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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當店事件後我想說的話 文:胡慕晴
2013/05/22 19:45:38瀏覽3164|回應8|推薦54

便當店事件後我想說的話  




昨天寫了一些字,許多人來訊問能不能轉貼,一概拒,為了話沒有清楚,有更多脈絡需要補足。我的思考,是從媒介的使用出發。它不複雜,始終還是那個新聞學最早的命題、一直存在我心裡的提醒:一棵樹倒下了,若沒有被報導,它是否倒下?

台灣漁工被殺了,五十多槍。多殘忍這樣的畫面,只要是血肉之軀,都會有情緒。我們的情緒來自疑惑,疑惑是什麼天大的仇恨與衝突,讓這樣的悲劇發生?更精確地說,對心有良善的人而言,就算有天大的仇恨與衝突,這樣的事情也絕對不該發生。於是台灣漁船是否超界?雙方究竟為何衝突?這起事件是否為單一事件?有沒有結構面的問題將讓事件重複等問題,我們都不想先問。我們要懲凶,因為心痛。我們要道歉,因為認知了這樣的事情天理不容。
這是情,是人所以珍貴的原因。
但用這樣的眼睛望出去的世界,並不見得趨近良善。
真、善、美。我相信這樣的順序。
我相信,善必須建立在真實之上。
那正是媒體應該體現的責任的一環。媒體被交付的責任,並不是「共感」。對我來說,它所肩負的,是透過不斷地框定與再現,去拼湊真實的可能。並且透過拼湊的過程,引領公眾一起思考、對話、尋求解答。
在這起爭議中,已經不只是有人被殺這樣單一的問題。想想張娟芬書寫的那些對大眾來說渾沌不清的案例吧,即便沒有證據顯示某人不是罪犯,我們依然會為了情緒的落定,以「常理來說」,團結起來要求一個人伏法。台灣漁工被殺的問題所引發的情緒遠比這些複雜,那牽涉台灣在政治外交的弱勢,牽涉台灣長期以來對自我定義的不完整,牽涉我們所認知的良善與美好的形象,都不是東南亞國家那些髒黑廉價的臉孔。這些牽涉讓國族主義壯大。
其情可憫。我們認為自己的憤怒其情可憫。而媒體低俗地、薄弱誤用了新聞學裡「爭議性」這個框定的工具,僅僅再現情感的部分,然後,界線出現了、同理消失了。
不必出兵,戰爭早就開打。
首先是批踢踢充斥歧視的文字。書帆整理了一部分,而那些並不比五十多發子彈更不可怕。
 tim1112:一命還一命啊 反正台灣又不缺菲律賓人 05/09 18:28
 mattiswe098:以後要追捕逃跑菲傭拒捕的話就直接開槍 05/09 18:29
 evic1224:把每個菲傭都幹大肚子再送回去 05/09 18:29
 Mahoutsukai:組一個中壢義和團,到街上打阿勞仔,這樣有搞頭嗎?05/09 18:30
 tchialen:摳比菲勞 05/09 18:30
 tim1112:全台灣的菲勞都是我們的人質 05/09 18:31
 guhong:去中壢打菲勞,見一個打一個 05/09 18:33
 lave2002:餐廳:狗跟菲勞 禁止進入 05/09 18:34
 cccfboy:周末趕快到中壢火車站附近教訓賓妹 05/09 18:34
 Sutai:組團上賓妹 05/09 18:34
 tim1112:菲勞要扣住啦 不交出兇手就一天殺一個 05/09 18:36
 sakaizawa:台灣人的命可不像賤畜中國人那麼賤!!!!!!!!!!!!!!!!!!!! 05/09 17:22
 grooving:幹你媽的菲律賓狗 426把菲狗殺光我就支持統一 幹 05/09 17:22
 PHINEAR:可以開始發動狩獵菲勞嗎 05/09 17:20
這些文字,實質上可以引發肢體上的暴力(菲律賓移工被毆打),更糟糕的是,它們反過頭來侵蝕了憤怒的初心。柔軟不見了,就別談善良了。在這些文字出現之始,立報事件所引發的「抹黑台灣形象」的基礎早就被奠定。只是它們還不夠強大,還不夠被媒體框定,因為那樣的語言我們早就習以為常,並且一直以來,bbs或臉書等社群媒體是否為「媒體」的定義仍有模糊空間。
那個模糊的空間,得靠原本在傳媒世界裡就有真實面孔的人才得以清晰。立報、四方報(張正、雲章)之於移工、新移民的形象便是。
當鄭姓記者以聽來的故事發了臉書文,然後被圍剿、人肉搜索時,張正、雲章會介入,是很正常並且可以理解的。畢竟移工被歧視的問題,對某些長期關注的人包括我,根本不需要「求證」。只要曾經凝視她們的身影,就知道移工被不平等對待的事情一直存在。別說移工,新移民也是。看看報章媒體經常有的標題,回想那些新聞(拒絕移工進電影院、泰勞殺狗...。)更別說制度上的,仲介剝削、不當勞動、無法放假。但也因為移工的處境被凝視得並不,對於只顧及一方權益的行為(姑且就認為鄭姓記者是出於關懷移工的立場罷),在憤怒的氛圍下,都很容易被視為挑釁。
儘管如此,人肉搜索不是正義的表徵,於我,那是颶風式的暴力。當集體搜索(其實我比較喜歡注視這個詞)的行為啓動,行動本身就成為一個媒體;透過傳統媒體的加乘,力量會更巨大那讓沒那麼良善的有了耶穌光,不那麼惡的也成了大魔王。然後,所有該被凝視的結構都被遺忘,比如陳樹菊。我們有她就好,是嗎?

夾處既是人、又是媒體人身份的張正與雲章,在當下選擇了「先是人,才是記者」的立場,但這正是歧義產生之處,因為他們踏入的是社群媒體這個模糊曖昧的空間。而不是回歸到公共媒體的角色。攻訐者不需要也不可能去定義社群媒體究竟是不是媒體、立報到底有沒有處理假新聞,他們的邏輯是:「你們是媒體人,就是媒體。」
張正在各篇文字裡皆不斷強調,立報沒有處理成新聞、只是臉書的訊息。揭示的正是「我們」都處於這樣模糊曖昧的空間。這個空間,在於媒體公共性的缺席與不當凝視,我們將社群媒體的集體言論當成「輿論」,問題是,如何真正量化?公共性能被量化?傳統媒體與社群媒體正在不斷地自我複製,在這樣互相複製的過程裡形塑建構了自以為的真實。
話如何可能說得清楚?
昨天沮喪的我寫下:
「當憤怒沒有被撫平,若有宣洩轉移的出現,也是非常能想像的,因為那很人性、很自然。台灣立報如果在這裡發揮功用就好了。我們如何制止憤怒、尋找和解的可能性?Lucie不是一再提醒:公共媒體必須提出解答?當名嘴、電視媒體不斷鼓吹戰爭、重複播放家屬的忿恨,立報如何提出化解仇恨的可能?退一步來說,漁工之死對家屬造成的影響,難道只有道歉這件事需要被重視?那難道不是張娟芬在死刑議題上的不斷叩問?」


我的沮喪,源自於立報一直以來的定位。源自於,我們可以有更多實質上能做的事與想像。
如果我們早就把界線得很清楚,如果我們不要只看見一方的憤怒。
如果,我們還記得媒體應該,也能夠做些什麼。
( 不分類不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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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yersu&aid=7657366

 回應文章

mate : 國會議員大戰奇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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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8 18:54
時間會分辨真假

小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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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鷹姐轉貼曾柏文的文章
2013/05/25 02:23

這位曾柏文的這篇文章, 全篇在挺張正, 不知有無私交.  其實啊, 小肉球挺喜歡張正, 感嘆他被人坑了. 

(1) 在虛擬世界播種者, 是世新大學立報社記者鄭諺鴻, 董曉秋與潘鴻恩兩人目前角色只能暫時界定為抄襲仿傚者.  重點應在鄭諺鴻, 例如他 "聽來" 的源頭為何, 貼文動機為何.  (人名取自中時電子報)

(2) 把虛擬世界謠言 -- rumors & gossips -- 當成事實, 作出從虛擬世界跳躍到實體世界者, 是「台菲友好協會」-- 召集人世新大學夏教授 -- 等所謂NGO團體, 藉綠委在立法院開記者會, 會中強力引述 "便當文", 並指控台人欺侮菲勞.  此記者會被大肆報導, 散播至國際社會, 納入英文維基百科廣大興28號事件條目. 

(3) 小肉球家中有不少親友熟識張正, 同意曾柏文看法, 張正是個老好人, 俺會說得更白, 張正被同僚坑了.  小肉球疪議他, 是疪議他太信任 "人", 忘了做新聞應該信任 "眼見為信", 沒看到便當店, 怎可憑人言斷定便當店老闆, 就算便當店老闆, 怎知就是 "那一家" 的便當店老闆.  總之, 此事的 "深度" 超過他這位老好先生所能意料.

(4) 曾柏文也犯了輕信的錯誤: 隨便認定鄭諺鴻與張廖間存在 "權力關係", 隨便認信 "人言", 鄭諺鴻+董曉秋說 "聽來的", 就相信 "聽來的", 鄭說 "有心理壓力" 就相信有心理壓力.

(5) 若有網友說張廖兩人偽造新聞, 網友的話怎能當真, 張廖兩人並沒有偽造便當門, 講他們偽造新聞是廢話胡話, 張廖兩人是替假新聞背書, 偏偏兩人又都是新聞人.  至於張正曾經拒絕公開便當店老闆身分, 那是他遵守新聞倫理, 他的錯誤在沒查明便當店老闆身份, 並且以新聞人身份去背書偽造的新聞.  5/17白天開過立院記者會, 會上提到便當文, 此事已從網路言論跳躍到現實新聞, 5/17晚上張廖夜訪便當店老闆 -- 便當門已是新聞, 張廖以新聞人身份去夜訪, 選擇在臉書或報刊撰文並不重要, 重要是張廖以新聞人身份去夜訪便當店老闆.

(6) 曾柏文認為便當文沒破壞國家形象, 他的論據恐怕只有少數人相信, 講了一大堆拉拉雜雜台灣人對待外勞不好, 卻忘記眼前話題是廣大興事件是否影響台人對菲勞的待遇.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3-05-25 08:21 回覆:
:)

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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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感覺良好的UDN網民每天都在製造便當文
2013/05/24 14:09

譬如說台灣漁民被殺事件中

有個叫蘇信的馬迷就不斷推斷台灣漁民越界撈捕

其根據是漁船的速度與一小時逃脫時間等

煞有介事 其實是一種持見偏頗 心態可議的造謠

這種便當文太多了

但話說回來 四方報等站在外勞立場的傳媒要誠實反省

不是站在弱勢這邊就等同正義

還有那個瞎掰的神學院研究生

按聖經 說謊的背後就是撒旦在支持

(哈 如此一邊說謊一邊傳教 讓我想到寄居者~張爺有鐵證)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3-05-24 21:50 回覆:
立報與四方報並沒有刊登便當文,僅是張正在臉書中轉載了鄭姓記者的臉書,之後,張正有做查證工作,卻未料鄭姓記者找人假扮便當店老闆。事後張正知道自己誤信鄭姓記者,受鄭姓記者欺騙即請辭,同時立報也在第一時間將鄭姓記者解職。過去台灣許多新聞媒體,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刊登了不實或錯誤報導時,媒體不僅不會主動查證,也沒有向誰道歉,或者讓報導不實消息的記者受懲罰的處理措施。因此在某種程度上,立報跟四方報的道德標準高於主流媒體,尤其在今日,假新聞、置入性新聞司空見慣,主流媒體非但不以為意,還更是推波助瀾,煽風點火式的報導。比起電視完全不查清明來源,立報與四方報並沒有將便當文刊登在媒體版面上,只是記者個人的臉書卻也進行了查證與後續處置之實際作為,難道這不是其他新聞媒體該學習的守門人精神嗎?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3-05-24 21:54 回覆:
《網文分享》菲律賓殺台灣漁民 數十年如一日

台灣的討海人除了惡劣的海象,另一個最大的危險就是「菲律賓」和「印尼」。在東港黑鮪魚未成名之前,我小時候幾乎看到東港上新聞都是被菲印兩國擄船開槍的新聞。這種事每年必定發生,不過偶爾才上一下新聞,比今天這事件更嚴重的還一堆。我找出以前高中看到的一篇文章,寫作年代大約就是民國70年左右,裡面的內容其實跟今天的情況一樣,幾乎沒太大改變,以下為摘錄:

所謂漁船被扣補,船員遭屠殺情事,是從1968年7月20日,東港漁船連春財號被菲律賓扣補開始,隨後各國紛紛宣布二百浬經濟海域後,台灣漁船大量遭難,幾無礁類 。

據陳冠學先生統計,自1968年7月至1982年1月的12年半間,被扣漁船約在千艘以上,漁民被押當超出三千人,而漁船被焚毀,漁民被殘殺,當有數十艘、數十人。

漁船只要被菲律賓、印尼軍艦扣補,船員生不如死,而且要是扣補不成,即開砲轟擊,人船屍骨無存,例如小琉球建和志號漁船,於一九八一年八月,被菲律賓海軍擊碎,五名船員葬身海底。一九八四年二月小琉球海成號五名船員遭扣返國,他們表示,在被菲律賓海軍洗劫後,必須花費一百餘萬贖金才得回國,但菲國軍方變本加厲,索賠當初開砲捕船所花的軍火費。回顧不平等條約下的百年國恥,亦無甚於此。

漁船落入這兩國手中,船員必須集中在甲板上列隊受檢,稍有反抗動作,則遭開槍射殺,如吉盛一號的王保生和新慶旺號的的李杞璜等。輕微的用槍托重擊,尤其以船長和大副為然。

靠了岸,陸軍便接管。船上所有設備,漁獲所得洗劫一空,船員上岸身上所有也搜劫無遺,而且免不得又會遭毒打、污辱、用香菸燙爛嘴唇、罰勞役、作苦工等,受到慘無人道的私刑。

菲印等國設有重重關卡,凡是台灣漁民家屬前往營救被扣船員,則層層剝削,敲取重利,某些受託的華僑更落井下石,藉機設局詐騙勒索,直接找上台灣船公司騙取活動費,充當司法黃牛,等到錢到手了,卻逃之夭夭,毫無下文。

船員曾向政府建議,當武裝漁船,返航再於港口繳還武器,但政府不肯,至於所謂派艦護漁,只是虛應故事,與漁民合照一番而已,遇我漁船被人追殺,竟袖手旁觀,不加保護。

枋寮的船員接受訪問時表示,他有兩次被印尼軍艦追殺的經驗,某次在先鋒十一號船上,看到印尼船,立刻丟下已撒下的拖網,倉惶逃命。當時是在晚上,船上漁火全熄,全船船員跪在甲板上,向預先帶去的土地公神像膜拜祈禱,船長和大副全身發抖,因為萬一被抓,他們要負逃亡之責。...十幾年來,他上船十餘趟,每趟回來,都好像拾回一條小命,尤其來回經過印尼把守的『地獄海』,和靠菲律賓當關的『鬼門關』,人人無不下跪向神像訴求平安渡過,全船無不發抖顫慄。一旦被發現,即全力逃命,惶惶如喪家之犬,恐怖至極。(摘錄自洪田俊/拉番上船 遠洋漁船的黑暗地獄/1984年)

這些故事在我小時候常常會聽大人說起,但看大家的反應,似乎是好像今天才知道有回事,其實蠻感嘆的。小時候很喜歡去東港東隆宮或是其他廟宇玩,有時候會看到有些人眼眶泛紅去到廟裡,跪著跟溫王爺訴說什麼,有時聲淚俱下。以前搞不清楚會什麼拜拜要這麼激動,很後來才知道,這些人都是漁民的家屬。

當船公司通知家屬漁船出事後,其實家屬是很無助的。在這類擄船殺人案中,唯一能夠求助的除了船公司跟漁會外,剩下的就只有神明。有人會問說政府,政府?那是什麼?可以吃嗎?這類的事件都是船公司或是漁會去尋找可以跟菲律賓接洽的人,看價碼談判,付錢放人。
所以也才有前面說的司法黃牛。中華民國外交部或是中華民國海軍在這類事件中都是不存在的。比起政府,船上的神明還比較可靠。政府能做的,可能就是在死不見屍的情況下,要你等七年,然後給你一張死亡證明書。

所以看到電視畫面中,罹難者老婆喊的討海人間艱苦,想到以前討海回來會帶我去買玩具的四叔,心有戚戚焉。看到祂女兒喊著政府沒幫忙,其實正是東港漁民幾十年來的寫照。說真的,政府這幾十年來,做過什麼?以前也有漁民找立委陳情,開記者會。但依舊什麼也沒改變。這次的罹難者家屬算幸運了,有媒體關照。有多少漁民家屬只能在暗夜中哭泣。

也因此,每當有朋友問我為什麼東港對信仰這麼虔誠,我都用捕魚的說法。看看他們的處境,除了祈求王爺保佑,還能做什麼呢?就像文中的漁民。這類事情我聽過的程序就是找船東聯絡找人談判,接著看價碼討價還價,四處籌錢,借錢,接著上廟裡去求神明。

這幾乎是標準SOP了。找政府不如找神明可靠多了。

我三叔自從我四叔落海過世後,我奶奶就要他不要再討海了。這些年來,他其實也不太喜歡說太多討海的事。回去跟他看新聞,遇到跟捕漁有關的新聞,他只會簡單的用一句話表達他的看法。

宜蘭漁民控訴日方暴行時,三叔冷笑著說:「噴水而已,菲律賓攏開槍ㄟ。」

本次事件發生後,三叔大罵:「X你娘,垃圾政府(指台灣)。」

這麼多年來,我總有一種感覺,似乎台灣所謂的漁業糾紛只存在於那個叫做釣魚台的地方。直到昨天,媒體似乎才知道國境之南還有個更殘暴的對手。其實感概的原因有兩個:這麼多年來,其實什麼也沒改變,除了以前找原住民上船,現在找外勞。另一個就是這些事這麼多年來居然沒什麼人知道的樣子。

我其實問了我三叔有沒有被菲律賓追的經驗,但他只是這樣說:為什麼叫做討海不叫抓魚,因為魚不是我們去抓的,是跟海分的,是跟海討來的。

其實有了這次事件也好,這麼多年,枉死在菲律賓的漁民也不少,能讓更多人關注到漁民的處境。關於釣魚台的文總是大家愛吵的話題,但相較釣魚台,台灣漁民枉死在菲律賓槍下的冤魂和其多,付給他們的贖金也不知多少。這些發生在身邊真實的故事卻總是被掩蓋在那個虛無飄渺的小島下,真是很感概。

最後,希望小琉球的觀音媽能夠帶著亡者一路好走。也感謝各位對此事的關注。

-台灣PTT網友kokone-

本文出處:http://c.ntd.tv/161v7Re
最近進展:http://c.ntd.tv/10iPi5M
FB網友籲勿傷及無辜:http://c.ntd.tv/2whhQU


小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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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樓下我愛台灣兄
2013/05/24 10:31

胡慕晴此文在替立報四方報等人說項, 她完全不提董小姐.  事實如此, 在網路造假播種者是立報記者, 董小姐和潘先生是copycats (抄襲模仿者).

胡慕晴這篇文章的意旨, 撥開她那些文字的雲霧, 實質如下:

(1) 台灣確實虐待菲勞, 她舉證PTT的鄉民言論.

(2) 她將鄉民一時憤激言論定義為台灣國族主義, 她憐憫這種情緒.  她和她的朋友不明白, 第一, 這種情緒是因廣大興事件而發, 乃一時憤激; 第二, 定義為台灣國族主義尚必須觀察此種情緒是否能夠在時空找到民意主流的定位; 第三, 她把網路虛擬世界看成實體世界.

(3) 從胡慕晴此篇, 她和 "便當門" 涉及人等有交情, 像張正呀, 雲章呀.  感覺上, 她發此文在袒護朋友.  她忽視了造假, 胡小姐, 問題關鍵在於打一開頭就在虛擬世界造假, 然後, 又在實體世界造假.

(4) 少來這些 "耶穌之光" -- 造假就是造假, 不要被揭發以後, 再模糊焦點.  俺要問張正和雲章, "夜訪便當店老闆" 文算哪門子的求證, 小肉球一讀便失笑, 若是俺, 俺要看著這位老闆在營業時是什麼模樣, 所謂等一小時便當的菲勞在他店外站在哪個位置 -- 笑死人, 約在不相干地點, 叫做求證?

(5) 結論: 此文囉哩吧嗦, 婆婆媽媽, 辛苦俺讀完, 主旨在替立報說項.  真是浪費公眾資源的婆婆媽媽, 俺最討厭這一類型.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3-05-24 21:22 回覆:
思維事件,分析整個脈絡,其實是非常需要練習的。(我是指我自己。) 每一次事件的發生,即是一個經驗。 我們或許可以試著去學習、質疑和思辨,而不需太快作二分法。 二分法的思維固然可以很迅速很有效率,對於事件表面的的批評也許可以很直接了當,但台灣也許更需要的是關照各個視野,學習面對問題的深度與涵養。 因為有了生命的關照,就可以把島上共同居住的住民的哀愁,化為時繫心中的掛念。


網路偽新聞、匿名保護、國家形象:從張正轉貼便當文談起

畫面擷自公視節目「有話好說」。

文 / 曾柏文

便當文被踢爆為假,其中一篇作者董小姐在鏡頭前公開道歉,另一篇除作者鄭姓記者被其所服務的《立報》革職,主要轉貼者《四方報》總編輯張正的公開道歉辭職。其中最讓許多人扼腕的,是素來關注移工人權、形象正面的張正,慘跌一跤。

日前網路也充滿聲討奚落之聲,抨擊張正「偽造新聞」、「抗拒查證」、「破壞台灣國家形象」。然而細究目前楬櫫的事件過程(以下討論,先假定沒有新的內情),張正雖在文本傳播過程有重大瑕疵,這三點罪名卻都不能成立。相對的,對這三種指控的析辯,或許正是這起事件能留給台灣最重要的意義。

張正的錯誤與責任

便當故事,最初起於《立報》鄭姓記者臉書的私人貼文,其縱有誇大不實,也僅同於網上諸多惡搞文。相信其在貼文之初,絕對沒想到會被報社前輩張正轉貼、在網路上引起瘋傳,更沒想到會登上主流媒體,甚至被翻譯到國外。即便鬧大之後,鄭姓記者隨後刪文關臉書也來不及。

我可以想像,當張廖兩位編輯進一步找他查證時,這個年輕記者顧及「面子」與「飯碗」面對的龐大壓力,才會想出「找朋友來偽裝便當店老闆」這個餿主意。原想圓謊,卻讓張廖兩位編輯更無可逆地一起被拖下水,其聯名寫的〈夜訪便當店老闆〉一文也成為笑柄。

這個過程中,張正的主要錯誤有兩個:

一、轉貼之初,沒有進一步確認內容真偽。其讓報社下屬的一則私人貼文,搭著自己名聲的影響力延燒成公共事件。這個疏忽部分源於他對鄭姓記者的信任,或許也反映其長期主持關懷外勞的《四方報》,對這種消息欠缺該有的敏銳謹慎。

二、當議題延燒,張正偕同廖雲章一起進一步查證時,未思及整起事件的外部關注,以及兩人相對於鄭姓記者的權力關係,對後者造成的心理壓力與「欺瞞誘因」。張正在其公開聲明中為「被騙」道歉。但其真正的責任,在於不經意地創造出,讓鄭姓記者「加碼欺瞞」的心理條件。

這兩個環節,不管對於「媒體人」或「管理者」,都充滿值得警惕的教訓。

「偽造新聞」的罪責分配

不過即使有上述過錯,張廖兩人不能獨擔起「偽造新聞」的罪責。

所謂偽造新聞,涉及「不實內容」與「傳播」兩層。論前者,直到前夜晚上為止,兩位在主觀上仍相信鄭姓記者貼文的真實性(除非有進一步證據證明他們更早就知情)。其或許有對內容真偽的判斷錯誤,或許有造成鄭姓記者欺瞞的管理責任,卻無偽造之故意。

論後者,自始至終飽受爭議的「便當文」,只出現在張正臉書,兩位編輯從未以新聞形式將此登在《立報》或《四方報》上。「私人貼文」變成「公共新聞」,是由多方行動者共構的社會過程。即便消息的廣為流傳,部分需歸因於張正在社運媒體圈累積的知名度與社會信任,但每個不假思索的轉貼者、據此報導的主流媒體,也都因欠缺查證的再傳播,能在「偽造新聞」的責任大餅中分一份。

身分揭露的權力界線

張正堅拒公開便當店老闆身分,也在引來許多網民抨擊,視為作賊心虛的證據。這種民粹式的圍勦,欠缺對媒體工作者「保密倫理」的理解。

受訪者不一定匿名,但一旦「匿名」是訪問前提,媒體工作者就有責謹守保密承諾。「保密倫理」的鞏固,是要捍衛任何人在考慮透露敏感訊息時,免於身分公開的恐懼。一旦這條線鬆動,很容易令人們對「匿名受訪」失去信心,使媒體監督功能崩壞。以本案而言,只要張正承諾過保護對方隱私、他毫無權力將任何身分細節公開(即便是假身分)。這裡保護的不是當事人,是倫理原則。

「匿名受訪」當然可能成為報導或研究「造假」的遮羞布。但遇上相關爭議,公眾至多只能要求由具公信力之第三方(如司法調查單位、其他媒體)代表公眾調查,以釋眾疑。調查結果之公布,也須審慎斟酌相關訊息揭露尺度,力求在回應公共關切同時,避免無謂傷及當事人私隱權利。

一個尊重基本人權的社會,有許多事,不是大家想知道就有權力知悉的。近年無數網路人肉搜索、媒體追報,乃至檢方違背偵查不公開帶來的「關注暴力」,都一再凸顯台灣社會仍難釐清這樣的分際。

誰在破壞國家形象?

至於稱其「破壞台灣國家形象」,是非常欠缺比例感的指控。

近日觀察菲國媒體報導與網路熱議,便當文的份量,遠不及市場攤商「拒賣非人」(報導還強調「菲人」寫成「非人」)、外勞宿舍被包圍示威、菲勞被打受傷等畫面。論及對台灣惡感的積累,更不及「還沒調查就大規模制裁」、「派軍艦來我國外海軍演」、「被阻入台的勞工淚眼汪汪」以及「我國總統特使慘遭羞辱」等消息震撼。這些「有圖有真相」的新聞,搭配過去台人虐待菲傭菲勞的證詞,遠大於這則改寫自臉書貼文的插曲。

諷刺的是,若問台灣有誰致力替菲勞打造友善環境,「改善」台灣國際形象,長年以熱情與使命感維持《四方報》、服務外籍移工的媒體需求的張正,絕對是佼佼者。他認識的菲籍友人,也絕對遠多於大多數抨擊他的人。若以這次事件中的瑕疵宣稱張正「不適任」,轟他下台,衝擊《四方報》的經營,才真正會「破壞台灣國家形象」。

便當文事件的三層意義

「便當文事件」的意義,絕對不是揪出幾個「偽造新聞、破壞台灣形象」的禍首,便可額手稱幸。這個事件對台灣最大的價值,或許正是從上述三個罪狀的析辯中,能夠被提煉出的意義:

一、「自媒體」的傳播倫理

本次事件凸顯在社群網路時代,網路使用者透過參與訊息的生產與傳播過程,從傳統「媒體閱聽人」(Media audience) 過渡到「自媒體」(Wedia) 的轉變,與對公私界線的模糊。傳統上由媒體編輯承擔的種種責任,不可避免地分散到每個促成訊息流傳的網民身上。除非有「隱私設定」,任何人的貼文都可能在爆量轉貼中忽然成為公眾焦點,而不能以為永遠是私下呢喃。這種責任,對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公共人物,或是有相當數量媒體受眾(如臉書、微博、Twitter的追隨者)的發佈者,特別重要。

提醒前述責任,並非主張一種「要有充分證據才能發言」的保守邏輯。相反的,我相信容許「欠缺確切事證的合理懷疑」,對深化公共審議有不可抹滅的意義。這裡要強調的,是發言轉貼時需「釐清」文本屬性、有無查證,與信心水準在哪。例如,聽說的事就不該寫得好像目睹,碰到的孤例也不宜寫得宛若通則。

最後,轉貼他人訊息之際,也宜考量彼此的權力角色。轉貼前徵詢仍是必要──特別是當轉貼者的影響力較大,可能會逼對方面對「不預期的關注」時。而當兩人有上司下屬或其他權力角色時,最好也想想,也「轉貼」與此權力基礎的交互作用。

二、「揭露權」與「隱私權」的拉扯

網民要求「交出便當店老闆」的聲浪,凸顯出對記者「保密責任」的陌生。背後則反映出,當前社會在「公眾知的權利」與「個人隱私」間,還欠缺成熟的倫理思辯。資訊時代,這種欠缺帶來更高風險。

例如,近年風行的「人肉」、「踹共」跟「踢爆」文化,雖在用於對付大型組織(企業、政府)或當權者時,能平衡資訊不對等的權力傾斜,但當用同樣姿態對付「個人」,卻往往帶來嚴重侵犯人權、具毀滅性的壓力。更糟的是,這種「暴行」往往是集體而分散,不管轉貼、謾罵的,多數參與者在從眾心態下,罕能意識自身責任。

未來,從類似爭議深化我們對基本人權的尊重,發展出兼顧兩端的處理模式,都是重要挑戰。

三、以國家形象為名

最後回到所謂「台灣國家形象」。

十九世紀以來世界史留下的重要教訓,就是「國族情感」能動員起龐大社會心理能量,促進團結讓國家興盛,但卻也因從眾性對個性與差異的壓迫,帶有導向集體盲目的危險。因此當人們以傷害國族情感為由,要特定個人負責,我總會份外警惕。之前的遵守裁判專業卻遭免職的鄭大為,或是今天的張正,均為例。

考量張正的公共身分,轉貼這則未經查證的消息,是嚴重的疏忽。但不能忽視的是,許多人之所以不疑有它地轉寄這則消息,也是因為台灣從外籍移工的僱傭過程、勞動條件、法規環境與社會習慣,存在不少對移工的歧視剝削。便當文是虛構的,但它的流傳,承載了大家對台灣社會「實際上沒那麼友善」的默認。而這種認知,業已從同時其它幾件「實際發生的」新聞事件得到佐證。

此時,真在乎「台灣國家形象」的人該知道,面對並試圖扭轉這個社會的醜陋真實,遠比把某位疏於查證的媒體人揪出來祭旗,更為重要。我反而希望,這次爭議能讓更多人知悉,張正其《四方報》默默關注移工的多年努力,並從當中看見,某些自己也能努力的事。

  • 本文作者為荷蘭國際亞洲研究所(IIAS)博士後研究員。
  • 本專欄內容為作者個人言論,不代表公共電視立場。

我愛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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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女人! 她太想紅了!
2013/05/24 06:50
董曉造假貼菲勞買不到便當,擺明故意讓自己滿足網路英雄的白日夢。還表示: 被翻譯英文傳送菲, 那很好!-- 唯恐天下不亂. 已嚴重傷害國家形象!怒火中燒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3-05-24 21:13 回覆:
她應該悔不當初吧!

小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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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胡慕晴小姐生活在玫瑰園裡嗎?
2013/05/24 02:13

小肉球覺得胡小姐咋咋唬唬, 她恐怕沒混網路, 若混網路會很習慣鄉民那套語言, 像俺, 只視情緒發洩而已, 毌須大驚小怪, 鄉民嘴裡喊打喊殺, 只限於在網路虛擬世界好勇鬥狠一下.

便當門這事, 有趣的是:

-- 在虛擬世界播種, 播種者為世新大學立報社鄭記者, 董潘二人僅為copycats.

-- 在實體世界收割, 將虛擬世界gossip搬至實體世界具象化, 乃綠委立院記者會, 綠委抬出台菲友好協會等所謂人權團體, 台菲友好協會召集人夏小姐是世新大學教授.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3-05-24 02:44 回覆:

慕晴常上網。

鄉民那套語言,其實可以改進,而不是習慣,情緒發洩除了利己,可否也有利眾生,或者會傷及他人?其實都可再作考量與三思。

我們弱智、我們八卦、我們人云亦云,我們整個社會都是共犯結構。


Pha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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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了
2013/05/24 00:53
完全無法理解  ~ 做這種事情的心態? ! 真是變態呀 !!
http://blog.udn.com/pharos01/article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3-05-24 02:34 回覆:
的確難以理解。

烏拉瑰本尊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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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化了自己國家的形象
2013/05/23 06:57
煽動對個人的仇恨和抱負只是矮化了自己,醜化了自己國家的形象,一點好處沒有, 只有壞處。逞口舌之能是內荏的表現,譁眾取寵,令人生厭。
(udn)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3-05-24 02:34 回覆:
有人發起拒買菲貨,為何不能拒賣便當?這些純屬個人行為,問題是,是誰把他放大處理了? 這恐怕才是台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