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見陳長文先生提出總統選舉改採「絕對多數選制」,與小黨能夠獲票的「德國二票聯立式選制」。
天堂不撤守-修憲改選制,就是馬總統的「歷史定位」2012-02-27 01:26 中國時報 【陳長文】
在歷經兩次單一選區國會選舉後,現行選制弊病已成為客觀事實,包括小黨不易出頭、票票不等值、立委地方化等等。而在高修憲門檻下,身為既得利益者的國民黨是否願意支持,就成為選制改革關鍵。
由複數選區更改為單一選區,並不是個錯誤的決定;在當選需得到多數選票的前提下,單一選區成功的遏止了「走偏鋒」的選舉文化;過去以製造對立、訴諸仇恨來煽動選民的政治人物,在單一選區下已較為少見。此外,單一選區消除過去複數選區,同黨同志惡性競爭的風氣,支持度高者反被認為「穩當選」而遭瓜分票源等等弊端,實有不小的進步。
單一選區真正問題,在於「票票不等值」,也就是政黨得票率與席次率有相當落差。以二○○八年立委選舉為例,國民黨在區域立委的得票率五三.五%,當選席次率卻為七七.二%,相較民進黨區域立委得票率三八.二%,當選席次率只有十七.八%;而以二○一二本屆國民黨立委獲得四八%的區域選票,拿下六成的四四席,得票率四三%的民進黨,拿下三六%的席次,也就是二七席,雖然較二○○八年,二○一二年的「不比例」的情形較為改善,但仍使得國會裡的「民意地圖」呈現了與其原貌不符的分配。
要兼顧「免偏鋒」與「票票等值」,不妨思考將立法委員的選舉制度改成德國式的「單一選區聯立式兩票制」,並做出一些配套式的修正。
聯立式兩票制,是由政黨票決定政黨總席次,在減去區域立委的席次後,就由政黨不分區名單遞補,如:假設立院總席次為二百席,甲政黨在政黨票得到了四十%,則它應獲得八十席(200×40%)。若甲政黨在區域立委得到了五十席,那麼它可獲得三十席的不分區立委。
由此可看出,在聯立式兩票制下,不分區立委席次須有足夠比例,才能彌補區域立委「票票不等值」的情形,讓政黨得票率與席次率趨於一致。因此,還應該要做出兩項調整:一、增加不分區立委的席次,最好是與區域立委的數目相同。二、允許不分區名單內的候選人投入區域立委選舉,才能減少同黨的區域與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利益衝突的情形。
從大部分學者意見看,聯立式兩票制就算不是最完美的制度,也勝過現行的並立式。因此,問題不在於爭論那一種制度最好,而在於國民黨是否願「自斷手腳」,拱手讓出現有的選舉優勢?
但馬英九總統既然宣示要爭取歷史定位,就應認知選舉制度良窳,才是長治久安的保證。從客觀的現實上,單一選區不是對國民黨有利,而是對第一大黨有利;如果有一天換成民進黨略佔上風,那麼享受不合理席次優勢的就換成民進黨了。
而另一應納入修憲的選制議題則是總統選制,筆者「總統選舉採絕對多數制」也應納入修憲議程。本次總統大選,筆者認為台灣人民已受夠分裂參選所帶來的不安定感,而陳水扁執政八年的少數政府惡例,也絕不應任令重演,因此,主張總統選舉採絕對多數制可以終結攪局參選與少數執政的亂象,這才是謀求民主深化之道,也將是人民支持的改革。
當然,以目前政治情形看,民進黨長期都是藍營分裂參選的受益者,從政治利益的計算角度,可能不願接受「絕對多數的總統選制」;但另一方面,國民黨也是現行立法委員選制的受益者,享受了不符比例的國會席次。既然如此,朝野兩大黨不妨互為「進步的妥協」,也就是總統選舉改採較進步的「絕對多數選制」,而立委選舉則改採較進步的「德國二票聯立式選制」。這樣各讓一步,也各進一步,共同完成總統選制與立委選制的雙制進步,也必將成為憲政佳話。
憲法,是國家百年之根基;馬總統若能在任期內,完成聯立式兩票制、總統選舉絕對多數之修憲,那麼的確可如他四年前所言,為台灣人民立下百年盛世的基礎,而總統念茲在茲的歷史定位,也必然實現 。(作者為律師,法學教授)