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假都更,真搶劫
2012/03/27 20:57:01瀏覽3188|回應21|推薦96

(3/29)晚上,「都更講堂」將在士林王家旁的捷運橋下展開,由學者專家、律師及都更案的受害當事人,向大家說明目前都市更新條例的問題,並共商未來可能的行動方向。 

3/30晚上十一點,這次的主題是"如何做都羮",歡迎有滿肚子"意見"和"作法"的朋友,市長官邸(台北市福林路315號) 前碰面,你不用擔心深夜治安問題,因為,有可能哪裡愈夜愈安全!


對了,請繫一條領帶或鞋帶在脖子上,再帶一本書來交換,可以用來裝氣質,或打發時間 ,我們只交換,不買賣, 
歡迎轉貼~

辣俱成灰眼屎乾

「都更釘子戶」背後的關鍵奧秘 5分鐘包您看懂士林王家-文林苑都更案懶人包

with 246 comments

(圖/文: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歡迎自由轉載)

為了守護一個家、一片地和一種樸實生活方式,士林的王家人,從平凡的中產家庭,一步一步變成媒體口中要價兩億的「貪婪釘子戶」、變成了阻礙城市進步的「全民公敵」。

這兩家人究竟為了什麼?到底在他們身上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與「都市更新」扯上關係後,原本寧靜的三代生活就像天外飛來橫禍一般,陷入前所未有的風暴?

兩年來,王家兩家人經歷各種抹黑與司法程序, 仍堅定地拒絕建商開出的華廈條件,他們要清楚向樂揚、北市府與社會大眾說:「饒了我們兩家49坪,請把我們家劃出去吧!我們不要錢,一塊錢都不要!我們願意完全無條件退出都更!」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面對38戶搬出去住戶的抗議壓力,也一度表示:「建商若願重新申請都更案的變更程序,可將王家劃出」。然而,建商不答應。北市府也沒辦法。士林王家面對態度堅硬的建商,現在面臨最緊急迫切的危險是,台北市政府不顧中央主管機關仍在進行協調輔導,便依都更條例36條,逕行發出強拆公文,準備2012年3月19日起,要求警察和公務單位強行拆除王家。

2011-8-13在王家前一起畫了"家,不賣也不拆"廣告看板

也許您現在還感覺不到都市更新與您的關係。看看以下王家遭遇的事情,值得所有人做為借鏡。

因為建商為都更暴利大肆圈地,很可能下一個就圈到你。


一、建商重金打造「釘子戶」形象背後,你看不見的事…

某個號稱是都市更新第一品牌的建設公司,從2012年2月起,屢次花費重金,購買全版、半版廣告,刊登不實內容和聲明稿不下十餘次。這些偽新聞形式的內容,把王家塑造為「大開獅口要兩億的貪婪釘子戶」、阻礙城市發展與效率的「全民公敵」,以及讓其他38戶住戶至今仍無法回家安居的「自私鄰居」。企圖塑造王家是釘子戶的社會印象,逼迫北市府強拆王家。

八十幾歲的王家老阿嬸眼角總噙著淚水,問我們:「可不可以叫勒羊把我們家劃出去?大家各退一步,以和為貴,為什麼一定非要我家的地?」老人家無法理解,為何尊重地主意願變更圖面設計,就可以不拆她家,而這樣一樁簡單的事,竟會這麼困難?

王爸爸已經六十歲,每天早上三四點就辛勤起床通車上班,自從遇到都市更新後,六十歲的王爸爸,才開始學怎麼上網,收信,找資料,也從原本不會用電腦,到可以自己打字寫陳情書。時常半夜整理自家資料,整夜沒睡,就要準備出門工作,身心俱疲。

您也許不知道,這兩家人究竟經歷了多少日夜的恐懼,睡不上安穩一覺,家中架設的監視器鏡頭被砸壞,建商時時派人徘徊攝影,市政府動輒發送公文恐嚇。

究竟一樁都更案背後,有什麼不公義的事實,讓王家全家人憤怒之餘仍願共體時艱,一起堅持這個孤獨的決定?而北市府與該建設公司又有什麼不為人知的「壓力」,得要靠官商合作強拆兩戶無辜人家來排解?當中的箇中緣由,我們即將為您暴露都市更新官商勾結的金權真相!

二、士林文林苑都更案事件爭議點

1. 「都更預售屋」的問題:把你家的地賣掉,不用你同意

2006年,王家花了兩百多萬將全家從裡到外整修翻新。更早之前,他們就拒絕另一家建商協談合建的提議。當年六月,樂揚建設初步探知王家不願加入都更之後,董事長就殷切帶著另一份設計圖 (如下圖),說:「王家不加入蓋大樓沒關係,換兩棟二層樓透天厝給你」。換句話說,該建設公司從一開始就知道王家不願加入的意願卻未作登記;想勸他們把剛整修好的新透天厝推倒重練、換成兩棟兩樓透天厝,如果王家會答應,才真的叫做貪錢,或是頭殼壞去。可想而知,王家五兄弟堅決拒絕。

95.6.6 該建設公司董事長登門拜訪,得知王家不願參與合建,特別準備A方案。重建兩棟兩層透天厝,條件是換取王家未使用的地下容積。當時甫整修完畢,頭殼壞去才會答應。換言之,95.6當初建設公司明知王家不願合建,卻刻意不予記錄。

您以為禮貌說個「謝謝,不參加」就沒事了嗎?不是,在都更遊戲規則裡,就算是合法地主,也逃不過多數決計算的魔障(見下圖)啊。2007年5月1日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核准,2009年6月16日事業計畫核定。這兩年間,王家連一次公聽會、審議都沒參加,更不知道文林苑都更預售屋,是怎麼如火如荼地在半年間100%完銷。在毫不知情也從未同意的狀況下,王家合法土地已經被建設公司賣掉了!!

王家陸續接到預售住戶的抗議電話,「樂揚建設說你們已經拿走了一億多還死不搬走,怎麼這樣厚臉皮?」王家人也是禮貌地邀請對方來家裡坐坐,表明沒拿過一文錢,不知道自己家在外面被汙衊得這麼難聽。

看看「多數決」可以怎麼透過有技巧的圈地,創造出來。

 

2.  二米五與三米三巷道旁,十五層高樓拔地起,一旦大火來臨,消防車進不來!

「文林苑」基地僅兩側臨路,另兩面各接二米五、三米三的狹窄巷弄,竟要蓋起15樓高房。

根據〈消防車輛救災動線指導原則〉規定,救助5層以下建築物時,至少應有3.5公尺以上淨寬之道路,讓消防車可抵達救災現場。救助6層以上建築物的規範更為嚴苛;依規定,至少應有4公尺以上淨寬之道路,讓消防車可抵達救災現場,且現場應至少有8 X 20公尺的作業空間,雲梯車才能順暢作業。然而,實際走訪文林苑預定地可發現,該更新基地後巷寬度,根本不滿2.5公尺。

問題來了,台北市消防局推派代表參加文林苑規劃案審議,結果文林苑的都更設計案不但過了,還拿到237.48平方公尺(法定容積6%)之消防容積獎勵。一邊是護航不符合消防規範的北市府,一邊是無視居住安全的消防局,我們要問,若是這裡因火災發生救難不及的重大傷亡,究責對象該是誰?

曾經發文指導八米以下道路消防問題須檢討的台北市政府,為了掩蓋爭議,台北市都更處不僅祭出強拆王家公文,對於消防爭議僅回覆:消防車可以單向開上郭元益博物館人行道、拔掉路招;另外,文林苑有退縮兩米人行道,消防車可原路倒車出去。

相關影音:

3. 一般市民:王家不是開價兩億!? 教您看穿兩億疑雲背後的天羅地網

雖然去年七、八月曾一度阻擋了強制拆除的威脅,但王家並未從另一場苦戰解脫,那就是─釘子戶的汙名。

因為建商買的業配新聞,以及連續在各大報登了十餘次的全版、半版偽新聞廣告,王家自然而然背上「貪婪釘子戶」的名號。

「什麼兩億?給我五億我也不搬!」當向王伯伯問起這件事時,他生氣的說。

「當初是政府下一份公文給我們,說我們一定要提價錢上的疑義,否則沒有其他救濟管道。」

這裡千萬看仔細!不然下一個中招、被罵作釘子戶的就是您!王家確實有算過價錢,但為什麼談錢?這是現行都更法令體制下,叫您不得不談錢的微妙圈套。

依據都更條例32條與36條,唯二兩條自力救濟的出路,都是被限縮在「權利變換」上爭取更多的錢(價值)打轉

「不參加?要多少錢你才要參加嘛~~多少錢嘛多少錢嘛~~」要麼,你可以抵死不從,坐等建商申請政府代拆。

要不然,你就得要議價阻止程序(其實根本阻止不了啊)。究竟是什麼樣的制度規範,讓提出不同意見的住戶,被簡化為人人眼中「唯利是圖」的釘子戶?

這就像是…都更居民沒有不下嫁建商的權利,只有談聘金高低的問題。

對於從頭到尾根本拒簽同意書的王家,當都更一切程序跑完,仍有異議情況下,只能透過都市更新條例32條,提出對於自己部分權利價值的異議。「那是唯一的辦法,為了要讓建商知難而退」王伯伯懊悔的說,就因為這件事,王家仔細試算了100%分回王家應得產權(換言之,完全不支付共同負擔)的方案。在王家這份土法煉鋼手寫計算的公文裡,第一頁即明白表示的「不參加合建」(見下方圖)完全被忽略,價值異議卻被建商斷章取義登廣告,不僅送給王家「貪婪釘子戶」的名號,還催眠社會大眾,說王家是阻礙更新發展的「全民公敵」。

這般折磨與疲勞轟炸,長達三年之久。

被迫寫的兩億天價陳情書
(君不見王家寫了那麼多個「不願意參與合建」!?)

三、排除王家是不可能的任務?輕鬆破解無良建商的「技術性」撒謊

王家是土地及建物合法所有權人,他們也反對都更,為何仍被納入呢?

建商曾陸續引用不同法條,表達可以排除別家,就是不能免除王家。台北市政府不僅未否認這些理由,協調會上也屢屢幫建商背書。

請往下再拉一點點,就能看到,到底是哪些理由?

理由一》王家土地未臨建築線,依法不得單獨建築。

事實:讓咱們依法來論法。王家楊阿嬸家裏(前街五巷18號)有臨建築線。另一戶被指稱未臨建築線的王廣樹伯伯家,家前臨接一小片水利地。依照〈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第6條第4項,王家雖然是畸零地,但「地界線整齊,寬度超過第四條規定,深度在十一公尺以上者」,無礙建築設計與市容觀瞻,工務局得核准建照。所以並非依法無據。

況且,根據臺北市都市計畫書《變更北淡鐵路沿線土地為交通用地計畫案》,「陸、其他」特別載明「交通用地兩側其他使用分區之建築線得以其鄰接之交通用地境界線指定之」。官方屢次說不行,假專業之名睜眼說瞎話,強力護航建商至此,我們實在不懂到底為什麼?

理由二》依法不得排除王家,否則造成同街廓其他相鄰土地無法都更(違反台北市都更自治條例§14)

事實:若是這法條說得通的話,那麼台北市政府就叫做一區兩制啦!同樣一條法規只套用在士林王家兩戶身上,卻避談同一街廓裡被排除的A、B、C三區建物,還不是被弄得破碎得無法單獨自成都更單元?!

2月10日營建署會議上,曾討論出三個能扭轉僵局的重大決議事項。迄今台北市政府不僅不正面回應,直接發出強拆公文,並以最高行政法院已駁回上訴之由,拒絕仔細審查爭議。明顯蔑視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委員們的秉公建議,也根本刻意迴避眾多都更災民心聲,不敢面對都市更新的實質問題。

一旦王家被強拆,以後,就算您所掙得的土地房子再合法,

面對建商蠻橫無理的要求,也只能眼睜睜看著家園被拆。

此惡例一開,居住人權中的最後一道看似最安全保守的私人財產權防線,也將隨之動搖。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yersu&aid=6266934
 引用者清單(2)  
2012/03/30 21:40 【柔光照耀的房間裡】 要求李鴻源,郝龍斌把王家原地原屋蓋回來!
2012/03/30 12:09 【Think Do, I Will】 文林苑-如果!法律不能保護弱勢!要法何用?

 回應文章 頁/共 3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JOY
學生觀點-三方小錯造成悲劇
2012/03/31 10:25
http://tw.news.yahoo.com/文林苑事件-學生觀點-三方小錯造成悲劇.html

大老鷹姐姐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要求樂揚建設把王家原屋原地蓋還給王家!
2012/03/31 07:16

3月28日,台北市長郝龍斌動用一千多名警察,動用國家暴力,清除人民,拆毀王家!

3月29日看見民意強力反彈,才再改口都更法有瑕疵,要內政部修法。

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也在立院詢答時,直言士林王家被拆是居住不正義。

既然你們知錯,就趕緊把王家原地原屋蓋回來!

請郝龍彬市長叫台北市都計處處長林崇傑行文給樂揚建設,把王家原地原屋蓋回來!

把王家原地原屋蓋回來!

把王家原地原屋蓋回來!

把王家原地原屋蓋回來!

法律與行動上都來得及,就看你們做不做而已!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3-31 07:20 回覆:

總統馬英九信箱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222&Step=Write
行政院長陳冲信箱
http://eyemail.gio.gov.tw/SWS35Front/SWSF/SWSF01009.aspx?cult=tw
內政部長李鴻源信箱
http://service.moi.gov.tw/ecss/bin/ite001q1.asp
台北市政府郝龍斌信箱
https://contact.taipei.gov.tw/CCLM/CLM/ASPX/CLM00100E.ASPX

信件範例如下:

【標題:抗議建商粗暴都更強拆士林王家!請把王家原地原屋蓋回來!】

○○○您好:

今日凌晨士林文林苑都更案的「王家」,台北市長郝龍斌不僅調動了台北市各轄區的分局、市刑警大隊,而且出動了近十輛台北市公車協助將被抬離的群眾,以一個市長的力量,動用市政府的一切資源,動作之大,前所未見,而這樣的動作, 僅只是為了單一建商的利益,也實在讓人感到咋舌。

政府沒有權力代替建商強拆民房,人民沒有賦予你們這種權力,請仔細了解這起案件和都更的問題,請勿默不作聲。凌晨台北市政府調動「攻擊民眾」的消防車甚至開不進去,這裡的地基巷道都需要衡量。不要為了財團利益,傷害了政府為人民守護生命財產和土地的角色。

另,人民公僕是為人民服務,保護人民,不是屢次被派來對付人民的。怪手直接開挖屋內有人的房子,都是無法無天的行徑!

抗議建商粗暴都更強拆士林王家!請把王家原地原屋蓋回來

○○○敬上


哇卡奈依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發生於不久前的寓言
2012/03/30 15:03

有個平常欺凌弱勢司機的某有錢小姐,某日藉酒裝瘋的故態復萌,而某個想追她的傻大個,也是平日倨傲慣了,一見有機會展現對小姐的殷勤時,就樂意地把這個倒楣的司機往死裡打。後來某小姐惡人先告了狀,但隨著真相一一浮現之後,喧騰而起釀出的義憤卻難以收拾。

給大家一個懶人包,比較簡單的理解現行都更法規下,政商的關係如何:某小姐便是為富不仁的建商,某個傻大個便是成天想一親財團芳澤的台北市政府,倒楣的司機便是莫名被圈地下的所謂釘子戶⋯。接下來,我們就來看建商和市府怎麼圓謊吧?待真相(先預售再脅迫王家出讓、公辦說明會刻意排除王家參與⋯)一一水落石出時,我們再看民怨怎麼收拾。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3-31 07:08 回覆:

先修法吧

除了中央的都市更新條例,「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更是大開方便之門,這是台北市政府加上台北市議會的共犯結構。

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議員自行修訂出「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該法第四條規定,不願意配合財團都更的硬頸戶,政府可以動用公權力,比照「違章建築」方式,對合法持有住宅執照的房屋加以處置拆遷。

同條例十二條又更放寬更新單元,如果面積為同一街廓500平方公尺(約150坪),即可進行都更

換言之,只要5個家戶(平均住宅面積30坪)的地區,只要有3人且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他們同意且開始申請都市更新,我們的房子就有可能從合法住宅轉而成為違章建築。

隨著步步高昇的房價,台北市現正有一百多件都更案在進行中,可以想像我們的家瞬時成為違建戶嗎?


C.S.Juliu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套句法律人常講的!
2012/03/30 12:04

套句法律人常講的!

現在的生活是重法、守法的生活!

而且,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所以,每個人如果想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就要懂法律!

這段話,如果大家平常看到,可能會很認同!

但是!套在現在文林院-王家的議題上!

大家應該會有更多的想法!

法律完整嗎?

一般市井小民不會遇到艱深的法令問題(如文林院-王家)嗎?

法令的用詞夠親和嗎?

如果,我們把,上面那一段的最後一句話,套在文林院-王家這個議題上!

法律只保護懂得法律的人!

大狼還是想要請問一下大家!

如果!法律不能保護弱勢!而只保護那些懂法律(知法、玩法,甚至控制立法的人!)

那!我們這些平民小百姓要法何用?

很可惜的!法律人仍不自覺!

高高在上的馬總統!仍看不到法律的最大問題!


在父母的夢想與理想中溺斃了!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3-31 06:04 回覆:

大狼,

你說的一點都沒錯, 現在的生活是重法、守法的生活! 而且,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所以,每個人如果想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就要懂法律!

但是我們怎麼懂立法的人,立法院的官員們,這些政府官員與民意代表利用修法的權力,把法修成傾向財團與建商 

法律也是人搞出來的,阻絕不了人性中的自私與貪婪,政商勾結的結構不改,他們就在法律中設定有利他們的法律。

從來沒有聽過建商可以自由圈地強徵土地,而且你不同意,台北市政府還可以找來一千多名警察幫忙圍事,公權力變成是建商的打手,粗暴的把你的房子拆了。

王家世世代代住在這裡,也壓根沒想過都更,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文:Still Taku

有個當過監委的老法律人曾告訴我說"法律是生活經驗的累積",這兩天文林路上的都更案看來似乎普羅庶民與政府官員的生活經驗顯然極不相同。

突然記起曾經在管理學課堂上,老師提到只要資本家把人從土地與資源的連結切開,那這些人終將成為資本家的奴隸,幫他做工。

一般百姓與專業都更機構或建商法人,不但是資訊不對稱,還有知識能力的不對稱。是誰讓這案子騎虎難下?看來在八字還沒一撇的狀況下居然就有建照?居然就能預售?居然就把其他配合都更者的房子拆了?

打個難看的比方好了,法官審判涉性侵疑雲的男女中,

女:這人強暴我

男:她沒說不願意啊

女:我有說啊

男:她應該在我還沒脫衣服前就說,等到箭在弦上才說,太晚了,不算

法官:嗯,男方說得有理,妳太晚說了,所以之前沒說不要就是願意,這時只能看男方願不願尊重妳,不然這反而是損害他的權益,反正最後你身上也賺到了一億的金子不是嗎?


航迷老叟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令人窒息的房子!!!
2012/03/30 11:02
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

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

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

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

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

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

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

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房子....



令人窒息的房子!!!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3-31 06:33 回覆:

房子是每一個奉公守法的小老百姓休息的空間,房子也是政商結構裡發財的工具。

都市更新條例惡法就是政商勾結的產物,勾結立法院諸公們立法,然後建商可以利用合法之名巧取豪奪人民的房子。

對多數奉公守法的民眾而言,他們是完全壓根兒沒有想過自己祖先留下來的房子或者自己雙手掙得的房子,別人有權力巧取豪奪,而且是「合法的」。

你也不知道為什麼奉公守法的你,不配合建商的都更,就要被建商花大錢登半版廣告說你是獅子大開口,死要錢,你會被嚴重的污名化為「釘子戶」。

建商永遠不必出面,因為文的部份可以找律師,武的部份他有辦法使喚台北市政府找一千多名警察。

即使所有學者與知識份子與文化工作者都站在你這裡,並試圖阻止怪手挖,然而正義仍敵不過國家暴力的摧毀。

都更條例讓人民的房子如同雞蛋一樣,很輕易的被捏碎了。文林苑都更案例子活生生的告訴我們,任何人的住家稍不留神,都可能被建商圈地都更被迫搬離開自己的老家。

對自由派和左翼理念的學者而言,官商同流合污的地產資本主義,已經徹底摧毀人民的自主性以及參與公共空間規畫的權利。

 

 


馬蹄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_*
2012/03/30 08:43

唉,政府也學起共產黨那一套了。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3-31 05:43 回覆:

為了守護一個家、一片地和一種樸實生活方式,士林的王家人,從平凡的中產家庭,一步一步變成媒體口中要價兩億的「貪婪釘子戶」、變成了阻礙城市進步的「全民公敵」。

 這兩家人究竟為了什麼?到底在他們身上發生了什麼事?

為什麼與「都市更新」扯上關係後,原本寧靜的三代生活就像天外飛來橫禍一般,陷入前所未有的風暴?

 學生做的影片 帶著我們搞懂「文林苑都更」爭議


天使晴空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來看你了姊姊
2012/03/30 01:41

我倒是持著不一樣的看法,我覺得配合都更這是一個既定的政策。那是王家的房子有那個價值可以進行都更。2億不是每戶都有那個價值。你們只是淪為打手。根本解決不了社會問題。

我一直主張都更要交由政府來決策。來主導才會解決貧富差距跟居住正義。

廠商從中間獲利快10億多,台北市政府笨到不會拿來自己賺嗎?來幫助更多弱勢團體中產階級可以得到居住正義嗎?北市有超過120個案子要都更。換句話說有超過1000億的獲利以上,那不能拿來補助中產階級嗎居住正義嗎?

一個錯的政策主導出來的狗屎,看不到中間人民血汗的問題。如果你有機會來我網站看看我過去寫的都更內容,你會發現看到問題本身的其事是我們自己。

30年的老房子可以進行都更,那是王家,全台有多少超過30年以上的房子沒辦法都更怎麼沒有去反應去伸援,這才是我要表達的心聲。這才是叫做居住正義。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3-30 01:59 回覆:

天使晴空弟弟,不是每一個人看見二億就會點頭同意。


如果對你而言,意義重大的東西,你可能連10億你都不會賣掉它的。


最重要的是,並不是每一件事情都拿金錢來衡量。



我們是成年人,有自己的眼睛看,被王家利用成為打手嗎?很難!


還有很多NGO組織、教授,要收買他們,更難!


老房子不會成為社會問題,只有強迫人拆房子才是社會問題!



真正彌平貧富差距與實現居住正義的確是要靠政府作決策,作整體規劃,而不是任由建商圈地喊價。


如你所言,有多少超過30年以上的房子沒辦法都更,這些建商應該趕快去把想要都更的人都更一下吧!


同時,也拜託建商高抬貴手,放過不想都更的人吧!


如同一個女人,我不想嫁給你,再豪華的房子再多的聘金,我就是不想嫁給你,不行嗎?

............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雖不是很懂
2012/03/30 00:48

不是很了解這是事件

但是覺得 很土匪 沒情理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3-30 00:56 回覆:

王家給我們的啟示是

你家最好不是在台北捷運站附近的老房子

如果你們家附近,最好你們那棟樓有很多戶

戶數多  惹不起  像王家隔壁棟就不必被建商劃入 嫌處理麻煩

要不  就是像郭源益總舖  政商關係良好  惹不起

以前政府徵收土地  還有嚴格的規定

現在居然讓建商自由圈地  

如果不搬走  建商可以請警察來維安  

協助建商摧毀你家的房子

他們的理由是  你家的房子太老太醜  幫你更新

但是我就是愛這種又老又有歷史記憶的祖厝

你覺的醜   我覺的漂亮

何時建物的美醜  需要建商來評鑑

何時建商認為需要更新  你就得更新?


C.S.Juliu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雖然大致看完大老鷹姐姐轉載的文章
2012/03/29 14:04

雖然大致看完大老鷹姐姐轉載的文章

但是,文中的描述還是較偏向王家的敘述

若是依據文中所述,其實也相當符合台灣越來越官僚而不重情理的作法!

台灣越來越講求法治,重法守法本身絕對是好的!

但是,台灣的法律問題太多,如

大老鷹姐姐文中所提之"不能選擇嫁不嫁!只能選擇要多少聘金!"

這樣的法,本身就是有缺陷的法!這不曉得是誰定出來的白痴法令!

又遇到官僚怕事沒擔當!

再加上,建商汲汲營營的作法,哀~~~台灣!

今天受害的是王家!明天會換誰呢?

因為,台灣重法,不重情理!





重法、守法還是好的!

但是,遇到法條本身有缺陷

又遇上官僚只會跟你說,一切依法行政,過程絕對合法!

嘿嘿嘿~~就不難讓人想到,原來,法律不過是有錢人養的一條狗!

更不用說到,有錢人操弄媒體的污名手法了。

這就是台灣的現況!


在父母的夢想與理想中溺斃了!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3-29 21:01 回覆:

說起來話長,要從林義雄主張立委減半開始說起

後來在國民兩黨合謀修憲,果然成功把立委減半成113席

減半成113席有什麼影響呢

除了立委擴權之外

另外,一個法案只需要兩三個立委就可以通過

然後,因為選舉制度,使的我們的立委選舉幅員更加廣大

需要更多的銀彈與從事地方民意服務工作

原本立法委員必須著重立法

現在搞得立委像民意代表  中南部立委必須趕回去作選民服務

否則下一屆就會選不上

幅員廣大也讓選舉經費增加

在入不敷出之下,財團收買立委的可能性增高

這是我們目前國會的狀況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3-29 21:17 回覆:

大狼:

一個晚上徹夜守候未眠,

看見警察對學生、老師的態度,警察的無知與無禮,我不意外,

但是萬萬沒有想到台灣民主竟然倒退三十年

警察封鎖巷子,阻止媒體進入,真的太可惡了

敢做壞事,就不要怕人看!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3-29 20:44 回覆:

大狼,你說得沒有錯,究竟是誰訂出來的白痴法案?還是,它不是白痴法案,而是官商勾結,戕害掠奪老百姓土地的太聰明法案?

都更受害個案也不只王家,在王家之前早已有許多的都更受害者,只是此次王家的案子特別受到矚目。

過去曾有住在台北精華區的老醫師受害,原因出在他的房子是日式平房,他擁有大片珍貴的土地。

老醫師完全不知情,他的房子有被建商劃進都更的範圍內,建商卻言之鑿鑿有通知他開會等等等。

老醫師說:我不想都更,我不想住高樓大廈,難道不可以嗎?

抱歉!不可以!

誰叫你的地被建商看上呢?

建商覬覦你的地,你就慘了!

過去政府向民間要地,主要是是用來作為公共用途,比如道路。

但即使是公共性用途,政府要向民間徵收土地,都有非常嚴格的限定。

土地徵收的五個要件,包括公共利益、必要性、比例性、最後手段、完全補償,五項缺一不可。

現在立法院所通過的都市更新法案,立法院的都更條例在條文上很小心地避開了「土地徵收」敏感字眼,實質都更就是「土地徵收事業」,卻不需要以往土地徵收的嚴謹要件。

立法院在都更條例裡面開了一扇巧門,只要同意的人超過95%,就可以強迫剩下的人參與更新。

以前的法令只有政府才能發動土地徵收,一般民間不被允許。

現在變成是政府縱容放任建商圈地炒作地皮,美其名為都更。

問題出在現在的都更是交由建商來操作,例如關鍵的更新單元如何劃定、擬訂權利變換計畫都是由建商完全掌控,完全由建商自由心證劃定範圍,決定怎麼蓋。

建商常會夸夸其言,民主是多數決。所謂的多數決其實暗藏機關,很可能你不幸淪為少數不同意的5%,你不想都更都不行,你會被建商刊登廣告污名化你是「釘子戶」,遲遲害大家不能搬進新房子住的害群之馬!都更是由建商主動發動的強迫老百姓「中獎」的事業,建商是實際掌握變更權力的擁有者,如果你不幸被建商相中你的地,你不想都更都不行!

都更惡法,建商可以不經過你的同意,把你家夷為平地!

王家算是幸運了,還來了一大堆學生、學者、NGO組織成員、知識份子相挺。

但是建商也不會害怕的,因為他有「政府」可以替他撐腰,可以找上千名警察來「執行公權力」,用人民的納稅錢來迫害你,這美其名叫「依法行政」。

靠的是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惡法,所謂「依法執行」,變成是建商可以找警察來作打手,來對付老百姓!

試問,一般小老百姓如何與建商相抗?

小老百姓根本完全沒有機會與財力雄厚、黑白兩道關係良好的建商相抗衡!

更何況建商背後還有政府的公權力相挺,光是為了王家,學生加老師加NGO組織,這些良心知識份子不過數百人,而「公權力」警察一 call,就來了上千人。學生老師手無寸鐵,只能以血肉之軀擋,試問血肉之軀能夠抵擋強大的國家機器嗎?

但我們不禁要深思與反問:何時我們的政府變成建商的走狗?

多數人同意,不代表建商可以任意剝奪人民的財產權!建商從人民手中掠奪的土地,是創造建商的財富,並不是為大眾謀福祉!

如果建商真的是為大眾謀福祉,為什麼老百姓這麼不領情呢?

王家已言明,我不要你建商一毛錢,我只要我的家!

建商卻污名王家,說王家獅子大開口要一億兩億五億!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段幼龍 (電話: 02-27788255 傳真: 02-27110017)你害得王家阿嬤憂愁到睡不著覺,害到王家一家子人,你的良心能安嗎?

如果多數人同意就代表對的,那麼,希特勒當時在德國,不也是多數人支持?難道我們就因納粹有大多數人支持,我就應該要覺的納粹殺猶太人是合法的?

民主並不只是多數人決定,而且,民主是能夠尊重少數、尊重弱勢的生存權!都更惡法已經嚴重違反憲法第五條第二十三條保障人民工作權、生存權之權利!

以士林王家而言,其實樂揚建設大可以捨棄王家蓋他的文林苑。

但是王家面臨街道,又靠近捷運,一樓可以作商店,一樓的店面商機無限!

一場暴利!

以消防法來看,文林苑蓋高樓,戶數那麼多,根本是一場災難!

那麼窄的街道,消防車根本開不進去,萬一文林苑起火,這可能又要發生像台中威爾康大樓的悲劇,不知要冤死多少條人命!

為什麼不能有三贏的局面,建商賺錢,文林苑住戶早日拿到房子,王家不必被建商劃入的三贏局面。

為什麼一定要強迫王家一定要更新?人家早花了幾百萬修自己的祖厝,實在不需要樂揚建設重建房子。

士林王家絕不是個案!

一旦公權力幫建商排除障礙,此惡例一開,絕對會變成通案!

都更變成是政商合謀「事業」,簡直是離譜荒唐到了極點!

政府的角色不再是為全民謀取福祉,不再是縮短貧富差距,政府反而變成讓有權有勢的人更有錢,利用炒作地皮炒樓賺取暴利!

任由建商操作炒地皮,造成嚴重的財產重分配,以及年輕人努力一生還買不到房子。

都更條例是一個非常不正義的法條,需要趕緊修法!

再不修,我們都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再不修,台灣變成政商勾結,

再不修,台灣的中產階級將陷落成新貧階級,

再不修,年輕人沒有未來,沒有希望!


無言
....
2012/03/29 01:35

請問大老鷹姐姐,王家為何不願合建呢?是情感因素嗎?

那現在拆了,他們得到什麼賠償?還是2棟透天厝?(希望能補償他們的損失)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3-29 08:09 回覆:

是的,這的確是情感因素,這是他們的祖先留下來給子孫的,他們一毛也不要,只希望建商去蓋他們能蓋的。 王家不想合建得到的下場,房子被怪手拆了,也就是立法院通過都市更新改建條例完全不讓你有不同意的權力,建商可以自由劃地作建案,而且建商可以動用公權力找警察作保鑣,硬把你的房子拆了。

請建商把王家的房子還原,請尊重王家人不同意的決定。

PeoPo 公民新聞 士林王家,也是「文林苑」建案的都市更新受害者。

 這不僅只是「王家個案」,這也關係到台北市政府如何看待都市更新這件事?如果一個連消防法規都不會遵守的都更案,如果這種屁案都能過關,未來強拆民宅鴨霸的事情還會陸續再發生。

現場看見台北市政府調動大批警力、開消防車來打算噴水衝走學生、老師、NGO團體,諷剌的是消防車開不進來,遂作罷。

未來如果真的通過,請老天保佑文林案未來的住戶不要發生火警,建商為了賺錢,在消防車無法開進來的巷道裡蓋大樓,簡直是拿人命開玩笑 !

更可笑的是何時我們的政府淪為建商的走狗?在巷口封鎖住媒體,敢做這種違背天良的事,在民主社會裡,還利用警察公權力封鎖新聞媒體!真是匪夷所思!

這種情況,請每一個人都要當心了,因為每一個人都可能是下一個,只是到了那個時候,你會發現站在你家門口的警察不是保護百姓的保母,而是政商同流合污下的打手!

頁/共 3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