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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支持動保修法,規劃寵物繁殖, 邁向沒有流浪狗的文明(5月28日(一)9AM,群賢樓,一起來關心動保法)
2012/05/21 23:13:01瀏覽1851|回應9|推薦78


今天在大太陽底下的長跪黃泰山先生與動保人士,終於得到立委的善意回應,答應將動保法排入下禮拜三的議程。

黃泰山表示,動保法頒佈超過十三年,流浪動物處境卻日益悲慘,民國九十年至一百年的十年間,共有一百二十三萬隻流浪狗被抓進收容所,「其中一百零四萬隻再也沒活著出來!」

黃泰山批,政府管理不力,造成不良飼主與繁殖場長期氾濫,農委會身為主管機關,卻從不提修法補足動保法缺失,「只要民間提出修法版本,農委會就全數反對」;農委會官員甚至說,「政府對於民間修法,一定會有所反對」,可惡至極。

5月29日(三)9AM動保法排入議程,不過黃泰山對動保法修法並不樂觀,他預計農委會可能會對動保人士的修法版本作全數反對。

5月28日(一)9AM,歡迎大家能一起共同來關心動保法。

您的介入與關心,

極可能結構性的改變目前國內流浪貓狗飢餓與被虐被殺的悲劇

以及

目前愛心媽媽們疲於奔命的處境

我們可以借鏡德國

德國政府沒有花費任何公帑用以捕犬、留置犬隻及殺犬

這筆公部門的預算

大可以用來監督、控制狗口來源,

並且資助動物收容所尚且綽綽有餘

您的關注與支持,可以讓國內的貓狗不必再流浪!

感謝各位的善心,並祝福螢幕前的您!

讓我們可以自豪的說:我們擁有八百萬狗口,卻沒有一隻在流浪。

讓台灣的貓狗都能說:「我不是在乾淨舒適的收容所,

就是在溫暖的家中。」

大老鷹姐姐敬上謝謝



我們目前的動保法不容許放養,然而現實裡卻存在許多的流浪貓狗。

該怎麼辦呢?

解決流浪貓狗的問題,不能只有安樂死。另一個有效可行的方法是TNR,幫流浪貓狗節育。然而動保團體有一派是反TNR,他們認為與其讓貓狗在外面,不如讓牠們安樂死,因為牠們在外面可能有很多危險,並且擔心牠們會攻擊人。

現在的動保法,最離譜的是愛心媽媽如果把狗抓去結紮再放回原地時,動保法就說愛心媽媽棄犬,可以罰一萬五到七萬。

愛心媽媽只是幫忙流浪貓狗作節紮,她們並不是原棄主,怎麼反要苛罰愛心媽媽呢?

現行的動保法非但沒有解決問題,卻相對的懲罰了試圖解決流浪貓狗問題的愛心媽媽。

許多的愛心媽媽,她們都已累得不成人形,我們政府不但沒有幫助她們,不但沒有與她們一起來合作解決,還要懲罰她們?!

為什有這麼多的流浪貓狗?究其根本原因是來自於貓狗的買賣行為!

商家為了投消費者所好,不斷地推陳出新。

在流行之下,我們有一窩蜂的黃金獵犬,一窩蜂米格魯,一窩蜂的哈士奇。

名犬名貓都是近親交配,牠們都有先天疾病,黃金獵犬髖關節很容易骨折,一輩子不會好;折耳貓一輩子都在疼痛,因為牠的軟骨先天發育不全;巴哥犬,牠尾巴是捲的;脊椎骨也是捲的,牠們一輩子都在痛。

如果人類能夠節制,不再迷信名犬名貓,不再把人類的視覺喜好建立在貓狗的畸型上。

或者,國家乾脆立法明文規定,先照顧好現存的貓狗,而不是放任養殖場不斷地推陳出新,生育各式各樣的痛苦物種。

我們不需要寵物店,不需要養殖場。

而是我們應該先把街頭的流浪貓狗安置照顧,我們是否能夠立法,優先照顧這些已經出生的小生命,我們是否能夠立法明文規定,貓狗以領養代替買賣。

在德國,有八百萬隻狗,而且沒有一隻狗在流浪。德國可以做到沒有流浪貓狗,我們可不可能做到?

台灣迫切需要一個更能夠保護動物的動保法,的確非常需要一個能真正解決流浪貓狗的動保法,這裡面應該包含人類與其他生物共存共榮的精神,而非用人類的觀點去剝削殘害其他物種。

動保人士黃泰山長年以來,不斷地疾呼奔走,用謙卑苦行的方式企圖喚醒立委諸公,期待有機會可以改變大環境整個制度,因為他知道一隻一隻貓狗的救,不如從根本體制上作改革。

你也可以加入,讓我們匯注成一股民意,督促立法院走向更文明更善待貓狗的國家。

攝影/潘翰疆


 

這年頭「日頭熾炎炎,隨人顧性命」,卻看見黃泰山先生與動保朋友們在大太陽下為動物的生命請命,他們的精神實在令人感佩!

該版本如果可以通過,則可以限制國內養殖業過度繁殖,其內容包括動保法第五條第五項修正案:飼主應為其所飼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節育,飼主得按次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為該動物繁殖之申請,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繁殖。申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第三十條之一增修:第二項違反第五條第三項,未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而使所飼養應辦理登記動物繁殖者。

動保法第五條第一項修正案:除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經許可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業者外,任何人不得繁殖或買賣特定寵物。飼主得按次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為所飼養之特定寵物繁殖之申請,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繁殖。申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增修第二十五條之一:第二十五條之二 違反第五條之一規定,未依規定申請許可而擅自繁殖特定寵物,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五條之一規定,未依規定申請許可而擅自買賣特定寵物,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攝影:潘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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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以自囚、苦爬等手段替流浪動物請命的動保人士黃泰山,今(21)日上午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外發起「長跪」行動,呼籲立法院能將《動物保護法》修法排入議程。圖片:楊宗興/攝
新頭殼newtalk 2012.05.21 楊宗興/台北報導

曾以自囚、苦爬等手段替流浪動物請命的動保人士黃泰山,今(21)日上午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外發起「長跪」行動,呼籲立法院能將《動物保護法》修法排入議程。黃泰山痛批農委會阻礙《動保法》修法,如果讓漏洞百出的《動保法》未能在今年順利修法,將有幾10萬動物生命無辜受到迫害,再次修法又要等到明年。

黃泰山上午到立法院中興大樓前下跪,請求立委速審《動保法》。他表示,他將自今天起,每天上午10時跪到下午4時,由於是持久戰,他呼籲網友一起接力,用跪1小時、休息1小時的方式保存戰力,直到《動保法》修法排入議程為止。

黃泰山批評,《動保法》正式上路已經超過13年,但流浪動物的處境卻未有改善,反而每況愈下。他說,民國90年至100年的10年間,共有123萬隻流浪狗被抓進收容所,「其中104萬隻再也沒活著出來!」

黃泰山指出,立院本會期好不容易推出《動保法》修法版本,如果能夠在本會期過關,台灣的動物保護將會向前跨出一步。但他說,520之前立院議程全被油電與瘦肉精等法案占滿,其他議題都延到520之後,目前離休會只剩不到1個月,他對《動保法》能否完成修法感到憂心。

黃泰山坦承,動保議題是弱勢議題,很可能排不上議程,但錯過這個會期,至少得等1年以上。他也強調,現行《動保法》漏洞百出,特別是從源頭杜絕流浪狗方面,幾乎沒有任何有效的規定,造成流浪動物問題遲遲不能解決,反而導致收容所狗滿為患,許多流浪動物就命喪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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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yersu&aid=647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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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3 00:10

德國人素質平均.在歐盟也是唯一有成長的國家

如果我們比照德國的嚴刑峻法.想必又能弄出一堆藍綠口水戰吧

什麼樣的人會用爆竹.這樣傷害一隻無辜的狗?

殘忍至極!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5-23 07:38 回覆:
不管藍綠  管可以做該做的事
那張照片太令人難受了....
這是哇卡奈依的回覆

據傳是大陸的事件,有沒有找到下手的人,則不詳。

之前我們這邊新聞也報導過有人拿野狗練十字弓⋯我常這麼想

一個社會對待其他生靈的殘暴與其國內的人權、社會治安恰為反比

這是人性貪婪嗜血共業的果報。今天我們對虐殺的麻木或無動於衷

終有一天也會由這樣環境中培養出的子弟,以人為對象來發洩這種情緒

屆時,我們再怎麼譴責都不重要了,因為魔鬼正是我們所塑造來的。

 

阿鍾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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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2 20:56

支持與感佩

為流浪動物發聲的人 !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5-22 21:12 回覆:

謝謝阿鍾哥為流浪動物發聲!謝謝

黃泰山說,台灣動保的問題在制度,迫切需要從法制面、產業鏈、結構鏈的徹底改變,杜絕非法養殖場,民眾並以領養代替購買,破解產業鏈。

沒有購買,就沒有養殖,沒有養殖,就沒有虐待與丟棄。


pts 於 2010-09-24 上傳

台灣的動物保護法已經實施十二年,不過動保團體批評,到現在流浪動物的問題還是很嚴重,安樂死太過多,捕捉的方­式也很殘忍,動保團體今天開始發起八天的苦爬活動,要用爬的方式,來替流浪動物請命。

動保人士跪在行政院門外,開始用爬的,慢慢前進。這樣爬,就是要體驗流浪狗、流浪貓,被遺棄而流浪街頭的滋味。其中這一位原本就行動不便的社運人士黃泰山,更拖著變形的雙­腳、辛苦的爬,而且要連續苦爬八天,他說這麼做,就是要替不會說話的貓狗來發聲。

動保團體拿出照片指出,台灣的流浪動物一直被當成是垃圾而不是生命,所以捕捉牠們的過程很殘忍,收容牠們的環境很惡劣,而根據統計,從八十八年到九十七年,各縣市的收容所­抓了九十萬隻流浪狗,卻高達七成三被安樂死,在在顯示出流浪動物的問題沒被解決。

動保團體批評,動保法實施十二年,國內動物的福利完全沒有被照顧,所以他只好用苦行的方式來呼籲政府,要減少動物不當繁殖買賣,應該修法課徵寵物交易特別捐,而各縣市應該­成立動物保護處,專責來保障動物的權益。記者林靜梅沈志明台北報導。"


抗議農委會不解決非法繁殖犬貓的問題,今天有動保人士,選擇把自己關進狗籠裡四天還要絕食100個小時,要來體­會繁殖場裡狗狗的痛苦,更沉痛呼籲主管機關,別再漠視這些動物的痛苦。

把自己當成狗,動保人士黃泰山,決定接下來的四天內,把自己關在狗籠裡面,不吃任何東西,體驗那些在繁殖場受苦的小生命、牠們是如何被對待的。一百個小時囚禁自己,並完全­斷食,用這麼激烈的方式,黃泰山說,這都是因為政府太麻木,放任業者虐待並棄養這些不會說話的動物。

發起活動的網友,拿出影片指出,這隻毛髮糾結的約克夏母狗,不斷繁殖,一年生三到四胎,因為體型小只好一直被剖腹,肚子上全都是開刀的疤痕。前來支持的藝人郭昱晴,也忍不­住紅了眼眶說,繁殖場對待這些生命、慘無人道,簡直就是地獄。

把自己關進籠子的黃泰山,也曾經透過苦爬,為流浪動物請命,因為小兒麻痺、雙腳萎縮的黃泰山,用激烈方式抗議,就是希望大眾能從狗的角度與感受,看見牠們也是生命,以認養­取代購買,終結非法繁殖買賣業者的黑心行為。記者林靜梅謝其文台北報導"


■♀醫楊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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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家禽家畜都是人類為了自己的目地而出現的
2012/05/22 17:59

狗....是人擇的結果, 流浪了, 自然回到生存野性

山裡無數次遇見"狗群", 有的群體包括2-3隻瘸腿受傷的

雖心中害怕需以杖驅

卻又佩服狗群間相互扶持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5-22 20:40 回覆:

流浪之後的狗回到自然生存法則的野性

相信楊醫即使一人,也能鎮定的以智慧化解

山中的狗比起都市的流浪犬  恐怕要自由快活的多

領養狗隻,拒絕購買

 

 


哇卡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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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氣憤的事
2012/05/22 13:14

虐待動物的事時有所聞,以下是一次看到有人拿炮竹炸狗的慘狀時,自己的回應:

 這種畫面不會上電視新聞,除了血腥到該分級才能播出外,主要的原

因是大部份的人只是會關心與人相干、與己相關的事,別的物種待遇如何?是閒到沒事才會稍微注意一下的⋯。

然而,真的於己無關嗎?有種較學術的說法是這麼說的:衡定一個國家文明的標準,只要看她這個社會對弱勢照顧的程度便知。我用白話一點來說吧:天道有還,當一個社會對不公平或暴力的事普遍麻木不仁時,任何一個人被霸凌或脅迫對待時,請不要悲情地呼天嗆地,因為你自己原本也是幫凶之一。

有人會說,狗是一條命、豬也是一條命,我們吃豬肉何曾有罪惡感,玩死一條狗或吃狗肉又有什麼大不了?就生物掠取蛋白質來補充自身能量的觀點上,這理論沒錯。但就性靈的角度而言就差別天南地北了。如果一個人能對最好的朋友算盡到啃完牠的肉這般地物盡其用,這人的人格可想而知。

再進一步說,一個人宰了另一個人,而且也吃了他的肉,不也是客觀地掠取蛋白質來補充能量而已,為什麼這事在世界各國的法律中被認為是終極惡行?原因很簡單,一旦一個社會裡這種事被認可,這種社會即將自我毀滅了,因為人人惶惶不安,而戰勝這樣恐懼的最好方式便是先下手為強⋯。

我們該譴責的原因,不在於自己是個出世唱高調的溫情主義者,而是在於入世的防範整個社會墮入到無間地獄的惡狀!為了別人也為自己,多多善待萬物,我們才有未來。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5-22 20:30 回覆:
太難受了.....

哇卡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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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觀﹠消費觀
2012/05/22 12:56

在一些國家的普通家庭裡,他們對家裡的貓狗等寵物的定位,是家庭的一份子⋯這是我們國人多有用錢去物化生命,充作生活消遣的作法,南轅北轍的差異。除了解決現有流浪犬隻的問題上,採取必要的防堵蔓延的措施之外,宣導人們對生命尊重及認識自己應承擔的責任義務,不會因一時興起,看部電影後就一窩蜂地成為犬隻繁殖場作虐的幫凶,此為當務之急!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5-22 20:28 回覆:

台灣合法貓狗繁殖場超過一千家,而非法業者比合法還多。

大多繁殖場為了趕流行潮,給母狗施打催情素,讓原本一年兩胎的狗隻生三、四胎,造成母狗骨質快速流失,身體快速老化。

生到不能生的母狗,繁殖業者為節省成本,不是將之棄養,就是任其餓死。

對於賣不出去的犬隻(六個月以上的犬隻很難賣出去),也採取同樣的處理方式。

全台灣每年捕捉超過10萬隻的流浪狗,其中約75%遭到撲殺,其餘12%病死於動物收容所。

近年來收容所裡捕捉的貓狗中,純種比例越來越高,主要來源是從繁殖場。

一旦被捉進收容所,12天內無人認養,便遭到撲殺。

收容所內環境惡劣,許多狗染病而死,或互咬致死,或渴死或餓死,情況悽慘。

造成純種狗大量被棄養的原因,正是都會民眾愛買名犬,使得繁殖場如雨後春筍,以極端殘忍的手段快速繁殖名犬,並以極端不人道的方式對待賣不出去的犬隻。

全面普查合法繁殖場,嚴格取締非法繁殖場

沒有買賣 就沒有繁殖  沒有繁殖 就沒有虐待


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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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
2012/05/22 09:30
通過, 將是令人振奮, 大家的努力有成, 台灣的人道更進一步...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5-22 20:18 回覆:

不那麼容易

一是養殖場、寵物店禁絕,既得利益者的反彈。

二是全部以領養方式,民眾的接受度如何?


nothing speci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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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h...
2012/05/22 09:05

你下面貼出的那隻白色德國狼犬
就是狗寶的狗系
只不過狗寶 要更雜些 尾巴被剪 面色與體型秀氣多多 ...

唉~ 我愛狗寶阿~
只因它
更愛我阿~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5-22 20:09 回覆:

狗寶不知自己是狗

因為它的主人很愛它

它也加倍的愛它的主人

 


大老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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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對『停止繁殖虐待』付諸行動的總統
2012/05/22 03:08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5-22 03:10 回覆:

照片中的歐巴馬抱著名叫“Baby”的狗,她只有三條腿,曾在加州狗繁殖場的受虐歲月使她失去了一條腿。

玩具貴賓“Baby”大部分的日子在小籠子裡渡過。

她的聲帶被繁殖商人切掉了,使別人聽不到牠的哀嚎。

在她旁邊的籠子裡的其他狗,出現刻板發瘋的行為,原地重複旋轉與翻白眼。

也有些罹患重症,肢體殘廢或全身骯髒糾結的亂毛。

刻在“Baby”耳朵內的數字,顯示她只是繁殖廠眾多的狗之一。

在Jana Kohl著作『愛上稀有品種』刊載了歐巴馬這張相片。

歐巴馬和Dick Durbin並針對打擊狗繁殖場的虐行,共同簽署一項條例草案,也贏得了人類社會有史以來,第一位對『停止繁殖虐待』付諸行動的總統。


The above photo shows Obama with “Baby,” a three-legged dog that lost its fourth limb following years of mistreatment at a California puppy mill. The toy poodle spent much of its life locked in a small wire cage. The breeders cut out Baby’s vocal chords so that they would not have to hear her cries. In cages next to her, other dogs literally went insane, spinning repetitively with blank stares. Still others were gravely ill, maimed and had filthy, matted coats. A number was tattooed on the inside of Baby’s ear, marking her as just one of many dogs at the mill.


Barack Obama posed for this picture for Jana Kohl’s book A Rare Breed of Love. Obama has co-sponsored Dick Durbin’s Bill to crack down on abusive puppy mills, and has earned the first ever presidential endorsement from the Human Society.


大老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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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為什麼沒有流浪狗??
2012/05/22 03:03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5-22 03:06 回覆:

Yu Yun Tsai 寫於 2012年4月23日16:46 ·

 

德國為什麼沒有流浪狗?

 

在一個除非犬隻身心重病,無法醫治的情況下才准予將之安樂的國度,為什麼能夠每一隻狗都得到照顧?為什麼沒有一隻狗需在路上徘徊乞食?為什麼在一個擁有八百萬狗口的國家不須有捕犬隊的存

在?為什麼如此眾多的狗口,卻無須為了控制數目而將之安樂死?

 

 

動保法落實是因素之一:德國法律規定,棄犬者〈包括遷居而將犬隻留在原地者〉需繳約台幣九十萬之罰款,嚴重虐待犬隻者可判至兩年之坐監徒刑。德國法律賦與警察監督、糾察、取締虐待動物行為之權責;比如即使只是發現犬隻被拴以鐵鏈,或關在溫度太低的房中,此系違犯法律,即可偕同警察搜證,立時提出控告〈此點與台灣受檢單位,你推我拖,互踢皮球,或一紙公文飛來飄去,最後不了了之的辦案方式如南轅北轍啊!〉。

 

 

德國的寵物店不准販賣犬隻,此規定有母法為據:犬隻飼養法對於每隻狗包括休息、運動的空間,犬舍的建築材料、規格、濕度、溫度、光線...,均有嚴格的規範,此為寵物店無法提供的條件。〈如夜市街頭販犬的情況在德國更不可能存在〉。在德國每個家庭欲飼養寵物需辦理{戶口登記}!!!!

 

 

繁殖場亦有相同的規定,加上繁殖同業公會基於動保意識、倫理角度及品質的保證而自律甚 嚴,且互相監督因而繁殖的數目受到合理的控制。比如公會有小型母犬一生不得生產超過兩胎的協議又比如某類犬隻如狼犬,最高生育年齡為八歲,再如比利時 狼犬,每年在德國繁殖的總數不得超過七十隻

 

因有限的繁殖數目及健康的品質,故所出售的犬隻價錢極高,繁殖場的協議不但利己利犬,且不會對社會造成負擔。

 

 一般德國人都具有替狗作絕育手術的觀念,即使是高價購來的狗,通常也會將之結紮,而生活在收容所的犬隻亦一律須作絕育手術。

 

 

德國的動物收容所因系由公益團體所經營,所以都能得到政府的資助,不足之款數由會友會 費及募款而來,而來收容所領養狗者大都需繳些許手續費,如被領養的狗需作身心治療,則手續費亦可免。如果飼主有不可抗拒之原因,如死亡、重病、失業、破 產......,而必須將狗送到動物收容所,亦必須繳付手續費或樂捐。

 

 

在德國想要擁有狗的人,通常會到收容所去{收養}(重要),欲領養狗者需通過考核,包括領養狗的動機、有否照顧狗的經驗、家居空間、經濟情況......,通過審核者需簽署接受動保義工隨時追蹤及審查犬隻生活狀況的法律文件,此為避免犬隻再度易主的防範之法。

 

 

“勿以虐待動物為樂,牠對痛苦的感受和你一樣”此為幾乎人人都能琅琅上口的德語押韻詩句。幼兒園及小學教師也會教導孩子勿向家長要求寵物作為生日或耶誕禮物。以上垂手可得之兩例,可窺見德國動保教育之普遍。

 

 

德國政府無需花費任何公帑以捕犬、留置犬隻及殺犬若有此筆預算,運用於監督、控制狗口來源,且資助動物收容所尚綽綽有餘。台灣已有代表十五萬張選票的人士參加替狗爭權的遊行,能吸取國外經驗,傾聽有心人士諫言而願意大刀闊斧,斬除多年有 關流浪狗問題衍生而出的沉腐之候選者,必能因“民之所欲,常在其心”而受到尊重、信任、愛戴,進而獲得勝利。

 

 

人類的好朋友——狗在德國有著至高無上的位置,甚至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哪個城市能和德國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