對合法 !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6-10 11:56 回覆:

謝謝謝謝


阿鍾哥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2012/06/09 08:08

這屬於

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一些豬腦袋還停留在~~戒嚴時代 ???



大老鷹姐姐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某年輕人的留言
2012/06/09 02:44

宮崎駿伯伯這麼有名望這麼忙著創作這麼高齡的人都在反核了!!

台灣的名人們都在幹嗎?還在3p 劈腿 搶男人搶女人

去澳門豪賭 參加噁心的時尚party嗎?

反核,這種聲音沒有名人出來告訴大家這件事

普遍大家還是以為沒有核電廠就會沒電。


大老鷹姐姐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北一女的超高表現
2012/06/09 01:37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6-09 01:38 回覆:

2012年,金星凌日的6月6日中午休息時間,百位北一學生、校友、老師,在金字塔廣場排出人字形,高喊我是人、我反核。快閃行動歷時30秒結束。

---------------------------------------
「我是人,我反核!」行動宣言:

去年,當日本福島311核災事件之後,日本的文化界人士大江健三郎、村上春樹,號召成千上萬的日本公民上街為生存而戰,達成日本核電廠全面停機檢查。

今年,台灣的核四廠又再度增加預算,其他核電廠也狀況連連,而馬英九總統在519就職前夕臨時記者會,有外媒提問到,關於台灣處理核能的態度時,馬英九總統竟然說:
「我們這個政策提出來之後,我們的感覺是當時並沒有引起任何人的反
對,因此我們還是會照著這方式來走」。

長期以來,核電問題一直是政治惡鬥下的犧牲品,其實,核災是毀滅性的災難,它是不能被實驗的,所以,你只要住在台灣,不分族群、不分藍綠、不分男女、不分老少,都會受到它­的威脅。

因此,我們決定展開一次新的公民運動,一次溫柔而堅定的生活訴求,為了你,為了你的孩子,為了別人,也為了別人的孩子,你有義務要站出來,一起讓馬總統知道有許多「人」反核。

頁/共 3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